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招聘高层次研究人员
陕西师范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之一,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现设有18个院(系),62个本科专业;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
陕西师范大学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是在整合学校农业技术与制度变迁、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教育等方向研究资源的基础上于2006年6月成立的具有独立建制的集科学研究、研究生培养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学术机构。中心的各个研究方向均有相应的硕士、博士授权专业支撑。中心的宗旨是:跻身理论前沿,植根西北土地,服务政府决策,推动农村发展。中心的建设目标是:营造宽松自由的研究氛围,恪守国际通行的学术规范,产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聚集研究资源,深入乡村田野,参与新农村建设方案设计,使中心成为西北地区农村经济社会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咨询服务基地;吸收研究生参与研究工作,培养高规格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使中心成为西北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为了充实中心的研究力量,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和博士,诚邀有志于农村经济社会问题研究的杰出人士加盟。
一、招聘岗位
1.农业技术与制度变迁研究;
2.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3.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4.农村教育问题研究。
二、招聘条件
(一)教授(研究员)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岁,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博的专业知识,且能应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和国际交流。对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科研条件: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梯队的组织、管理能力;近五年有一定数量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发表,或完成的研究报告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纳,或主持(或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或1项国家级课题。
3.教学条件:已完整地指导过一届研究生;能胜任研究生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二)副教授(副研究员)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且能应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和国际交流。
2.科研条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科研管理和组织能力,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近五年有一定数量高质量学术论文发表,或完成的研究报告被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采纳,或主持(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及其以上课题。
3.教学条件:能够承担研究生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三)博士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岁,且能熟练应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和国际交流。
2.科研条件: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大的研究潜力;有团结、协作精神;近五年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及其以上课题或正在参与国家级课题。
3.教学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三、岗位职责
(一)教授(研究员)岗位职责
1.科研任务:产出具有原创性和在国内相同专业具有先进水平的学术成果,同时,研究成果能够体现学校的学科特色,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学术影响;完成学校相应科研岗位规定的研究任务。
2.教学任务:每年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一门以上,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指导研究生、博士后、进修教师。
3.社会工作:承担学科建设任务,发展新的研究方向,组织相关学术会议,参与中心承担的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二)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职责
1.科研任务:产出具有原创性和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并能够体现学校研究特色的研究成果,完成学校相应科研岗位规定的研究任务。
2.教学任务:根据教学需要,开设本科生专业课程及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后,招收硕士研究生2—4人/年;指导青年教师。
3.社会工作:参与相应专业的学科建设工作。
(三)博士岗位职责
1.科研任务:平均每年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聘期内作为骨干参与2项省部级或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2.教学任务:根据教学需要,开设本科生专业课程及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3.社会工作:参与相应专业某一个研究方向的建设工作。
四、岗位待遇
1.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外,还享受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标准面议;拔尖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
2.根据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费,并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3.人事关系调入我校者,提供120—180平方米的校内集资房源,并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给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短期聘任者,提供120—18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并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
4.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配偶工作安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解决配偶工作问题,并负责安排子女入托、就读附小、附中。
5.有关政策请访问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 rsc.snnu.edu.cn
五、应聘材料
应聘者通过互联网或邮件向我校社科处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陕西师范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请表》(可从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2.附件材料:
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和外语能力证明等;
②近五年的论著目录和3—5篇(本)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复印件;
③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申请人在国内外担任职务的任职证明。
请应聘者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寄送到陕西师范大学社科处。所有应聘材料一般不予退还,需要退还的材料请特别说明。
六、招聘程序
1.材料审核。学校人事处和社科处负责对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学术鉴定,通知初选合格者参加答辩。
2.考核答辩。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组进行考核和答辩事宜,并提出是否录用建议。
3.确定人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终录用人选。
4.办理手续。人事处负责根据应聘者意愿办理调入手续或签订3—5年的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联系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710062
联系人:王明道
E-mail:shekc@snnu.edu.cn
电话:+86-29-85310345
传真:+86-29-853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