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2011年招聘博士公告

教学研究 · 2011-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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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研究工作需要,现拟公开招聘2012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基本条件 1、 “211”院校2012年毕业的区域经济、社会管理、行政管理、...

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研究工作需要,现拟公开招聘2012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基本条件

1、 “211”院校2012年毕业的区域经济、社会管理、行政管理、金融、生态环境、信息管理、海事航运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2、具有较好的专业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过硬,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意识。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序号

岗位

岗位人数

专业要求

1

社会研究室政策研究岗

1

社会管理专业或行政管理专业

2

区域研究室政策研究岗

1

区域经济专业

3

产业研究室政策研究岗

1

金融专业或海事航运专业

4

信息研究室政策研究岗

1

信息管理专业或生态环境专业

三、报名方式及应聘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11年12月21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止。

2、应聘者填写《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招聘报名表》,与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近照一起邮寄或发电子邮件到我院办公室。

四、招聘程序及招聘工作安排

1、按照招聘要求,对报名博士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应聘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电话通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核对象,采取面谈测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4、考核结束后,依据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天津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5、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等情况的,可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批备案后,与其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工资津贴待遇。

通讯地址:天津市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903室

邮 编:300457

电子邮箱:tjbhyjy@163.com

联系电话:022–66222941、66222944

联 系人:杨老师、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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