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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

 一、招收人数:  
50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法学专业除外;
3.英语能力高,能适应全英文授课;
4.对国际法学有浓厚兴趣,有志于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实务工作。
 
特别说明:
北京大学(深圳)国际法学院(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成立于2007年7月。美国著名法学家雷蒙教授(Jeffrey S. Lehman)担任创院院长。雷蒙教授曾任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美国法学院院长联合会主席以及美国康奈尔大学校长。本项目学习年限为3年,师资由世界各著名法学院教授、著名大法官、杰出律师组成,采用全英文授课,按照最新、最高标准和美国法学教育中的J.D培养模式来培养学生。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共84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硕士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者,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证明(Juris Doctor)。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北京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
3.北京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提供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6.须由所在母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加盖省招办和推荐学校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四、申请方法:
1.有意者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或寄至北京大学红三楼3112房间,邮编:100871。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或免试生登记表(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07年10月上旬补交。
2.申请材料由深圳国际法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初选,确定复试名单。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复试
1.申请人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9月底)。
2.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专用校验码,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032160 ;010-62756569;13810000872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C栋113 室 于老师
(邮编:518055)
网址: www.stl.szpku.edu.cn     www.szpku.edu.cn 
E-mail: stl@stl.szpku.edu.cn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0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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