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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经济学院院长复一位离校同学的公开信(5.30)

同学们:

5月26日,我院院长信箱收到一封署名为keaidiluobu的同学的来信(附后),就该信涉及的问题院长给予了明确的答复意见,请同学们浏览。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院长复一位离校同学的公开信

同学:

你好,你给院长信箱的来信收悉。不知你是在看了经济学院于上周五(5月23日)发布的有关期末考试和暑期补课的通知以后写的这封信,还是之前。如果是之前,我们可以原谅你的某种程度的无礼。如果是在看了那个通知以后还如此大发议论,并用一种质问和嘲讽的口气写了这封信,那么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是严重的。

你质问院里,“当大家离开学校时,有谁站出来阻止过大家离校,或者是规定过不许离校”。事实是:4月15日,院里在接到李梅老师的母亲因患“非典”死亡。李老师也被感染的消息后,立即果断的停止了当天上午的课程,以防接触过李老师的老师将“非典”病毒再传染给同学;当天下午,院里向学校做了紧急汇报,请求停课;当晚,院里主要领导与校领导到教育部开会,得到很多明确指示,包括停课不停学。与此同时,院里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学校和教育部的规定,紧急部署下步工作。第二天上午9时(4月16日),院领导在学生干部会上通报了李老师患病的情况,强烈建议同学不要离校,并给出了不要离校的三条理由:学校现在是停课不停学;回家途中容易被感染;北京的医疗条件好,学校会尽量采取措施保护同学们。当天下午3时,根据事态的发展,院领导再次召开学生干部紧急会议,明确宣布,暂停课期间学生不能离开学校,并同时在经济学院网站上发布了不准离校的紧急通知。同样在当天,经济学院教务部电话通知所有任课老师,要求根据学校规定,改变教学方式,采取网上教学。不知你是那个班的同学,为什么没有接到上述所有的这些通知,我们将认真调查此事。

即使退一万步来说,经济学院没有做出上述不可以离校的规定,请问这位同学,你什么时候接到过学校允许你离校的通知?学校什么时候允许过学生在正常的学期可以随便回家?你回家是否请过假,向谁请过假?

考虑到“非典”时期的特殊性,学校对4月28日之前离校的同学做出了不追究的决定,院里也于5月23日的通知里做出了“对目前离校回家的同学,我院不按旷课处理”的规定。应当说,这些规定是在对离校同学理解和宽容的基础上做出的。但学校和学院的理解和宽容却似乎给了你推卸责任并质问院里的理由。你不请假擅自离校,非但不检讨自己的过失,还振振有词,说是“你们离校是天经地义的、你们没有违反学校的任何一条规定”。这可以说是错上加错。如果擅自离校的同学没有违反学校规定,那么照你的逻辑,倒是那些没有离校的同学违反学校的规定了。

关于你在信中提出的数学课的补课问题,在经济学院5.23的通知里根本没有涉及过这门课,因为课程是由数学学院的老师上的,并且老师一直在校进行正常的课堂教学。是否为离校的同学补课,只能由任课老师和数学学院决定,我们能做的是与数院协商,如果可能的话,请求老师为我们的同学补课(而事实上,我院教务部一直在与任课老师协商),但不能命令或要求人家这样做。你因为擅自离校没有能够参加面授,严格说来这不是老师的责任,虽然如果有可能,老师可以再义务为你或其他离校的同学补课。但你需要搞清楚的是,老师义务为你补课和你因为你自己离校缺课,却理直气壮的要求老师为你补课,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非典”爆发后,一时间人心惶惶,但院里的老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仍然坚守岗位。在其它院系许多人甚至不敢到法学楼来的情况下,我们的院领导、我们的许多行管人员每天坚持在办公室上班,以保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老师也是人,也可能患“非典”,也可能累病,但我们所有的老师和行管人员没有因为“非典”而耽误任何必须正常进行的工作。教学方式改变以后,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陡增。因为老师们不仅要在课堂上进行正常教学,有的老师还要重新制作课件,以便能够放到网上。此外还有网上答疑、电话答疑等,为的就是尽可能的方便离校的同学自学。为了减少在校学生的恐慌,尽可能的丰富同学们的生活,院里和团学联的同学联手进行了许多活动,包括“院长访谈录”、“临时课程版”、“在线师生交流”等。这些都是“非典”之前所没有的工作量。但大家没有一句怨言,而是恪尽职守,想方设法将“非典”导致的困难降至最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非典”时期,绝大多数像你一样同为经院的学生,特别是团学联的许多干部不仅遵守学校纪律,没有离校,而且协助院里、帮助老师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关心李梅老师和他的家人,问候坚守岗位的老师,帮助老师制作课件放到网上。而你在信中不仅没有询问、关心一下在校的老师们,反而用冷冰冰的话说“反正‘非典’又不是我们学生引起的”。面对你的同龄人,想想他们的所为,看看他们的所作,你是不是应当有所反思。

院里没有任何“难言之隐”。相反,对于这次期末考试和暑期补课的安排,我们是非常透明、非常公开并且非常慎重的。在接到学校的通知后,院里立刻召开了全院教工大会,通报了学校的规定精神,并要求以教研室为单位,认真讨论每门课的考试和补课的决定。在此基础上,院里再次召开了有院领导、各系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参加的办公会,一门课一门课进行讨论,最后形成了5.23的通知规定。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个规定的精神和宗旨是经过所有参会老师认真思考和讨论后定下的,这就是,即使在“非典”的特殊时期,我们仍然要保证考试和评分本身的公平和公正。

你的来信引起我们院领导和许多老师的深思。从这封信中,我们看到了单纯强调智力这种教育方式的缺陷;看到了培养一个合格大学生的任重道远;看到了我们以往思想教育工作的薄弱。作为当代的一个大学生,应当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应当是有了问题首先检讨自己,而不是推卸责任的;应当是对社会有责任感,对他人有爱心的。我们希望你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同时,我们准备以这封信为契机,在经济学院开展一个如何做一个合格当代大学生的活动。

                                                          经济学院院长 刘伟                                                          2003年5月30日

附:学生来信原文
 
老师:

您好!我是经院02级的学生,得知经院对校外大一的学生不补课后,我感觉十分不解和气愤。

请问老师是否奉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上课的人和不上课的人参加同样的考试,如何公平竞争,如果基点和我们的学途无关,那我也不会说这番话,可是基点恰恰在起着决定作用,否则就是你们所谓的基点本是骗人的东西!我承认,经院必修的数学课的讲义可在网上下载,但这并不能作为不补课的理由,如果这样就能保证了教学,又何必让学生在校上课,又何必有老师当面讲授的课堂呢,我想这毕竟还是有区别的,而且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肯定是在课堂听老师亲自授课的效果会更好,更何况数学是数院开的课,就更不能作为经院老师不提供补课的理由!

如果说这次这样决定,是对离校的同学的惩罚,那么请问老师,作为全校第一个停课的院系经院,当大家离开学校时,有谁站出来阻止过大家离校,或者是规定过不许离校?我想这样的规定怕是在4月底才作出的吧!经院的老师难道会权利大的可以不以学校规定为基准,擅自阻挠学生离校?我想不可能。那么在学校即将作出决定不许返校时,又有哪个老师通知了校外的同学,使我们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或者说给了我们赶回学校的机会?我想,完全没有!因此说,我们离校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没有违反学校的任何一条规定,因此,如果以不补课而让我们直接参加考试为惩罚(或者说你们认为这不是惩罚,但对于我们来说带来了恶果的惩罚),那是绝对不合理的,何况经院停课不是由学生发病引起!

经院作出不补课的决定,完全是不合理的!

当然,同学们通过电话后也得出了结论,或者说现在只能这样理解,经院老师都是大忙人,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了,哪里顾得上我们学生?!!!我们也只有白交5200元/年的学费,干瞪眼的份儿。

或者也许,你们有什么“难言之隐”?总之,请您们能够给我们一个满意、明确、并且最重要的是尽快的答复!

                                    您们校外的学生
                                        200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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