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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大:长江学者招聘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5年度长江学者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拟在国际贸易学学科设立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现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现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政策与国别比较、世界贸易组织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并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特聘教授每年应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每年应工作3个月以上。

二、待遇
    特聘教授聘期内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校内津贴外,每年另享受"长江学者聘任办法"提供的10万元津贴,学校配备充足的科研及办公用房和不少于5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可根据情况提供三室一厅住房一套和6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特殊情况面议。

    讲座教授聘期内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校内津贴外,每年另享受"长江学者聘任办法"提供每月的1.5万元的津贴(按实际来校讲学时间计),学校配备充足的科研及办公用房和不少于2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可根据情况提供三室一厅住房一套和6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特殊情况面议。

三、应聘材料
    1. 申请材料:
    提交个人的书面申请和详细的个人学习、研究工作简历及成果、同行专家的推荐信(不少于3封)。
    个人申请材料可以参照教育部最新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或《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的格式填写申报表,申报软件的个人版可在http://www.cksp.edu.cn下载,推荐表可以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不得对其内容另行改动。

2.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应聘学科岗位的研究设想以及工作思路、预期目标、所需条件等。
    请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详细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四、联系方式
    电 话: 86-10-64495113 86-10-64492141 86-10-64495188
     传 真: 86-10-64495109
     电子邮箱:rsczp@uibe.edu.cn szc@uibe.edu.cn
    通讯地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邮 编: 100029。

五、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到2005年7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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