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2008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教学研究 · 2014-10-08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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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工业经济研究所按照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专业:产业经济(其中重点招收1~2名能源经济专业研究人员)、工商管理,现将2008年有关招收博士后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格:
 
1、在2年以内(不含申请到第二站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获得国内或国外博士学位,
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本所研究范围相符;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三个月内在北京同仁医院体检合格);
3、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
4、在职人员必须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可兼职(单位开具脱产证明);
5、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不能申请在本院做博士后;
6、申请人不能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

二、进站申请程序:

  按照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要求,博士后进出站管理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申请人员按照下列程序申报:

1、登陆工业经济研究所网站gjs.cass.cn,下载《工业经济研究所博士后申请表》,填写后发邮件到 gjsbgs@cass.org.cn此邮件地址受阻挡spam的自动程序保护,需要激活Javascript功能才能查阅。 。
2、申请者还可提交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及其他材料。
3、各研究室根据需要对申请者进行初选提名,本所博士后流动站组织相关研究室和有关专家对被提名者进行面试或考察,根据面试或考察结果和本所实际需要提出初选名单,经本所博士后指导组研究决定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的申请者在接到通知后,登陆中国博士后管理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以办事者身份进行网上进站申报。
5、拟录取的申请者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还需提交纸质进站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2)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三份(加盖博士毕业学校学位办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4)由原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5)以在职身份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脱产证明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并加盖公章;
  (6)近三个月内的北京同仁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一份(原件)。
6、被录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报到,按照我所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自筹经费博士后按时交纳博士后经费。逾期不报到的人员将按照全国博管办有关规定处理。

三、博士后在站管理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管理视同在职人员,参加研究室的科研活动,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参加年度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课题选项、进展情况、出站总结等,由合作导师负责,定期给予督促、指导。

  其他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待遇、职称评定、考核、出站等按照我所《博士后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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