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盘锦校区)招聘启事

教学研究 · 2013-10-22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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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抓住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及环渤海经济圈开发等发展机遇,与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新校区位于盘锦市与营口市交界的大辽河入海口、辽东湾新区中心地带,依城面海,风光秀丽,坐拥中国最大的湿地和举世罕见的红海滩风景区。校园建设气势宏伟,廊桥水系交错,绿树成荫,堪称中国北方最美丽的大学校园。作为大连理工大学的一个办学新校区,盘锦校区开展本科、硕士、博士多层次办学,坚持与校本部“同档次、同标准、同水平”,并强调“创新模式”,努力使之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先导区、示范区。

    商学院作为盘锦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3年在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和经济学等3个本科专业以及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等3个一级硕士学科招收新生220多名,已入校报到。学院现有教授、博士生导师4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朱庆华教授担任学院首任院长。商学院与主校区管理与经济学部在本科专业上错位发展,硕士与博士学科资源共享。符合导师遴选条件的教师可以在相应学科点上申请硕士、博士指导教师资格。

因学院发展需要,拟招聘教学、科研岗专任教师,职称不限。新入职教师要求全职在盘锦校区工作,享受校区提供的廉租教师公寓(并可日后以优惠价格购买校区建设的产权住宅)、科研启动费(高于主校区的相应级别)及对应主校区相应级别工资之外的校区绩效津贴。落户盘锦还可享受盘锦市政府提供的安家费、交通补贴等引进政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校区协助安排配偶工作。需求情况请见附件。

    应聘人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但其职称需经过大连理工大学特殊评审认定(原单位为985院校或中科院系统且聘任相应职称一年以上的免于评审)。应届博士生原则上要求本科、博士就读于国外知名高校、国内 “985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院(所)或其他高校但所读学科、专业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如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则本科就读学校可以放宽到“211工程”学校。如本科不满足条件但硕士博士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按照盘锦校区编制录用,所有工资待遇相同,评上副教授后转为大连理工大学教师事业编。原则上要求应聘讲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聘正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联系电话:副院长马老师15164082087,人才招聘专线:0427-0427-2631937;联系邮箱:cm_mali@dlut.edu.cn,盘锦校区招聘网址:http://panjin.dlut.edu.cn/show.php?id=72;商学院网址:http://panjin.dlut.edu.cn/intro.php?id=11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盘锦校区)招聘启事.doc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专任教师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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