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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学(分会场一)专场讨论会综述

第九届中国经济学年会“公共经济学I”分会于2009年12月12日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107教室举行,共有20多位老师和学生参加,此次分会共报告了五篇论文。

第一篇论文是香港大学财经学院的陈斌报告的,论文题目是《PPP模式的风险和灵活性》(Risk and Flexibility i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是指的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和实施模式。该文研究了当一个公共项目的建造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不确定是,究竟应该选用集合的契约还是分散的契约这样一个问题。具体而言,作者构建了一个模型来分析当风险是内生引起的且可在项目不同阶段进行转移时的情形。控制权和合同方案的安排权衡了由于集合化能带来的创新性激励和分散化所带来的风险控制的灵活性。文章最终的研究结果表明PPP模式的最优安排不仅依赖于在项目修建和运营过程中对外部性的预期,还依赖于这些过程中的风险特征。评论人表示,现在PPP这种项目融资和修建的模式在国内是一个很新的话题,陈斌等人对这个方式进行了较详细的研究,是一篇有很好现实意义的文章。

第二篇文章是日本福冈大学经济学院的万军民准教授和藤本浩明教授合著的,由万军民报告的,论文题目是《最优间接税》(the Optimality for Indirect Taxes)。自从Ramsey解决了局部均衡情况下,一个商品的从价税的最优化问题,接下来的学者们制定了一种无限微分的税率法则并坚信其可行性,同时在更广泛的条件下,这些更复杂的结果仍然是有效的。但是万等人认为,这种在洛毕塔法则的0/0极限下,这种反向弹性法则(“inverse elasticity rule”)即使在微小比率上也是无效的。对于间接税,他们将均衡时的税收收入弹性做了一个百分比的扣除法则(percentate-reduction rule)并得出了封闭解。文章最后的结论表明即使在一个多于两个商品的市场上,并不存在效率和公平的权衡,不需要对低弹性的商品征收较高的税率,而是应该对高弹性的商品以较高的税率征收。万军民认为这篇文章是对传统经济学的一个巨大的挑战,也引发了大家热烈的讨论,参会人员普遍认为这种结论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评论人肯定了这种意义,但建议需要一些更实际的例子去验证,而不仅仅是数学上的一个结果。

第三篇文章是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王守坤博士和任保平老师合著的,文章的题目是《财政联邦还是委托代理:关于中国式分权性质的经验判断》,由王守坤做报告人。文章将现有财政分权的观点分为重视分权一端的财政联邦主义和重视集权一端的委托代理,通过对地方政府预算外财政收入的创新性理解,作者用构建了相关指数,并用system-GMM对我国1985-2007年省级面板数据进行了回归检验。计量的结果表明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权性质更加接近于财政联邦主义的框架,其政策内涵是,现阶段中央政府更应该做的是“做对协调”,并逐步打破财政分权体制下的各省份既得利益,真正发挥中央政府对经济发展全局的调控与平衡职能。评论人认为这篇文章对于指标的处理方法很巧妙,并且用计量的方法来检验也很具有创新性,结论也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第四篇文章是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金戈写的《动态经济中的最优税收与公共支出——基于Chamley模型的修正和扩展》。这篇文章考察了动态经济中的最优税收与最优公共支出问题。通过对Chamley模型的修正和扩展,并利用Stackelberg进行逆向求解。作者首先在公共支出外生的情形中探讨了最优消费税、工资税和资本税的特征,进而考察了内生公共支出的情形,并探讨了最优公共支出与最优税收的条件,结论表明最优资本税为0,最优消费税和工资税则确保市场决定的最终产品与劳动的相对价格维持不变。这篇文章不仅研究了第一优配置,还重点考察了次优公共支出与次优税收的同时决定,并通过一个特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评论人表示这篇文章考虑了内生性的公共支出,并且给出了一个确定最优(实际上是次优)的公共支出与税收的标准分析框架,还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

第五篇文章是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的陶坤玉和张敏合著的《国有土地的出让方式是否会影响我国土地违法案件数量?》,报告人为陶坤玉。这篇文章在分析了不同的出让方式、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可能会影响我国土地违法案件数量的机制,并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我国2003-2007年间相关的省级面板数据进行了检验。计量结果表明不同的土地出让方式确实会对我国土地违法案件的数量有显著的影响,在控制了地区固定效应和宏观经济变量的情形下,协议出让土地的宗数越多,则越有可能会增加土地违法案件数,而挂牌这种两阶段的出让方式的使用增加也会增加土地违法行为;相反,使用招标和拍卖进行土地出让会相对而言一直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该文章得到了会场人员的热烈讨论,认为可能再分地级市进行验证,点评人肯定了本文的创新性和很好的现实意义,同时提出了可按照细分的案件类型来进行下一步研究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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