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招聘启事

教学研究 · 2014-10-08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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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是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北京大学联合发起成立的综合性科研教学机构。研究所成立于2005年10月,日常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实施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依托北京大学的雄厚师资以及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致力于教育财政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成果的推广和普及工作,研究所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机构。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教育财政科学研究事业,完善我国新时期的公共教育财政职能,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将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重点围绕着如下方向开展一系列的科研工作:公共财政研究、义务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民办教育的制度研究;教育财政史料汇编等。

  为了推动上述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拟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

一、 岗位职责

寻求具有下述课题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兴趣的博士后:

1. 公共财政研究课题,1-2名;
2. 义务教育研究课题,1-2名;
3. 高等教育研究课题,2-3名;
4.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课题,1-2名;
5. 民办教育的制度研究,1-2名;
6. 教育财政史料汇编,1名。

二、岗位要求

1.至受聘之日应具有博士学位;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2.有志于从事教育财政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和应用理论研究工作;
3.具有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公共管理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和方向的专业背景;
4.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活动的能力,能够开设2门以上相关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研究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提交相关材料 (所有资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呈送至 hr@ciefr.pku.edu.cn, 并注明"博士后应聘"):
 1) 详细的个人简历和求职陈述信;
 2) 有所申请领域具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和著作3-5篇/本;
 3) 三份专家(副高职称者)推荐信;
 4) 个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限于岗位责任中列出的方向)及相应的详细研究计划。
 5) 学位证书复印件。
2.申请资料寄达之日起一个月内通知申请者是否参加面试。根据所提供资料,条件合适者将安排面试。面试时,请带学位证明原件及相关个人资料原件。条件不合适者,所寄资料恕不退还。
3.聘用决定由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委员会在面试后一个月内做出。
4.进站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25日。

四、相关待遇

1. 享受北京大学博士后待遇。
2. 提供强有力的科研经费支持。
3.一流的学术平台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华敏老师
电子信箱:hr@ciefr.pku.edu.cn
电话:86-10-6275-3138  传真:86-10-6275-61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17号楼(100871)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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