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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律师会——赴港交流系列报道之四

[本社香港30日讯]今天我们乘坐公车,参观访问位于香港中环永安集团大厦三层的香港律师会。

在香港律师会的一间会客厅内,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何志豪律师和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林健雄律师一同向我们介绍了香港律师会的概况:香港律师会成立于1907年,是香港事务律师的法定专业团体,所有在香港持有效执业证书之事务律师(人数逾5000)均为其会员。香港律师会的最高领导是由20位成员组成的理事会,包括会长、2名副会长及17位理事,其辖下不同之委员会协助执行工作,秘书处则提供支援服务。作为香港律师的自我监管机构,香港律师会一直致力确保业界之专业水准及操守、提高法律服务素质、推广法律知识、维护法律知识、维护法制精神及向政府和有关机构作出咨询及提供意见。


在听了两位律师的介绍后,我们又观看了介绍香港律师会发展历史以及其主要职能的录像片,这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香港律师会的认识,随着了解的一步步深入,我们的问题也随之产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与两位律师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其中有的同学问到:现在大陆很多地方已经实行了像美国一样的胜诉收费制度,香港是否也在实行这一制度。林健雄律师回答道:香港还是沿袭英国的法律传统,并没有实行胜诉收费制度,但这一做法是否恰当,在香港的法律界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还有的同学提出:中国已经加入了WTO,中国的法律也要与世界接轨,两地的业务交往逐渐增多,香港将如何拓展大陆方面的业务。何志豪律师认为中国加入WTO,给两地的律师界提供了很好的交流的机会,香港律师会已经与大陆20多个地区的律师事务所有业务往来,今后两地一定会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往来。 有的同学提出:大陆打官司多半是打关系,香港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何志豪律师就同学提出的这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香港打官司还是比较公正的,因为香港有一套相对独立的法院系统,法官多是从经验丰富的律师队伍中选拔出来的,律师一旦成为法官,他就会很自然地与以前的同行们保持距离,在法庭休庭时,法官的通道与律师的通道是分开的,二者几乎没有机会说话,这种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司法腐败

在交流活动的最后,香港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何志豪律师表示:香港律师会一定会做好香港律师的代言人、监管人、训练者和社区关系联络人,希望能与内地的法律界人士一道共同迎接WTO带来的挑战,为推进中国的法制化进程而共同努力!


记者:周 淼
编辑:笑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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