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长江学者”等各类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

教学研究 · 2014-10-08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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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新的历史时期,北京师范大学确立了“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为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我们诚邀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北京师范大学,建功立业、共创辉煌!

  部分学院(研究院)院长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根据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发展目标,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8个学院(研究院)院长,真诚邀请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加盟学校建设发展事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数学科学学院院长
  2.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院长
  3.环境学院院长
  4.汉语文化学院执行院长
  5.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6.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
  7.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院长
  8.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与资格

  (一)应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中国和教育事业,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大学教学工作经历,能够准确把握应聘岗位相关学科发展趋势,在应聘岗位相关领域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3.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视野开阔,开拓创新意识强,具有较为丰富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4.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

  (二)应聘资格

  1.教授职称、博士学位。
  2.年龄在54周岁以下(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能够全职在校工作。
  4.特别优秀者,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5.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面向国内招聘,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递交材料

  应聘者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应聘学院(研究院)院长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
  2.论文、论著目录以及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和论著。
  3.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和教学工作证明。
  4.应聘岗位工作设想。
  5.本人近期 2寸证件照1张。

  以上材料请于2008年8月28日前寄达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zzbgb@bnu.edu.cn。应聘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正式通知本人来校参加应聘答辩。

  四、待遇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与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8日-2008年8月28日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  编:  100875
  联系人:  刘 俊  于亚梅
  电  话:  010-58805166   58808302
  传  真:  010-58807212
  E_mail:   zzbgb@b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应聘学院(研究院)院长报名表》请点击下载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一)招聘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艺术学、政治学、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系统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科学技术史、信息与通信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林学、药学、中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学等。

  (二)招聘条件

  参照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第三章。可在教育部长江网站(http://www.cksp.edu.cn)上查阅。

  (三)相关待遇

  1.特聘教授在聘任期内除享受国家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奖金每年10万元人民币外,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讲座教授每月工资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根据学科的不同,提供特聘教授聘期内50~200万元人民币的科学研究经费;
  3.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仪器设备。保证特聘教授招收博士生和博士后的名额;
  4.聘期内为特聘教授提供公寓一套以供租住,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和解决子女入学。

  (四)应聘材料

  1.书面材料

  (1)个人从教育部长江网站(http://www.cksp.edu.cn)上下载申报软件,并填写《推荐表》,纸质《推荐表》必须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

  (2)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有封面,有页码,包括:

  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③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④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⑤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⑥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2.电子材料

  (1)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申报软件生成的word文档)。

  (2)长江学者候选人部分附件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包括:

  ①候选人在国外工作的任职证明;
  ②推荐表中列举的重要科研项目的资助证明;
  ③所获重要奖项或专利的证明;
  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

  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长江网站(http://www.cksp.edu.cn)了解招聘条件、待遇等相关情况,并于2007年6月25日前将上述各类材料寄至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

  “京师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一)招聘学科、招聘条件:同“长江学者”。

  (二)相关待遇:

  1.特聘教授年薪人民币13万元,讲座教授每月工资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为特聘教授提供人民币20~160万元的科学研究启动经费,分年度拨付。
  3.为特聘教授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招收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4.聘期内为特聘教授提供公寓一套以供租住,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和解决子女入学。
  5.特聘教授聘任期满,工作成绩显著并愿意留校工作者,学校提供人民币10~30万元的安家费。

  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我校欢迎各学科的优秀人才到我校工作,并将在科研资助、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信封上请标注“长江学者”或“京师学者”等字样)

  邮编: 100875

  电话:86-010-58805375;86-010-58807924

  传真:86-010-58807971

  E-mail:vip@bnu.edu.cnrcb@bnu.edu.cn

  联系人:范文霞  崔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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