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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CCISSR第二次双周讨论会研讨中国企业年金

  2004年3月5日,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第二次双周讨论会在方正大厦北大经济学院科研基地举行。 本期讨论会主题为“中国企业年金财税政策与运行”,中心研究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先生就此做了专题发言。研究中心部分研究员、部分理事会员单位代表、北大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的教师和博士生及多名来自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业界人士参加了这次讨论会。

  何平先生首先介绍了企业年金的基本功能。他认为,企业年金在我国除了具有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提高企业人才竞争力等一般性功能外,它还对调整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结构、促进国内金融服务业与资本市场的发展等有着特殊的意义。在对国内外年金制度的对比分析基础上,他进一步描述了企业年金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

  当前,国内的企业年金制度还处于初创试点阶段。据调查,为了弥补基础养老保险的不足,国内许多行业、企业对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存在很强的动机。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业已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运行还不够规范。据何平先生分析,缺乏相关的立法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依据数量模型测算,如果国家在EET模式下对年金的税收每优惠1元,企业年金总的积累额会相应增加5元。据此何平先生指出,实施企业年金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促进年金制度的发育成熟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由此,国家不仅要加快立法步伐,而且立法要突出体现对企业年金的财税优惠安排。此外,国家也应在颁布企业年金会计核算标准、明确国家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做好前期性的基础工作,最终使企业年金制度运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企业年金监管方面,何平先生强调,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的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应该允许企业有一个逐渐了解和适应的过程。对此,监管部门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相应地实施适度监管原则,这对保护国内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最后,针对保险公司的地位与作用等问题,何平先生认为,随着年金制度的发展演变,保险公司凭借自身的资金实力、账户管理、客户服务及投资经验,将会在企业年金市场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专题发言结束后,何平先生就企业年金的组织、运营和监管模式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按照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的设计,企业年金制度将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 “三大支柱”之一。但从国家提出发展企业年金以来的十多年中,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一直不尽人意。所以,对如何充分吸收国外经验,取长补短,建立适应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和国情的企业年金制度,将是政府决策部门及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CCISSR刘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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