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志愿者访史晋川教授

  背景:史晋川教授是国内法经济学的著名专家,主要研究领域是法经济学(主要是侵权,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侵权领域)和区域经济学(包括中小金融机构等)

  CEN志愿者: 请史晋川教授简要介绍法经济学的主要方法和在国内发展的主要成果。

  史晋川教授:上世纪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兴期的法学和经济学交叉学科,创始人是科斯(Ronald H•Coase)、阿尔钦(Armen A. Alchian最早把效用理论引用到财产分析里面来)和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用经济学方法来研究侵权问题)。1958年由芝加哥大学艾伦•迪莱科特(Aron Director)担任主编的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y杂志的创办和正式出版,标志着现代法与经济学的诞生。1961年罗纳德•科斯(Ronald H•Coase)教授在《法和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的法与经济学的奠基之作《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到70和80年代时学科经历了较大的发展,标志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相关论文和著作大量涌现,二是相当多的大学的法学院开始开设相关课程,很多法学院也开始聘请经济学家来讲课。这段时期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就是芝加哥大学的波斯纳教授,他的《法律的经济学分析》好似一部法经济学的百科全书。到了90年代之后这个学科发展相对比较平稳。1997年芝加哥大学召开过一个圆桌会议,几乎所有的法经济学名家都热情参与,成为当时法律经济学界的一次盛会。现在来看,法经济学在美国和欧洲发展相对比较好。

  中国大陆最早引进法经济学是在80年代初期,也是改革开放初期。到目前为止,国内法经济学研究分为两个方面:一方是法学家,更多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这个流派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也包括中山大学。另外一部分是经济学家,代表是浙江大学和山东大学的学者。目前从经济学这边来看,山东大学的学者研究偏重基础理论,如财产和法理;而浙江大学的学者更多是研究现实问题,主要是合约和侵权。国内法经济学界已经连续召开了五届年会,第六届即将在明年在浙江大学召开。参会人数逐年上升,从最初的30人左右发展到现在的70人左右,并且已经逐渐开始邀请国外学者和港澳台的学者参加会议。目前台湾的学者介入较多,如台湾大学的熊秉元教授就在浙江大学担任法经济学的任课老师,台湾清华大学原来的系主任干学平教授现在也任教于浙江大学教授法经济的课程。

  CEN志愿者:科斯以制度经济学鼻祖的身份闻名天下,同时我们知道了他也是作为法经济学创始人。这两个学科粗听上去很相似,能否为我们具体解释一下这两个学科之间的差异?

  史晋川教授:法经济学诞生初期曾经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部分,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之后逐渐开始独立成为一个学科。法经济学最大特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框架以及基本分析工具来研究法律问题,包括法律的制定、法律的选择以及法律在制定过程中的绩效。法经济学范围很广,几乎囊括所有法学的内容,但是其核心内容是财产、合约、侵权这三部分,这也是民法中最核心的三块内容。

  CEN志愿者:目前在国内法律制定中,法经济学学者的参与程度有多少?

  史晋川教授:在全国的程度上,法经济学学者参与程度不是太多,但是在中国的很多法律制定过程中都有很多经济学者的参与,经济学的思维对立法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但是专门从事法经济学研究的学者在法律制定过程中的参与在国家层面上还不是很多,但是在地方层面上已经有相当程度的参与。我本人就参加过《浙江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暂行条例》,以及产品招回制度的立法。另外,据我所知,很多学者对民法中的一些措施如失物招领的有奖悬赏等政策措施都发表过看法。当然,中国和欧美不太一样,欧美的话,尤其是英美,属于英美法系,所谓“法官造法”,法官有相当自由裁量空间。因此,经济学家可以通过直接影响法官,从而对法律有很直接的影响。而中国和德国、法国一样,是大陆法系,经济学家很难通过直接影响法官本人而影响法律,只能通过立法渠道影响法律。

  CEN志愿者:国家目前收入增长水平超过通胀率也超过GDP增长率,这会不会造成劳动力价格上涨?从而挤压中小企业增长空间?

  史晋川教授:收入水平超过GDP增长,在一定条件下会造成总需求的膨胀以及加剧通胀。但是,目前实际情况,我个人认为收入较快增长很多是补偿性的,物价上涨是结构性的。我们可以看到前几年收入增长一直低于GDP的增长,这说明我们的分配制度有问题。根据欧拉定理,资本和劳动力会按比例瓜分掉增长的GDP,收入水平低于GDP说明企业利润和国家税收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而老百姓所占比例越来越小。居民收入分为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而前者无疑占了大头,今年出现的这个居民收入水平超过GDP增幅的现象很可能是对前段时间的一个矫正。

  CEN志愿者:产业转移是目前国内经济的一个普遍现象。目前的劳动力价格提高以及人民币升值(提高出口贸易品价格)这些现象都会挤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存空间,那么这会不会加速产业链条西移?国家对此有什么措施?

  史晋川教授:随着国际贸易条件(编者注:国际贸易条件=出口品价格/进口品价格,英文是term of trade,简称TOT)的改变,国家产业梯度的转移应该会加快。一方面来说,TOT的改变,对于沿海地区的企业来说,出口的压力确实会增大,当然,企业可以通过技术进步、改善管理来消化一部分成本上升的影响,但是总的来说,自然资源(包括土地和劳动力等)的价格都在上升,这就给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施加了一个压力。另外一方面,国家十几年前提出的西部大开发、以及中部的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这些战略的提出使得那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也在改变和提升。这两方面的因素,使得未来几年内我国的产业从东部向西部转移的速度会适当加快。

  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上之后,劳动力成本会普遍地上升。像浙江省今年的人均GDP已经达到5000美元,劳动力价格确实是比较高的,再加上几年的汇率升值,这样自然会有更多的贸易摩擦,比如两保两反(保障措施和特保、反倾销、反补贴,简称“两保两反”)案件中,浙江省的两保两反案件全国第一。

  因此,浙江的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做海外投资。浙江省的一些企业已经直接把工厂设在越南、缅甸等地。比如设在缅甸就可以很自由地进入东盟自由贸易区,设在越南就可以适当避开一些对华贸易壁垒。

  CEN志愿者:中小企业在面对出口成本上和国外的反倾销方面有没有什么合意的做法?

  史晋川教授:我想一般企业最直接的反应应当是选择要素成本比较低的、能够绕开贸易摩擦壁垒的地方,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在做一些比较长远的考虑,比如加大R&D(研究开发)的投入、研发和应用新技术、使用新能源等,这些企业相对来说比较少。大部分企业,比如在浙江省,都是在做一个平面地做一个空间的转移。关键是,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产业的传统竞争优势就是成本,而这个成本中构成的最关键因素一个是土地一个就是劳动力。中西部这两个要素价格都比较低,这个也是吸引产业转移的原因之一。

  CEN志愿者:您的研究领域主要是侵权,那能不能请您谈一下国内现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情况?

  史晋川教授:这是一个大问题。近几年美国驻沪领事馆来找我们,经常基本就是谈两个问题,一个是汇率,一个是知识产权。今年一月份我应邀到日本财政部做一个关于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演讲,他们讨论地比较多的一个问题也是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这是个重要问题。坦率地讲,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要转变,需要一个微观基础,这个微观基础就是企业。如果企业不转变经营方式,不转变其要素利用的方式,那么全社会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就是一句空话。要企业转换经营方式,不是粗放地利用要素而是集约地利用要素,不是靠要素投入推动生产而是靠技术进步来推动,关键有两点:

  一是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要素市场,有一个合理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使得生产要素的价格能够真实反映要素自身的稀缺程度和市场供需求关系。这是企业配置资源的最关键的指示器。我们都学过等成本曲线和等产量曲线,如果没有完善的要素市场和合理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要素的价格被扭曲,不能如实反映要素自身稀缺程度和市场供需关系,那就会扭曲生产要素使用方式。比如,土地的价格被压低,那么企业就没有动力去用资本和技术来取代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所以,这个因素很关键。

  二是要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保证了企业能够从其创新中获得利润,否则如果收益外部化了,创新的激励就没有了。好的制度应该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简单来说就是做了好事有好处,做了坏事有惩罚。知识产权如果保护得很好的话,就能够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同时抑制企业的侵权行为。

  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作为经济微观基础的企业是否转变其生产经营方式,而企业是否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又关乎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CEN志愿者:您能否结合自身体会谈一下作为经济学和商学的学生在法学领域可以有什么样的发展空间?

  史晋川教授:我认为发展空间是很大的。从经济学和法学的发展前景来看,我认为过十年或十五年后也许大家的看法会完全转变过来。比如在国外,大公司的CEO出来,身边很少有经济学家,更多的是律师。但是中国目前仍处于大规模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因此经济学家还有很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如果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和稳定的话,法律人才可能就更需要了。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TOP
  • 三日
  • 一周
  • 一月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