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2]88号)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京学位办[2003]1号)》精神,现就2003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3年5月25日(星期日)
上午 9:00至11:30 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14:30至17: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考生资格
(一)考生必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
(二)考生必须于2000年3月3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
资格不符的考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程序
(一)2003年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替代现场填涂机读卡)和现场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的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进行网上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二)3月1日至19日
考生登陆指定网站:网上人大(http://enroll.cmr.com.cn)填写《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
(三)3月20、21日
考生持《资格审查表》,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姓名),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初审的考生持以上材料(含《资格审查表》,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姓名),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复审。
注: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公章并经审核人签字。
(四)3月22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明原件到北京师范大学办公楼主楼一层报名摄像。
(五)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 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考试费由考生直接在北京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时交纳。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和审核费用。
今年的报名程序有重大改革,考生在指定网站(网上人大:http://enroll.cmr.com.cn)进行数据维护,登载个人信息是报名工作的基础。现场报名只通过摄像采集考生的图象信息而不再需要填涂机读卡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因此,如果事先不在指定网站上进行数据维护,现场报名则无法完成。
请考生按照报名要求,提前做好准备,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预祝全体考生取得良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