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任职条件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要求,经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特制定《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任职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申请晋升教授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申请者应对本门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并对国内或者国外本门学科领域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3、申请者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是某一学科领域或某一研究方向的带头人,有一个较好的研究梯队,对该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教书育人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
二、 学历与任职年限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58年及以后出身的教
2、承担5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工作;年限未到视作年限破格晋升,提前破格晋升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
3、学历和任职年限不能双破格。
三、 教学工作条件
1、本科教育
主讲本科生必修课2门,担任过2届本科生指导教师;教学评估平均得分良好,无教学事故发生;若发生教学事故或教学评估平均得分未达到良好标准,申请晋升教授时间须延迟1年。
2、研究生指导
指导硕士研究生2届,原则上要求所指导的研究生已有一届毕业,同时开设研究生课1门(含选修)。
四、 科学研究条件
1、科学研究项目
主持浙江大学规定的A类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B类科学研究重点项目1项,或B类科学研究项目2项。
2、学术论文
作为第1、2作者在SSCI、SCI和国内权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含EI下同)发表论文3篇;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
3、学术著作
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10万字以上),或作为第2作者出版学术著作2部(达到25万字以上),或者作为主编出版全国统编教材或省部级重点教材1部(15万字以上)。
五、 科学奖励条件
作为前5位研究人员获国家级科学研究成果奖,或作为前3位研究人员获省部级科学研究成果一、二等奖,或者作为第一作者获省部级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倘若申请者达不到科学奖励条件要求,申请时必须相应增加作为第一作者的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1篇,或者一级学术期刊论文4篇)。
六、 学术研究水平条件
1、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影响因子较高的SSCI、SCI和国内权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可以适当放宽上述第二至第五条规定的有关要求,申报晋升教授职称。
2、作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著作或论文在学术界有相当影响(例如书评、CSSCI系统引证篇数、国(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录用或报告),在申报晋升教授职称中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时,予以优先考虑。
3、曾获国家和省部级教学优秀成果奖或有关荣誉称号的教师,指导学生在全国性学生科学研究竞赛中获得奖励的教师,在申报晋升教授职称中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时,予以优先考虑。
4、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引进的高水平人才,在某些研究领域中贡献突出的国内高水平人才,可以按照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通过保荐方式参加申请晋升教授职称。
七、 其他说明
1、本文件所规定的教授任职条件经学校批准后,2006年至2008年期间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实施。如学校提出新政策,以学校条件为准。
2、本文件所规定的教授任职条件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