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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史晋川教授访谈录


 

 

记者:史晋川教授您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您在宏观经济学尤其是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研究领域有很大影响,您出版的专著多达18部,特别是您的《社会主义经济通货膨胀导论》在学术界反响剧烈,近年来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这个领域的先行者,您能就该方面谈谈您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看法吗?

史晋川教授:2008915日,美国雷曼兄弟倒闭,美国次贷危机演变成一场全球性的国际金融危机。为应对金融危机,世界各国政府出台多种宏观调控政策。其中影响力较大的有中国政府出台的以4万亿投资计划为内容之一的一揽子经济刺激政策,使中国经济率先复苏。从2009年一季度到2010年一季度,GDP的增速提高了一倍,呈现明显的"v"型反弹态势,但是通胀也开始抬头,主要表现为CPI一路走高。通胀的原因主要从内外两个方面分析。内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在反危机时期,大量的流动性被迅速释放,当年的信贷规模高达9.75亿;第二,同期世界经济开始复苏,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升引发输入型通胀;第三,2010年,农业自然灾害导致食品价格迅速上涨,引起成本推动型通胀。中央开始进行宏观经济调控,GDP增长率从10年一季度的 11.9%下降到去年年底的8.9%,平均每季度下降0.43%,而今年一季度是这轮宏观调控的转折性季度,GDP增长率从8.9%迅速下降到8.1%,呈现加速下行的态势,宏观经济局势较为紧张。从外部来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不断发酵。为此,中央持续出台包括鼓励出口、结构性减税在内的刺激性政策,二季度到三季度,经济增速下降的势头开始减缓。我预计在三季度经济见底,四季度经济开始回升。全年GDP增长率大约在7.8%,通货膨胀率会控制在3%以下。

我认为明年上半年财政政策会保持宽松态势,但是货币政策仍然会比较谨慎,不会大幅度放松。原因在于:第一,当前宏观经济中企业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没有订单,出口低迷,消费增长缓慢,市场需求不总。如果放松银根,针对性不强,不会对经济增长有明显改善。而开辟市场,进行结构性减税更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第二,美国推出QE3使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回升,增大新的输入型通胀的压力。基于此,巩固前一阶段反通胀的成果,防止新的通胀抬头,仍旧是未来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方面。因此我预测,明年经济增长的指标会定在7.5%左右,而实际经济增长可能会优于今年,略微突破8%

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房地产市场,我个人认为明年一季度之前不会有任何新政策出台。明年一季度以后,房地产调控的方向不会改变,但是调控政策可能会有微调,行政性手段比重会下降,经济性手段调控比重则会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市场二季度以后将会比今年稍好一点,但是大涨的趋势不太可能出现。

记者:您的研究领域广泛,1996年以后,您的研究领域开始向法经济学扩展,并创立了中国法经济学论坛,您能介绍一下您发生这一研究领域转变的原因吗?

史晋川教授:我的第一篇法经济学论文是1996年在《经济研究》上发表的《计算机软件盗窃案中厂商收益损失的经济学分析》。我开始研究法经济学,原因主要出于三方面:首先,在进行现代经济学研究的过程中,我认为三个方面非常重要:第一是经济现象。要研究这些经济现象,就要研究出现这些经济现象的原因。它一定是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各种经济主体活动的结果,经济现象背后是各种经济主体。主体是在在一个环境中做出这种活动,这个环境我们简单称为经济制度。从经济学观察来看,我们先观察到现象,而后是主体的行为,最后是经济制度。但是从研究的角度来说,这个理论逻辑因果关系是颠倒过来的,即经济制度——经济主体及其行为——经济现象。我一直坚信,经济学研究在我脑海中就是这样一幅整体的画面。我原来研究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就是研究前两个方面——现象和经济主体行为,当进一步深究就会涉及到经济制度,我便对制度经济学产生了一定兴趣。
   
其次,1993-1994年我曾在芝加哥大学进行研究访问。芝加哥大学是自由主义的大本营,也是制度经济学的发源地。而法律经济学又是新制度经济学非常重要的理论分支。在研究过程中,我对接触到的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内容很感兴趣。这也是促使我94年回国以后转到法律经济学的一个直接原因。
   
第三,随着中国改革越来越深入,很多经济制度层面的东西与法律紧密联系在一起。举例来说,为什么日本车召回总是忽略中国?我2002年在《经济研究》发表一篇文章《产品责任制度建立的经济学分析——对“三菱帕杰罗事件”的思考》阐释了相关问题,原因主要在于欧美产品责任制完备,而中国根本没有召回制度。这都说明,随着中国改革制度的深化,许多问题都与法律密切相关。这也是我从90年代中后期转向研究法经济学的原因之一。


记者:现在学术界一般把法经济学定义为一门“用经济学阐述法律问题”的学科,您能举例介绍一下在研究中是怎样运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的?

史晋川教授:在浙江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个法律纠纷,一位受害者被狗咬伤,因感染狂犬病毒而去世。在这起诉讼中,没有直接的旁证,若由原告举证显然是非常困难的。但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情形是“举证责任倒置”六种适用情形中的一种,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所以,现实中举证的困难性,即须由被告方举证说明动物并没有咬伤行人,导致了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有极大可能败诉。将法律看做可以对行为主体作出激励的制度框架,如果没有“举证责任倒置”这个法律原则,就会形成“行人防狗”的现象;反之,由于这个法律原则的激励,就会引导着“主人管狗”。同时,这种法律激励的存在可以运用成本收益方法来分析。风险会造成损失,法律把避免损失的责任界定给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有效的方式防止这一事件发生的一方。而在避免狗咬人的法律措施中,“主人管狗”较“行人防狗”显然更符合以上要求。

记者:您早年的知青经历对您日后的研究工作有怎样的影响?

史晋川教授:在三年的知青生活中,我想影响共有两点。第一,让我了解到中国农村的较为贫困落后的实际情况。第二,经济学是十分注重理性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研究都可以避免价值判断,达到完全理性的。而正是基于对农村实际情况的了解,使我在之后的学习和研究中有了更多的人文关怀,理性并不等于冷血。

记者:您曾先后赴芝加哥大学、伦敦经济学院和美国哥伦比亚东亚研究所进行访问研究工作,这些海外经历对您的研究工作有什么帮助吗?

史晋川教授:个人认为这些海外经历对我的帮助还是很大的。首先,在这期间,我可以近距离观察国外的教授和学生是是如何教学、研究的,这对于研究以及学术管理方面是有益的,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学术水平随着国际交流有极大的提升。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外学者对我国经济也越来越感兴趣,对我国学者也越来越重视。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史晋川教授的知青经历和海外经历对其研究领域和工作有很深的影响。史晋川教授关注中国的实际情况,在研究过程中体现的人文关怀给记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史教授注重现象与本质的结合以及学科之间的联系,通过中外教学与研究方式的对比,致力于中国学术水平的提升。

 

 

马晨曦 贺琳 李文轩 图 贺琳 李文轩 马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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