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法学院院长
教学研究 · 2014-10-08
返回为了适应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法学院院长。
一、应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国爱校。
2、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和学术水平,工作和科研成绩突出。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4、可采用专职或兼职方式应聘。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
1、请于
2、申报者经学校初选后,由学校正式通知本人面试。
3、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或组织部)
邮编:200433
电话:86-21-65652694(孙磊) 65904197(刘凯)
E-mail: zhaopin@mail.shufe.edu.cn
jiaoliu@mail.sh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