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的博士来院任教,同时为鼓励商学院的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近日,商学院出台了《博士学位获得者科研和生活资助暂行办法》,规定凡新引进或选留的副教授以下(含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以及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以下(含副教授)职称的在职教师,可以分别享受1—2万元科研和生活资助。《办法》同时规定,受资助者需在商学院服务两年或三年以上;为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一门在本院范围内首次开设的新课;完成相应岗位规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等。商学院有17名青年教师得到资助。
(商学院 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