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需求人数 | 拟安排系所 | 岗位描述 | ||||||
合计 | 正高或 博导 | 副高或博士后 | 应届博士 | 应届硕士 |
经济管理学院 | 理论经济学 | 西方经济学 | 1 | 1 | 经济系 | 中高级宏观、微观经济学 | ||||
应用经济学 | 区域经济学 | 1 | 1 | 区域经济理论与政策、城市经济学 | ||||||
统计学 | 1 | 1 | 时间序列 | |||||||
金融学(含保险学) | 1 | 1 | 金融学 | |||||||
国际贸易学 | 1 | 1 | 国际贸易 | |||||||
数量经济学 | 1 | 1 | 数量经济学 | |||||||
财政学(含:税收学) | 1 | 1 | 会计系 | 税收学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注:本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 | 3 | 1 | 工商管理系 | 工程管理 | |||||
1 | 1 | 物流所 | 物流管理 |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 | 1 | 1 | 会计学(国外学历优先) | ||||||
企业管理( 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 2 | 1 | 工商管理系 | 市场营销 | ||||||
1 | 会计系 | 财务管理(国外学历优先) | ||||||||
小计 | 13 | 3 | 5 | 5 |
联系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 | 杜紫梅 | 51688288 | 51688414 | duzimei@sohu.com |
刘院长 | 51688560 |
引进人才待遇:
住 房 待 遇 | 两者选其一: 1 、 学校提供校内周转房(三年内按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周转房标准为 :博士:一居室;博士后:两居室;教授:两居室或三居室。 2 、 不使用学校周转房且未享受国家房改政策的,学校每月提供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1400 元/月;博士后:1600元/月;教授:1900元/月。住房补贴在聘任期间发放,最长补贴时间为20年(退休期间仍可延续享受)。如个人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困难,可向学校预借不超过15万元的首付款(按住房公积金方式收息),10年内向学校还清本息,还款年限自定。 |
收入和福利 | 除国家工资和政策性补贴外,视工作量大小可得校内津贴为:博士毕业生(中级职称)2—2.5 万元/年,副高职称2.5—3万元/年,正高职称3—3.5万元/年。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申请校内特聘教授岗位,聘到校内特聘教授1-4级岗位的,可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校内津贴合计分别约为9万元/年、7.2万元/年、5.4 万元/年、4.2万元/年。学校同时为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 |
安 家 费 | 1——2 万元 |
科 研 支 持 | 学校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和成果决定支持力度,给予一次性科研启动费1——3万元。 |
进修机会 | 我校已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选派10名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进修或从事合作研究。另外,学校鼓励青年教师在校内外进行在职研修或选送到一流高校的重点学科做国内访问学者。 学校实行学术休假制度,在合理安排工作的条件下,每工作5年可享受半年的带薪学术休假。 |
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 | 1 、 博士后出站,个人持博管会函件直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全家的进京户口,爱人落户有困难的,学校尽力协助。 2 、 统分的博士毕业生的进京户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爱人及子女的户口按两地分居方式随后予以解决。 3 、 引进京外教授的进京户口,学校尽力向教育部、人事部争取指标,逐步予以解决。 |
配偶工作 | 1 、 配偶为硕士及以上学历,能够应聘校内教学科研岗位的,可考虑校内安置。 2 、 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一般不调入校内,学校鼓励在校外安置。对于校外安置确实困难,两年后仍未就业的,学校视校内岗位需求情况可安排临时工作或在待岗期间发给300 元/月的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4年)。 3 、特殊人才的配偶工作的安置视具体情况面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