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教学研究 · 2012-08-01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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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和《新疆财经大学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有关精神,新疆财经大学根据教学需要,公开招聘教师。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我校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教学需要的全日制国民正规教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教师。
招聘人数:32人。
详细情况见附表:新疆财经大学2012年教师招聘一览表。

三、岗位要求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符合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二)获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对口。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知识面,较好的教学能力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英语CET-6级以上,俄语教师需俄语专业8级以上。少数民族应聘者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本地区应聘者携带身份证、硕
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及所在院校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到新疆财经大学相应学院(部门)报名。外埠应聘者可先电话报名(联系方式见附表),证件可传真。
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0日。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相应学院或部门
人事处联系电话:  0991—7842171  刘老师
邮政编码:830012

五、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步进行。
应聘者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2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复试人员,可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结果,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报学校党委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

九、公示

对学校党委批准聘用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www.xjufe.edu.cn/进行公示。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招聘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新疆财经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原桂芳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阿不都热西提.克里木    新疆财经大学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7842227

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2年2月21日

新疆财经大学2012年教师招聘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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