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与发展战略

观点 · 2001-0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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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在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上,除了立足于赶超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以外,还有一种更为成功的经济发展道路,即比较优势战略,这是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实现经济成功的核心所在。比较优势战略使得经济发展在每个阶段上都能发挥当时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

本文认为,在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上,除了立足于赶超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以外,还有一种更为成功的经济发展道路,即比较优势战略,这是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实现经济成功的核心所在。比较优势战略使得经济发展在每个阶段上都能发挥当时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从而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并提升资源禀赋的结构。文章指出,实行比较优势战略要求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政府维护市场竞争性和规则性的经济职能,并特别表现在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比较优势战略与金融危机没有必然联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防范和抵御金融危机的作用。

作者林毅夫,1952年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蔡,1956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周,1952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在经济上赶超先进国家,几乎是所有落后国家和地区的热切愿望。然而,几乎所有实行赶超战略的经济,大都陷入诸如日益加深的城乡贫困化、旷日持久的高通货膨胀以及积重难返的经济结构失衡的困境之中。如果这种赶超战略是惟一的选择,我们又没有发现任何采取其他战略成功地实现赶超发达经济的事例,则还不能说赶超战略失败了,只能说这种战略的推行和结果是无法回避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一些没有采取赶超战略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反而取得了快速的经济增长,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的明星。第一个成功的事例发生在日本,紧随其后的是地处东亚的韩国、新加坡、中国的台湾和香港。在过去数十年,这些经济以与其他发展中经济相同的起点,实现了完全不同的发展绩效,成为世界经济中高速、持续经济增长的典型,被誉为“东亚奇迹”(世界银行,1995年)。这些成功的发展事例,是否代表了一种可供替代的发展战略,这种发展战略的不同之处何在,它对经济发展理论提供了哪些新的知识,以及当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之后这种发展战略是否还站得住脚,是本文尝试回答的问题。

一、对“东亚奇迹”的不同解释

与大多数发展中经济一样,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也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上起步的。特别是亚洲“四小龙”国家和地区,其工业化水平在50年代初期仍然很低,资本和外汇十分稀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100美元左右。但是,这些经济在二三十年的时间里持续、快速增长,并且随着资本、技术的积累,它们又逐步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成为新兴工业化经济,进入或接近发达经济的行列。值得指出的是,在这些经济中,高速增长还伴随着收入分配的相对均等、经济结构的优化以及一系列社会福利指标的提高。

关于日本、东亚“四小龙”何以能够成功地实现经济快速增长从而达到赶超发达经济的目标,学术界存在着种种不同的解释。有不少研究者的解释已经超出了经济范畴,以为这些经济的成功与经济因素无关。其中一种是从文化的角度进行解释。例如,有人观察到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都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认为勤恳耐劳和奉行节俭的儒家文化是这些经济实现成功赶超的原因(例如金耀基,1987年)。如果事实真正如此,其他国家实现经济成功发展的机会就相当有限了,因为文化是不同的,而且难以在短期内发生变化。然而问题在于,这些国家和地区长期以来就一直在儒家文化的濡染之下,但为什么它们并没有在16世纪、17世纪率先实现现代化和经济发展?此外,同样受到儒家文化影响的许多其他国家并没有实现同样的经济成功,而许许多多与儒家文化无缘的国家却更早地实现了经济现代化?〖注:如果要说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国应该执天下之牛耳。但是,近代中国经济落后的历史表明,作为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她的经济发展绩效并未得益于这种文化传统。相反,有着类似的思想方法的文化极端主义者,却知耻于落后挨打的民族地位,喊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可见,用儒家文化解释不了“李约瑟之谜”,也无法回答东亚奇迹产生之谜,正如这种解释本身就否定了用所谓“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对著名的“韦伯之疑”(Weber,1991)所作解释的有效性一样。〗

第二种解释是由一些从政治地理的角度观察问题的学者做出的。他们认为,由于长期的东西方冷战,美国和西方国家向日本和亚洲“四小龙”提供了大量的投资和援助,以期减弱社会主义阵营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同时美国也更加乐于向这些国家和地区转移知识、技术和开放市场(例如Haggard,1988,p.265;Woo,1991,p.45)。然而,当年卷入冷战的国家远不止这些实现成功赶超的经济,为什么成功者寥寥?按照这个逻辑,亚洲的菲律宾和大量拉丁美洲国家都应该在这个成功者的名单上;而恰恰是这些国家成为经济发展不成功的典型事例。可见,由于冷战的需要而形成的政治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充其量可以视为促进成功的经济发展的辅助性因素,而远非决定性因素。

从经济学角度解释东亚成功原因,吸引了许多经济学家的兴趣,并提供了各种不同的假说。我们可以将这种种观点归纳为三类。提出第一种假说的学派以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为代表(参见WorldBank,1993;James,et.al,1987)。他们认为这些经济的成功是由于实行了自由市场经济,价格扭曲较少,资源配置得当且效率高。但这种解释过于理想化了,因而远远不能令严肃的观察者满意。因为人们同时很容易观察到,事实上,这些经济同样存在着明显的政府干预,竞争障碍乃至价格扭曲和贸易保护也是存在的。例如,台湾省、韩国和日本都曾经积极地采用了进口限额和许可证、信贷补贴、税收优惠、公共所有制等等手段,以培育和保护其幼稚产业。

与此恰好相反,以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家AliceAmsden(1989)和英国经济学家RobertWade(1990)为代表的另一学派提供的解释是,这些经济的成功是由于政府有意识地扭曲价格、限制市场的作用、利用产业政策来扶持某些关键性的战略产业。诚然,这些干预的确存在,可是,许许多多存在着经济干预和扭曲价格的经济,却往往成为经济发展最不成功的例子。许多推行赶超战略的国家,就以其发展经验表明这种理论假说缺乏说服力。

第三种假说把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发展的成功归结为这些国家实行了外向型发展政策。由于实行外向型发展战略需要介入国际竞争,所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必须具备竞争力,从而必须是有效率的(Krueger,1992)。因此,这种观点认为,国际贸易对于经济发展的成功是至为关键的。然而,需要质疑的是,经济的外向型究竟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还是导致经济发展的原因?如果是后者,完全可以不惜代价地人为推行出口鼓励型的发展政策,提高贸易在经济中的比重,以便达到经济发展的目标。实际上,那些推行赶超战略的国家,也经常把鼓励出口作为其赶超的一个手段。但由于采取的是扭曲价格和汇率以及直接补贴的办法鼓励出口,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资源配置的失误,经济仍然陷入重重困境。最近一些经济研究也发现出口比重和一个经济总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并没有显著的关系(Lawreace,etal.,1999)。

二、一种可供替代的发展战略

任何一种有效的理论,一方面需要在逻辑上具有内部的一致性,另一方面需要在经验检验中站得住脚。上述关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成功地实现经济赶超的解释,无疑都触及事物现象本身的某个方面,但都没有揭示事物的本质,因而相互之间是矛盾的,而且各自的解释力都在这种矛盾中彼此抵消了。因此,我们所要提出的理论解释应该是一种能够包容上述假说的。

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发展经验来看,它们的经济发展是一种循序渐进的过程。一个与赶超战略截然不同的特点就是,它们在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上,都能够发挥当时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而不是脱离比较优势进行赶超。表1表明,这些经济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上,由于不同的比较优势,形成的主导产业也不一样。一个共同的规律是,随着经济发展、资本积累、人均资本拥有量提高,资源禀赋结构得以提升,主导产业从劳动密集型逐渐转变到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乃至信息密集型上面。

资料来源:Ito,Takatoshi,“JapaneseEconomicDevelopment:AreItsFeaturesIdiosyncraticorUniversal?”,paperpresentedattheⅪthCongressofInternationalEconomicAssociationatTunis,December17-22,1995.无论是日本还是亚洲“四小龙”,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没有明确地宣布过它们实行怎样的发展战略。毋宁说,除了香港之外,这些经济在发展的早期,都曾经尝试推行进口替代政策或者说作为次级进口替代阶段的重化工业优先发展政策。如果照那样的道路走下去,我们今天也许没有机会讨论所谓的“东亚奇迹”了。但是,这些经济与其他发展中经济不同之处在于,由于这些经济感受到赶超战略的高成本和沉重代价,因而较早地放弃了与其比较优势相抵触的赶超战略,转而按照各自的资源禀赋条件,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从而增加了出口和经济的外向型程度,达到了比较优势的充分利用。虽然它们对这种发展战略从未明确表述,但是可以看出其特点是主导产业在发展过程的每一个阶段都遵循了经济学中所说的“比较优势原则”,因此,我们称之为比较优势战略。

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为什么能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经济,而在较早的阶段上放弃赶超战略呢?经济学家也尝试做出解释。而我们将这些经济与那些固守赶超战略的经济作比较时,会发现两者截然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的人均自然资源占有水平很低,同时人口规模较小。赶超战略是一种效率很低、浪费很大的发展道路,一个经济能够在多久的时期持续推行赶超战略,通常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是人均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自然资源可供无偿开发的程度,决定了一个经济在低效率的发展战略下得以延续的时间长短。第二是人口的规模。人口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对资源浪费的人均负担程度,相对小的人口规模就无法维持长期的资源浪费。

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由于经济规模太小、人均拥有的自然资源太少,在发展的早期,政府每次想要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时,马上就遇到财政赤字增大、外贸收支不平衡、通货膨胀过高的难题,因而无法坚持下去,只好放弃政府的积极干预,而由企业自由选择。企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个目标,在选择技术和产业时,就必须以充分利用经济中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为出发点。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遵循比较优势发展经济,是在政府放弃了赶超战略后企业自发选择的结果。可见,它们都没有把按照比较优势发展经济作为一种主动的政策选择。但是,既然它们成功的经验表明遵循比较优势原则可以快速地发展经济,作为后来者,就应该以此作为替代传统赶超战略的一种主动的战略选择。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赶超战略与比较优势战略之间的一个最重要的差别。无论是早期重商主义者、德国的历史学派经济学、以及“霍夫曼定律”,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传统发展经济学中五花八门的发展战略的倡导者,以及推行形形色色赶超战略的实践者〖注:80年代世界银行邀请那些曾经以某种发展理论和政策而著称一时的经济学家以及一些评论家,回顾了他们理论的实施效果,后来形成文集(迈耶等,1988年)。〗,都把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差异看做是发达经济与落后经济之间的根本差别。于是,发展经济学文献中的“大推进理论”或“中心-外围理论”,实践中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都把提升一个经济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视为经济发展和赶超发达经济的同义语〖注:“发展不可避免的先决条件就是工业化”(普雷维什语,见伊特韦尔等,1992年,第1001页),而“重工业的发展就是工业化的同义语”(尼赫鲁语,见孙培均主编,1991年,第51页)就是最典型的一些说法。〗。为了提升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这些国家或地区高度动员有限的资源,人为地扶持一两个资本密集型的产业。

问题在于,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升级,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内生变量,即它们仅仅是发展的结果,或者说是一个经济中资源禀赋结构变化的结果。资源禀赋结构是指一个经济中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的相对份额。自然资源通常是给定的;劳动力增加的速度取决于人口的增长率,国家之间并无巨大的差异,一般在1%-3%之间;所以,惟一可以有巨大的增长差异的资源是资本。有的国家可以达到年平均20%-30%的资本积累速度,而有的国家仅能达到10%甚至更低的年平均资本积累率。如果这种差异持续一个较长的时期,譬如说一个世纪,将会产生巨大的不同。因此,当我们讨论资源禀赋结构的提升时,事实上是指资本相对丰裕程度的提高。

在发展的早期阶段或当今的发展中国家,资源结构的特征是资本的严重缺乏。在通过扭曲要素价格和其他经济管制人为推行重工业化的情况下,所能做到的也仅仅是把有限的资本倾斜地配置到几个产业上,与此同时必须压抑其他产业的发展。由此必然产生的几个问题是:

第一,以牺牲经济整体进步为代价的少数产业的赶超,不足以支持资源结构的升级或总体经济实力的提高。受保护产业没有竞争力,利润低,经济剩余少;受压抑产业没有资本,也难以形成有效的生产力,因此也提供不了足够的资本积累。在这种状况下,资源结构的升级最终只能落空。前苏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国家用强制性计划手段动员资源,使其军事工业和空间技术产业得到高度发展,在冷战期间堪与超级大国美国媲美,其工业产值与发达经济比较也不算低,但在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衡量的综合国力和资源结构水平上,前苏联与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差距并未缩小。更重要的是,前苏联在民生工业上极端落后,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改善。第二,赶超战略所扶持的产业部门,由于不符合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只好完全依赖于扭曲价格和国家保护政策才得以生存。在缺乏竞争的条件下,它们固然可以成长起来,并在统计意义上改变国家的产业结构状况,但这些产业必然是缺乏效率的,毫无竞争能力可言。中国在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窘境就证明了这一点。第三,在赶超战略下,违背比较优势所形成的畸形产业结构与劳动力丰富的资源结构形成矛盾。这种偏斜的产业结构大大抑制了对劳动力的吸收,形成资源利用的二元性质,使广大人民不能均等地分享经济发展的好处,相当大规模的人口处于贫困之中。第四,赶超战略着眼于在前沿上赶超与发达经济之间的技术差距。然而,既然不能改变资源结构,某些产业资本密集程度的提高,必然降低其他产业的资本密集程度,也就不能在整体上缩小与发达经济在资本和技术水平上的差距。

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的真实涵义不是几个重工业产业鹤立鸡群式的增长,而是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具体来说,对于一个处于落后地位的经济来说,所要寻求的发展应该是资源结构的提升或人均资本占有量的增加,产业结构的升级、技术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差距只是这个过程的自然结果。

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由于人均自然资源和人口规模的制约,对这种牺牲大部分产业而集中扶持少数产业的做法所带来的巨大代价承受力较低,所以较早地放弃了赶超战略。企业从利用其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出发,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反而使资源禀赋结构的提升速度加快;作为其人均资本拥有水平提高的结果,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得以更快地升级(表1),最终进入发达经济的行列。实际上,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的原则,不仅适用于劳动力相对丰富的经济,对于那些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也同样适用〖注:以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发展绩效与拉丁美洲的阿根廷、乌拉圭等国相比较,是十分有说服力的。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由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随后的经济发展中充分利用了自然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并不高,但却跻身于发达国家的行列;而不顾自身资源比较优势、推行赶超战略的阿根廷和乌拉圭却从当时的发达国家行列倒退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地位,虽然拥有更高的制造业比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大大低于前两个国家。〗。

三、比较优势战略与资源禀赋结构的提升

经济发展归根结底是要改变资源结构,即增加资本在资源禀赋中的相对丰富程度。资本来自于积累,而社会资本的积累水平取决于经济剩余的规模,后者又依赖于生产活动的绩效和特点。如果一个经济的产业和技术结构能充分利用其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那么这个经济的生产成本就会低,竞争能力就会强,创造的社会剩余也就会多,积累的量也就会大。我们可以把一个社会中的生产性活动分为社会生产性活动和私人生产性活动,社会生产性活动可以增加整个社会可用的产品或服务总量,而私人生产性活动虽能增加个人的收益,但有时未必能增加社会的产品和服务总量。寻租行为是造成私人的生产性活动与社会的生产性活动不一致的一个主要原因。例如,如果政府可以利用权力设定一项生产限额,就会使该产品的国内生产者获得更高的利润。因而,相关的生产者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去说服政府官员设定和执行这个生产限额。这类寻租活动消耗社会资源增加个人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产出,因而是有益于私人的活动而对社会有害。如果每个人的私人生产性活动同时也是社会生产性活动,社会产出就会较多,可供积累的剩余也会较多。我们将论证如果一个经济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私人的生产活动和社会的生产活动将会取得一致。

除此之外,积累的水平还决定于储蓄倾向,在同样的经济剩余水平下,储蓄倾向越高,社会资本的增加就会越多,资源禀赋结构的升级也就越快。一个发展中经济若能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储蓄倾向也会较高。传统的经济增长理论也强调资本积累,甚至把储蓄率和投资率的作用强调到决定一切的地步(Harrold,1939,p.1433;Domar,1946,pp.137-147;Solow,1988)。但是,最重要的增长理论没有提出的问题在于:怎样增加社会剩余总量及怎样才能使所有的生产活动从社会的角度看是生产性的、竞争性的,以及如何才能提高储蓄率。

从理论上看,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发挥其比较优势呢?根据赫克歇尔-俄林模型(Ohlin,1968),如果一个国家劳动资源相对丰裕,该国的比较优势就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果这个国家遵循比较优势,发展轻工业即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产业,由于生产过程使用较多的廉价的劳动力,减少使用昂贵的资本,其产品相对来说成本就比较低,因而具有竞争力,利润从而可以作为资本积累的量也就较大。

要使整个社会都能够对比较优势作出正确的反应,就需要有一个能够反映生产要素相对稀缺性的要素价格结构。即在劳动力相对丰富的禀赋条件下,劳动力价格应该相对便宜;而在资本变得相对丰裕的禀赋条件下,资本就相应地成为相对便宜的要素。如果一个经济中的要素价格结构能够充分反映各种要素的相对稀缺性,企业就会自动地作出调整,即在其产品和技术的选择中尽可能多使用便宜的生产要素,从而实现比较优势。必须指出的是,要素相对稀缺性在要素价格结构上的准确反映,必然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任何人为的干预和计划机制都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世界银行经济学家把亚洲“四小龙”发展的成功归结为市场机制作用的解释是有一定道理的。

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实行的是市场经济,政府又较早地放弃了赶超战略,因此,各种产品和要素的价格基本上由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竞争决定,能够较好地反映各种要素的相对稀缺性,企业在做产品和技术选择时就能利用各个发展阶段显现出来的比较优势。此外,政府不对价格的形成进行干预,还可以减少社会中的寻租行为。这样,企业和个人要增加收益就只能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私人的生产性活动也就会是社会的生产性活动。同时,在发展中国家,资本是稀缺的要素,利率如果由市场竞争来决定必然高,由于利率同时也是现在消费和未来消费的相对价格,利率高则现在消费的相对价格高,未来消费的相对价格低,因而会抑制现在消费,增加储蓄倾向。

由于生产要素和产品的价格都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能够反映产品和要素的供求状况和相对稀缺性,微观经营单位在依据这样的价格信号从事经营和生产的过程中,会对通过市场价格传递的关于产品和要素的供求状况及相对稀缺性做出反应,并相应于一定的市场需求和资源禀赋状况进行产品结构和技术选择。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产品和技术选择的结果就是形成了与特定的资源禀赋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同时,一个微观经营单位要想生存和发展,除了通过寻找更廉价的投入品、开辟新的市场、改进经营管理、选择适宜技术等途径实现微观上的技术创新之外别无他途。因此,微观经营单位不仅要密切关注当前的市场,利用当前的适宜技术从事生产,还要研究和预测将来的市场以及未来的比较优势。静态比较优势的发挥使经济发展速度加快,资本积累的速度将远高于劳动力和自然资源增加的速度。因此,资本将由相对稀缺逐渐变成相对丰富,资本的价格将由相对昂贵逐渐变成相对便宜。企业为了竞争的需要,就要根据相对价格信号的变化,调整产业和技术结构,实现动态的比较优势。

在劳动力相对丰富的经济中,推行比较优势战略不仅能通过静态和动态比较优势的利用实现有效率的增长,而且能通过充分利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使劳动者充分就业。随着经济增长,劳动力变得相对稀缺,工资水平则不断提高,劳动者因而可以从经济的增长中不断受益;而“赶超战略”优先发展的是资金密集的产业,能创造的就业机会少,劳动者无法充分就业,工资水平将长期受到抑制,使劳动者难以分享增长的果实。因此,与赶超战略相比,比较优势战略才真正可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每一个企业乃至整个经济结构都发挥比较优势,其产品的国际和国内竞争力都必然是较高的。同时,这种发展战略也必然通过国际贸易来发现和实现自身的比较优势,并利用国际贸易提高本国产业和企业的效率,因而是外向型的。可见,用经济外向型特征来解释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成功的说法,也正确地观察到了这个重要的现象,只是未能理解这种现象是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发展经济的结果,而不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成功的原因。

四、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适当作用,也是实行比较优势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政府应该如何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是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讨论中一个旷日持久的论题。

例如我们前面所讨论过的,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快速增长的奇迹,在经济研究的文献中,既可以用于支持新古典经济学强调市场作用和企业家个人积极性、反对政府干预的主张,又常常被用来证明政府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的成功。刘易斯(1994年,第475-576页)概括了这个关于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悖论:“如果没有一个明智的政府的积极促进,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有经济进步,……另一方面,也有许多政府给经济生活带来灾难的例子,以致于要写满几页警惕政府参与经济生活的话也是很容易的。”更确切地说,“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

然而,从实行比较优势战略出发,就能够使我们既认识到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所在,又能够将政府作用界定在适宜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在与赶超战略的比较之中来理解这一点。在实行赶超战略的情况下,为了支持一些不具自生能力的产业的发展,对经济进行人为的干预,使市场和价格信号扭曲,是这种战略的内生要求。因此,政府作出不恰当的行为以致伤害经济发展过程,几乎是必然的,而且除非改变这种发展战略,否则这种灾难性的政府干预是无法纠正的。

而在实行比较优势战略的情况下,发展战略内生的要求是使市场充分运行,价格信号正确。因此,政府的作用首先在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和规则。由此而提出的这些政府经济职能包括:

(1)建立市场规则和实施反垄断法。这是保证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因为一旦市场被垄断,价格信号和比较优势信息就会被扭曲,企业也就难以按照比较优势进行投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看,政府的职能不仅不在于消除市场竞争和限制价格机制的作用,相反是保护这种竞争,从而让价格机制发挥最充分的资源配置作用。

(2)采取独立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降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过度波动。在价格机制调节生产和消费的过程中,经济波动有时是难以避免的,这时市场需求的信息会发生紊乱,生产者和创新者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就需要政府发挥职能以反周期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波动。显然,这也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否定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

(3)采取适当的方式,参与建设和投资于那些具有某种外部性的产业,以及那些需要较大规模的初始投资或需要较长建设周期的项目,例如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和能源等必要的基础设施部门。这样可以为社会经济活动建设起必要的基础设施,降低经济活动和市场机制运行的交易成本。

通过比较优势的发挥,可以化解稀缺资源不足所造成的瓶颈制约,资源结构升级要快于实行其他发展战略的情形,从而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变化速度将十分迅速。比较优势战略加快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升级的这个特点,对政府提出了除了维护市场秩序的许多迫切的额外要求,特别表现在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面。下面分别根据实行比较优势战略的经济和实行赶超战略的经济的相关经验,对产业政策的本质、内容以及与赶超战略的经济计划之间的差别作一些概括。

首先,随着资源禀赋结构的变化,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也要相应发生变化。现实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产业与技术可供选择,为了产业结构升级的目的,无论企业家还是政府,都需要有关于哪些技术或产业最能充分利用比较优势以及新的产品市场潜力有多大、可能存在的竞争状况等一系列信息。然而,信息是一种准公共品。任何企业固然可以投资于某种活动去取得这种信息,但信息一旦取得,其传播成本接近于零,最佳的社会方案应该是让所有企业知晓。此外,信息的收集、传输和处理过程具有规模经济。因此,自然而然地,政府应该充当这个集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的职能于一身的角色,并把处理过的信息以产业政策的形式公布于社会,作为企业进行产业和技术升级时的参考。实行比较优势战略条件下的产业政策是一种指导性的,其主要特征与其说是要求企业家去做什么或怎样做,不如说是提供一些可能的机会供企业家们选择。

其次,实施这种产业政策需要政府履行社会协调的职能。当资源禀赋的升级要求一个社会的产业随之升级时,所需的投资范围十分广泛。由于资金的限制、风险和外部性的存在,单个企业不会在所有的领域进行投资,但有时这种投资活动的不配套会导致社会最佳投资机会的丧失。例如,要从以农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升级为轻加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教育、交通运输、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及进出口活动等都要有所变化;而从轻加工业升级为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教育、科研和资本市场等方面也需要相应调整。而单个企业不能胜任这种协调职能。政府的作用就在于通过决定朝哪个方向努力、对需要采取的行动进行分析以及提供引导和支持,帮助单个企业就其自身状况和经济发展前景作出最有利的投资决策,并同时达到社会上各个企业投资活动之间的协调。由于这种政府引导是协调性的,以资源禀赋结构的变化为依据,而不是强制性和扭曲性的,因而不会距离当前比较优势太遥远,从而可以避免严重的决策失误。

最后,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以补偿企业进行产业创新和技术创新时面临的外部性。对那些遵循政府产业政策的企业来说,其创新活动必然具有外部性:即由于政府并不总是正确的,所以它们的创新活动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如果成功了,其他企业可以随之跟进,而使超额利润很快消失;如果创新失败,表明这个社会的比较优势尚未达到如此高的阶段,或是技术方向选择、市场需求判断等不正确,但其他企业却得以避免重蹈覆辙。结果,创新的企业付出成本,其他企业则因获得的信息而坐享收益。由于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这种创新活动及其经验对于社会都有价值,因此,如果政府不能给创新企业提供一种补偿,实际所发生的创新将会比社会最佳方案所要求的少。所以,政府需要通过减免税收或贴息等补偿形式,鼓励这种具有创新性质的投资活动。

以上分析表明,如果仅仅限于获取信息提供中的规模经济以及对创新活动中的外部性提供补贴,政府的经济职能乃至干预活动就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前述关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成功经验的政府干预学派也像盲人摸象一样,反映了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发展成功经验的一个侧面。但这个学派未能看到,政府的这种干预是在比较优势变化、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用来补偿创新企业所要面临的外部性,而不是像实行赶超战略那样用来保护、扶持不具自生能力的产业。

归纳起来,产业政策的成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方面,产业政策提供了经济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趋势的信息;另一方面,这一政策目标又不能和现有的比较优势相距太远。19世纪后期德国依靠政府“铁与血”的强制政策成功地实现了赶超英法的经验,常常被作为政府成功干预经济的论据。这里必须把握的是,德国是在与英国、法国具有大体相似的资源禀赋条件、比较优势接近而且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多的情况下进行“赶超”的〖注:1870年德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接近于英国的60%,而比法国略高(Maddison,1995,pp.194,196)。〗。20世纪50年代日本提出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时,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美国的1/4以上(Maddison,1995,p.197),而且日本开始发展的重工业是劳动力相对密集的造船、炼钢等产业。事实上,日本和“四小龙”的经验与社会主义国家及拉美经济的教训表明,政府产业政策目标必须是可见的近期比较优势。如果目标过于遥远,为追求该目标就不可避免地要扭曲要素的相对价格。而当干预目标是“近”的和可见的,就可以使这种政府作用是顺应市场的(MarketConforming)而不是扭曲市场的(MarketDistorting)。

具体来说,着眼于近期比较优势,政府不会使过多的资源用于干预本身。因为政府的管理行为作为一种资源也是有限的,如果政府过多地直接干预和替企业作决策,必然造成“该干的没干,不该干的干糟了。”政府着眼于可见的比较优势,可以适宜地界定其作用范围,使其对产业的引导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通过与企业的信息交换进行的。由此形成东亚经济的产业政策与社会主义国家及拉美经济的赶超战略最根本的分界。

五、比较优势战略与金融危机

在人们探讨和争论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发展成功之谜的时候,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几乎波及所有我们考察的这几个经济,以致人们要提出这样的疑问:金融危机与这些经济所实行的发展战略是否有某种联系。同样,本文作者在总结并推荐了这些经济所实行的比较优势战略之后,也不可回避地要对上述问题作出解释。让我们先从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和发生机理讨论起。

人们通常看到,金融危机与资本的跨国流动有着直接关系。在经济高速增长且有良好的预期的情况下,投资以及信贷行为高度活跃是十分自然的。如果经济活动是健康的,投资可以依赖于生产增加得到偿还,跨国的资金流动不致酿成灾难性的金融危机。从东南亚和日本、韩国的经历看,金融危机的直接导因是银行的不良贷款过高,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则是由于泡沫经济的破灭和产业发展政策的失误所致。

经济的泡沫状态(bubbles)是指一种或几种资产的价格持续上涨,并以继续涨价的预期吸引人们专门从事这些资产的买卖活动以牟利,而对这些资产使用本身不再关心(伊特韦尔等,1992年,第306页)。泡沫经济可分为房地产泡沫和股市泡沫。房地产泡沫在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几乎无所不在。亚洲国家和地区人口密度较大,土地资源相对稀缺。随着社会总需求的增长,房地产业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加上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活动的区域分布过度集中,使得土地成为这些经济中供给弹性最小的要素。在经济增长十分迅速的情况下,人们预期土地价格会不断上涨,从而大量资金被投入房地产业,以期获得不断增加的资本收益,并进一步刺激地产价格上涨。股票市场泡沫产生的机理与房地产泡沫相似。在短期内,股票的供给弹性很小。当经济增长处于上升期时,人们看到股票价格普遍上涨。为了赚取价格上涨的资本所得,大量资金涌入股市,进一步推动股价狂涨。

泡沫经济的持续受两个因素影响:第一是受可用来投资的资金总量大小的影响;第二是受社会对经济增长的实际预期和心理预期的影响。从静态的角度讲,当一个社会可动员的资金达到极限时,房地产和股票的价格就不会继续上涨,因为投资于房地产不仅有风险,资金也有机会成本。这时就会有人率先抛售,导致价格下跌,其结果是导致更多人抛售。从动态的角度讲,价格上涨快时,社会上过多的资金被用于房地产投机,生产性投资越来越少,生产的竞争力就会降低,经济增长会停滞,对供给弹性小的房地产和股票价格上涨的预期也就会从乐观变为悲观。与此同时,房地产供给的增加会使其价格达到高位后迅速跌落的时点很快到来,从而泡沫的破灭成为必然。

不过,泡沫经济本身未必一定导致金融危机。如果用于泡沫经济的投机资金都是投资者自己的,这种破灭还不会导致银行危机。然而,当投资人看到房地产和股票价格不断上涨,就会冒险以购买的房地产和股票作抵押,向金融机构借款进一步投机。这种不断自我加强的预期也会使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大量贷出资金,甚至直接投资于房地产和股票市场。一旦在泡沫经济破灭时房地产和股票的价格大幅度跌落,抵押品的价格会跌落到其作为抵押品贷款时的价格之下。投资者收不回投资,银行收不回贷款,就形成大量坏账。此时是否形成银行危机,还要看每一笔贷款中投机者自有资金的比重以及整个银行资产的结构状况。所以,问题还涉及银行资产结构和监管体制。如果对以房地产和股票作抵押的贷款没有限制,或者整个银行体系的资金可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抵押贷款的比例没有限制,或者虽有限制却监管不力,在泡沫增长时,投资者有意愿用贷款来进行投机,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着道德风险〖注:克鲁格曼(Krugman,1998)把金融体制中的问题归结为金融中介机构行为中的道德风险问题(moralhazard),即由于金融机构明确或暗含地受到政府的信用保障,因而缺乏投资者的监督。在金融中介人主要使用储蓄者的钱的情况下,形成“赚了是我的,赔了是储蓄者的”这样一种机会主义态度。所以,在选择投资方向时,这些金融中介往往不是采取风险中性的态度来选择预期收益最大的项目,而是选择收益最大但风险也最大的项目。〗,就会有大量银行资金流向投机领域。结果一旦经济泡沫破灭、不良贷款变成坏账,就会出现银行危机。

如果投入到泡沫产业中的资金全部是国内储蓄,当泡沫经济破灭时,银行危机还不会演变为东南亚所出现的货币危机。一旦外资直接进入投机性产业或通过金融机构进入到投机性产业,就会吹起更大的泡沫。当经济增长放慢从而预期发生变化时,或者一旦遇到某种外生的变化,譬如说政府不再能够对一系列失败的投资进行挽救,投资人便一下子无比悲观。如果货币可自由兑换,资金可以自由流动,挤兑和撤资便会发生。在资本具有很强的流动性的条件下,迅速的资本外流加快了金融体系的崩溃。在实行固定汇率制的条件下,为了维持汇率稳定,中央银行通常要进行干预,外国金融投机家于是便有机可乘。例如投机者向国内银行借本币,到国际市场上抛售,政府就要用外汇储备托市。但国内储蓄者看到国内金融机构的危机,在外国投机者攻击本国货币时,很可能产生信心危机,进而会随着金融投机家抛售本币。当中央银行把有限的外汇耗尽而无力托市时,汇率就会像自由落体一样直线跌落,从而出现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货币危机和支付危机。

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的第二个原因是政府产业政策失误。政府为了扶持没有竞争力的赶超部门,以人为方式压低银行利率、并指令银行贷款支持这一类型的项目,但这些项目自我积累的能力很低,在用完国有银行的有限资金后,要继续扩张就不得不大量向国外举债。可是,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的项目到底不是资金相对稀缺的东亚国家的比较优势之所在,在政府的支持下这一类型的产业可以建起来,但和发达国家相比生产成本较高,只有以亏本的方式才能把产品卖出去,从而导致投资于该类型项目的企业无力还本付息,国内外的银行贷款变成呆账、坏账。

这样,金融机构可贷资金开始减少,银行资金紧缩,利率提高,还不起银行贷款的企业增加;可贷资金进一步减少,利率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便迅速膨胀起来。一方面,这种膨胀一旦到了储蓄者对某一家银行失去信心时,该银行就会出现挤提而崩溃。而一二家银行的崩溃经常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许多家银行同时发生挤提,从而爆发金融危机。另一方面,如果经济中已存在房地产泡沫和股市泡沫,银行可贷资金减少,利率上升,投资和消费需求下降,经济增长减缓,也可能导致前面论述的经济泡沫的破灭而引发金融危机。

如果一个经济的总体投资是根据比较优势进行的,产业结构不存在问题,企业效益好,产品具有竞争力,资金积累就快,或者可以较少地依赖外债,或者有较高的偿债能力和信誉度,就可以维持其经济增长率,房地产和股市泡沫也可能不致破裂;即使泡沫破灭而且出现银行危机,由于整个经济仍有竞争力,外贸继续增长,货币危机和支付危机也不至于出现。在这场东亚金融危机中,日本和中国台湾就属于这种类型。

这次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等国家,恰恰在上述几个方面都具备陷入危机的条件。房地产泡沫在东亚国家和地区上自日本、韩国,下到泰国、马来西亚、印尼,几乎无一幸免。此外,银行将可贷资金投向效益低的行业和企业,也是普遍现象。而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贷款额的发放几乎没有限制,对银行体系缺乏监管,甚至政治性贷款和家族化经营相结合,导致腐败现象丛生,从而大量贷款流入房地产等泡沫经济领域。一遇信心危机或国外投机者狙击,金融机构大批破产,坏账激增。这些国家又在国内金融监管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实行了金融自由化以及固定汇率政策,结果在经济增长放慢后出现了泡沫经济破灭,银行危机、货币危机和支付危机一齐并发。

从上述金融危机形成的机理来看,比较优势战略与金融危机并不具有必然联系。首先,泡沫经济的产生是任何经济快速增长时都可能发生的事情。比较优势战略可以加快经济增长,所以也会产生泡沫经济。其次,从泡沫经济的破灭来看,比较优势战略并不必然带来这种破灭。相反,如果一个经济始终如一地坚持发挥其自身的资源比较优势,经济高速增长的可持续性就强,从而就可以延缓泡沫经济破灭的时间。第三,从泡沫经济转化为银行危机、以及银行危机转化为货币危机这两个形成金融危机的关键转化来看,如果能加强银行监管,减少银行资金流入房地产和股票市场,那么即使泡沫破灭也不致于出现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等。遵循比较优势战略也具有防范金融危机的作用。产业的竞争能力强、获利能力高,即使向银行借款来发展,也不致于形成大量的呆账、坏账。在坚持比较优势的条件下,产业的资金密集程度与资源禀赋结构是相适应的,必要的资金大多来自国内储蓄,即可降低对外债的依赖程度,因此也就不会出现货币危机和支付危机。

在了解到比较优势战略并不必然导致金融危机、也不会加大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相反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防范和抵御金融危机的作用的同时,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发生也为我们关于比较优势战略和东亚奇迹的讨论提供了两点新的经验:

第一,比较优势战略有助于把政府的干预限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上,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然而然地摆脱金融风险。对于任何一种经济发展方式来说金融风险事实上都是存在的,因此,严格的银行监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总体经济发展过程来看,特别是与许多推行赶超战略的发展中国家相比较来说,这些经济无疑实行的是一种我们前面概括的发展战略模式--比较优势战略。然而,这些经济也并不是同等程度地遵循比较优势原则;同时,即使就同一个国家和地区来讲,也并不是在每个发展阶段上同等程度地遵循比较优势原则〖注:日本产业政策偏离比较优势从而遭到抵制、未能成功的事例可参见Ito(1982,p.202)。〗。因此,在发展的绩效上,在经济结构的健康程度上,从而对于金融危机的防范能力上,这些经济之间显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银行监管不力,在韩国和日本最为典型。例如,日本的主银行体制允许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在泡沫经济条件下,资产膨胀使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高了贷款能力,从而进一步向泡沫产业如不动产业大举投资。一旦泡沫经济消失,银行和金融机构持有的股票和地产迅速贬值,使其资本金急剧收缩,不动产贷款也大都成为坏账。而韩国的情形则是,政府着眼于扶持超大型企业集团,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无限制地对这些企业集团贷款,形成很高的资产负债率。而产品竞争力不足,企业经营效率低下,与这种金融的软预算约束相结合,导致企业偿债能力很差。

比较我国台湾省和韩国的发展模式和经验最为典型。同为亚洲“四小龙”,自60年代台湾地区和韩国都曾经有很高的经济增长率,在70年代以前都曾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发挥了资源比较优势。然而,以后两者采取了不尽相同的发展战略,从而在经济体制上也大相径庭。韩国政府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扶持超大规模的企业集团。研究者早在80年代初就发现,韩国企业的集中度大大高于台湾地区,甚至高于日本(世界银行,1995年,第66页),自那以后,这一特点几乎有增无减。与韩国热衷于建立超级大企业相反,许多台湾地区企业常常选择为美国和日本企业的配套供货,而不是创立自己的品牌。其结果反而是台湾地区产业的利润率高,企业资金雄厚,经济内部积累能力强、速度快,新的投资项目规模一般不超出岛内资本市场所能动员的资金规模,因而外债很少。所有这些特征,都大大降低了金融风险。正因如此,尽管台湾地区经济也有泡沫的迹象〖注:根据美林证券台湾分公司的估计,台湾银行贷款的40%被用于房地产投资,与发生金融危机的东南亚经济不相上下;全部金融贷款中有2/3是以土地作抵押的,这个比例是日本的2倍。〗,但经济和出口仍可维持适度的增长,房地产和股市泡沫并未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而破灭。即使台湾地区将来像日本经济增长那样,由于从缩小与发达国家技术差距的高速度增长期转向技术趋于成熟的慢速增长期,从而泡沫经济破灭,也不至于立即转变为货币危机和支付危机,像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那样立即发生大的崩溃。

六、总结

无论是过去创造经济奇迹的经验,还是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比较优势战略都显示其维持持续经济增长的优越性,而这种战略是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成功的核心所在。由此表明,除了立足于赶超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之外,还有一种更为成功的经济发展道路。把这种道路总结为比较优势战略,有助于我们准确地理解这种成功经验,从而更好地理解实行赶超战略失败的原因。由此,实施这种发展战略就可以从不自觉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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