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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肖耿副教授访谈录

12月12日下午在伯苓楼一楼报告厅,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肖耿副教授的讲座——中国企业“原罪”: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吸引了大量的听众参加。讲座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思考框架下,提出中国企业的“原罪”问题、问题的根源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

肖教授在对于大陆许多在香港上市的无论民营还是国营企业的观察中,发现这些企业存在一个很大的所谓“原罪”问题——大陆的企业如果不犯规、不违规、不违法,基本上是不可能赚钱的!按照理论,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是有能力对好企业和坏企业进行甄别的挑选,从而保证好企业规范健康地成长的。而实际上,这一原罪问题已经超出了资本市场或者银行的范围,而是整个中国经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尤其是今天肖教授重点讨论的产权基础设施的问题。

他表示,企业家违规活动的社会成本会直接减少国民总财富。社会成本与财富转移密切相关:财富转移正是导致寻租行为的动力;这些活动直接浪费资源而带来社会成本;寻租者的相互竞争可能导致社会成本大于被转移的财富;为了增加国民总财富,我们不仅需要降低社会成本,更需要使可能被转移的财富最小;如果没有国有财产,也没有可通过管制权利的滥用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机会,可能被转移的财富就为零,社会成本也会自动趋于零。

财富转移得以发生的基本条件是产权没有界定清楚及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这种情况在国有资产过多、监管过度及其相应的政府官员权利不受约束被滥用时更容易发生;由法律和行政规则导致的市场扭曲越严重,财富转移的机会就越大。

因此,在产权模糊不清的情况下,企业家不能合法地从市场上购买相关的国有资产产权。为了避免产权模糊导致的过高的交易费用,企业家采取不正规或违规手段获得了国有资产。但他们接管效率低的国有资产之后,通过较好的私营方式治理,创造了更多的净财富。如果这些企业家在偿付了国家及其他私营部门所承担的财富转移损失及相应的社会成本之后,仍然有净财富的创造,这种产权纠纷就不应该看作是一种犯罪。

肖教授认为,解决原罪问题需要一个庞大的产权基础设施,包括法律体制和政治体制,简单地说,就是产权的界定、正式的注册、保障合约和公司运作等的法律设施(包括民法、刑法)以及监管体系(政府、政治)。谈到产权基础设施如何建立的问题,肖耿教授认为,有四个方面是值得关注的:产权的界定、产权的保护与执法、尊重产权的文化,以及持续改革的平台。在中国大陆,市场还未完全建立起来的转轨时期,这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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