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经贸改革中的民间投资与产业深化
观点 · 2009-04-06 00:00
返回提要 在外部经济环境日益市场化的情况下,政府对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投资虽然能够有效地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但它在竞争性生产和贸易领域中投资办企业却往往造成资源浪费、导致财政重负和不良金融资产。外来民间资本为西藏内贸和边贸注入发展活力的案例表明,...
提要
在外部经济环境日益市场化的情况下,政府对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投资虽然能够有效地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但它在竞争性生产和贸易领域中投资办企业却往往造成资源浪费、导致财政重负和不良金融资产。外来民间资本为西藏内贸和边贸注入发展活力的案例表明,政府有意识地为民间资本的积累创造物质和制度条件,借助于市场导向的民间投资来培育具有内在增长潜力的产业,不仅是摆脱生产和贸易投资失败的一条出路,而且对于保持西藏持久的经济繁荣至关重要。
关键词:西藏 民间投资 贸易 工业
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而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模式或多或少地总会成为其选择发展战略的参照系。尤其是那些带来高速经济增长的模式,就更具吸引力。我国东南沿海地区近20年来的工业化进程,对于正在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欠发达省/区无疑有着不可忽视的示范作用。然而,且不论东部经济增长模式的利弊,仅仅考虑西部地区既无东部那样雄厚的人力资本、又无沿海那样便利的基础设施、而且生态环境还异常脆弱的事实,就不能不审慎地探究:第一,后发地区即使能够实现高速经济增长,与此同时还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实现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呢?第二,在一个具有统一市场的国家里,各地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千差万别,后发地区是否有必要而且有可能沿着发达地区的产业深化路径来实现发展目标呢?第三,迄今为止,发展战略的选择在我国依然主要由政府决策。然而在实现这些选择的过程中,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活动界限在那里?如何使这些经济参与者的活动相辅相成汇集为强大有效的发展动力?本文将试图通过西藏案例研究来回答这些问题。
西藏自治区地处世界屋脊,地广人稀,在12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的本地居民约为262万人,这其中藏族人口占96%以上。在1959年民主改革之前,西藏实行农奴制,在政教合一的僧俗贵族统治下长达数百年之久,民主改革后不长时间就推行人民公社制度,这就使得大多数农牧户缺少个体经营的历史经验,加之劳动生产率低下,生存经济至今仍是其主要经济特征之一(多杰才旦、江村罗布主编,1995;马戎,1997)。此外,困难的交通条件、高昂的生产成本和微小的经济规模,使当地难以产生足够的经济剩余,因此现代国家政权和公共机构的运转、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投资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中央政府援助(王文长、拉灿,2002;徐平、郑堆,2000)。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投资无可置疑地成为西藏经济空前繁荣的决定因素之一。然而历史的经验表明,虽然政府对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投资有益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但它在竞争性的直接生产领域中充当投资主体或过多干预却往往导致投资失误和资源浪费。因此,市场导向的民间投资对于培育具有内在增长潜力的产业、保持稳定而长久的经济繁荣至关重要。
当然,有鉴于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极其脆弱而收益良好的就业岗位相对稀缺[2],政府有必要基于环保和增加就业的需要制订产业发展指南,为那些对环境相对友好、在国内外市场具有比较优势、而且能够创造劳动密集型就业机会的产业提供发展条件。目前,自治区政府的产业政策重点在调整结构,在产业发展排序中,第三产业和有选择的第二产业占据优先地位,高原特色食品和饮料加工、藏药、旅游、民族手工业和稀有金属矿业都属于受到特别重视的行业[3]。这些行业或多或少已有民间资本进入,进入程度与特定领域经济改革和开放程度的变化方向一致。有鉴于此,我们选择当地国有企业原本就薄弱的边境贸易领域和国有经济曾占垄断地位的加工业作为田野调查的一个重点,专门考察民间资本的进入和扩张情况。
本文的信息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公开发表的统计数据和文献;第二,政府决策文件、政府职能机构的工作报告、政府与企业的合同、上下级政府之间缔结的责任书、公共服务机构的简报等近期原始资料;第三,2003年7-8月笔者参与的课题组在西藏调研期间与各级政府官员的座谈、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构和其它国有单位的访问、与调研地区村委会成员和农牧民家庭成员的交谈、对本地和外来企业家、做工者和商人的访谈。
以下,将首先考察西藏商业和外贸改革进程中的区内贸易和边境贸易发展。其次,借助于亏损国有企业的案例分析,讨论当地工业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和制度基础设施条件。最后,通过对案例研究的总结,说明经济发展的长期性。
1. 商贸改革与新兴民间贸易
在计划经济时代,西藏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以生存经济为特征的农牧业,加之城镇人口规模微小,当地的国内国际贸易都不景气。在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中,流通领域最先开放。除了一些与建筑业的扩张共生的个体工商户,西藏商贸行业中最活跃的参与者,是最初带了自有资金进藏做买卖的回族青年农民。这些新兴回族商人主要来自甘肃和青海,他们有的走乡串户收购虫草、皮张和牛羊毛,有的往返自治区和其它省市之间做批发生意,有的开店经营零售业务。这其中,那些在边境口岸站住脚的人,内贸和边贸买卖都做。回族商人机动灵活的经营方式,以及由血缘地缘和民族宗教认同缘故而形成的流通网络,使他们在当今西藏贸易行业中具有强大的竞争力。
在这样一个竞争活跃的市场中,原本效率低下并借助补贴生存的国有和集体商贸企业就更加难以为继(罗莉、拉灿,2001)。政府为了促使这些企业摆脱困境,将承包和租赁等方式引入了企业改革。以乃东县为例,县政府决定把供销社划归乡政府处理,把县贸易公司发包给公司原有职工经营。承包方的经理由职工选举,作为法人代表与县政府签订经营合同。我们在该县调研时恰好拿到这份合同的复印件,从中了解到,县政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但不再为贸易公司负担亏损,而且每年还将从公司收取22万元承包费。这种安排的依据,是贸易公司拥有的百货商场和街道门面房地理位置优越,为数众多的私营商人都想竞争承包,只不过县政府为了避免国有企业职工失业,把优先权让渡给了原公司的法人代表。
就商品经营而言,除了烟草专卖和负有保障公共健康使命的碘盐专卖项目以外,西藏的商品市场已经充分放开,这就为商贸企业的优胜劣汰创造了必要的制度环境。但是还有一个特例就是国有粮食企业,仍然在依靠政府保价收购当地小麦等项目维持生存。这一保价收购政策类似欧盟的农产品补贴项目,迄今为止不仅造成5亿斤低质小麦库存积压,而且还由于市场信号扭曲仍在刺激农民源源不断地继续生产。不过,西藏粮食市场并不存在垄断,这个领域里民营企业异常活跃,原因正在于它们不去经营那些没有销路的产品。
西藏的国有外贸企业与内地的相比还处在年青时代,自治区第一家外贸企业成立于1976年。在我们的调研地区日喀则,首家国有外贸公司1984年才挂牌营业。可是这些公司与内地的老龄国有外贸企业一样,因患有低效率症而经营困难。据日喀则地区行署外贸局介绍,地区国有外贸公司有10人左右即可正常运行,但实际职工人数为45名;冗员虽多却无一分一厘自有流动资金,企业所需资金全靠银行贷款,每年财务利息支出就达70万元左右[4]。据自治区原经贸委企业处提供的信息,全区12家外贸企业,改制的有4户[5]。不过,无论这些企业改造成效如何,现在都不妨碍民营资本进入广阔的外贸天地。
目前,西藏的外贸规模虽不大,但边境贸易却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潜力。1998-2002年期间,自治区五年累计进出口总额大约为6.3亿美元,其中边境贸易占56.5%[6]。西藏的南部和西部分别与缅甸、印度、尼泊尔、不丹、锡金和克什米尔地区接壤,有21个边境县、104个边境乡,现有边贸口岸5个,其中位于中印、中不和中锡边境的亚东口岸尚未正式开放。亚东县城下司马镇距离印度著名港口城市加尔各答600公里,与下司马镇经日喀则到拉萨的距离大致相当[7]。这种边境交通枢纽地位,使亚东成为西藏历史上最大的对外通商口岸。亚东口岸关闭之前在此做买卖的境外商人中,印度商人当属交易规模最大的群体[8]。在亚东口岸贸易额最高的年份,年进出口总额曾达到一亿银元(按当时汇价计算为一亿美元)。1965年,中印在亚东口岸的贸易正式中断。现在,这一口岸仅有非正式开放的中不贸易在进展[9]。有鉴于亚东可能随着中印外交关系的改善而开放的前景,我们把此地的非正式边贸作为此次田野调查的重点之一(尕藏加,2003;魏众,2003;扎洛,2003)。从调查中了解到,亚东的边境贸易主要有如下4个特点:
其一,现在的边贸活动部分地延续了历史上边境居民以货易货的传统。1975年,也就是亚东口岸正式关闭后的第十个年头,中不双方边民之间就已重开小批量易货贸易。如今实物交换和现金交易并行,不丹商人运来手表、首饰、红米、辣椒、草药和糖果等货物,交换或购买中方的畜产品、鞋帽服饰绸缎和小家电等轻工产品。进行实物交换的双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用货币结算,结算货币既有美元和人民币,也有不丹币。兑换价格为1美元:8元人民币:40个不丹币。
其二,县乡政府为灵活多样的民间交易提供便利。冬季大雪封路,县政府指定距离不丹边境最近的下亚东乡阿桑村作为交易地点,双方商人因而借住村民家里做买卖;夏季边境道路畅通,县政府在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镇帕里镇组织物资交流大会,并提供安全保卫和急救服务,吸引境内外商人前来交易;此外,在帕里镇修建商铺和客栈,为商人提供日常交易场所。
其三,亚东的边贸活动由于外来商人和当地居民的广泛参与,成为既吸纳外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又为当地农牧民提供兼业收入的领域。参与边贸活动的中方人员大致有如下几个群体:一是出售畜产品的当地农牧户。二是本地个体零售商。每一中方零售商与不丹商人的交易额每次为5000-10000元不等,每年的交易额在30万元左右。三是参与季节性边境交易的康巴商人,例如,在不丹商人出售虫草的时节专门来采购的昌都商贩。四是为中外商人提供信息、住宿、仓储和运输服务的当地居民。据回族商人介绍,信息中介的佣金一般为交易商品预期利润的10%。我们从住户访谈中获知,为商户提供住宿和仓储条件的农家每年大约从中获得500-1000元的收入。不丹商人雇用一台拖拉机把货物从帕里镇运到边境线,支付机主250元左右的运费。五是在亚东县城和帕里镇开店的回族商人。相对于其它群体,他们资本最为雄厚、交易规模最大,一个店主为采购一次虫草就准备现金30多万元。本地居民和康巴商人与不丹边境居民既有民族文化的认同,又有相通的语言,因此没有交流障碍。回族商人缺少这一优势,故而初来乍到往往借助当地居民的信誉进入边贸领域。通常的情形是,不丹商人先到当地藏民家中,由主人家通知回族商人前来交易。在达成协议后,先由回族商人以货币购买不丹商人手中的货物,再由不丹商人以所获得的货币向当地居民购买生活用品等,从而构成一种民间三角贸易。
其四,边贸虽有带动农牧产品出口的作用,但多数交易并不依赖本地产品。不丹商人从中方采购的主要是产自我国西部省份的中低档轻工业制品,例如青海出的晴纶毛毯、甘肃出的保温瓶、陕西出的鞋帽背包、四川出的小电器,等等。产自江浙的绸缎面料在亚东边贸中则属于档次较高的出口商品。显然,边贸市场为内地特别是西部轻工企业的产品找到了一条销路,西藏边境口岸完全有可能成为西部其它省份对外贸易的一个窗口。
亚东边境贸易虽然活跃,但交易规模还很小。据县外贸局估计,2002年的交易总额仅为2000万元人民币[10]。这其中的主要限制因素是口岸未正式开放,中印边境贸易还没有开始,或者说印度商人还没有来。印度是南亚国家中最大的经济体,具有不丹和尼泊尔不可比拟的贸易潜力。因此,重新开放亚东口岸对当地边贸规模的扩大、亚东县城的繁荣、以及西藏总体对外贸易的发展,都有难以估量的促进作用。
2. 国有工业亏损企业的出路
实现工业化,几乎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都向往的目标。中国政府自上个世纪50年代始建立和经营国有企业的作法,实质上是集中国家财力发展现代大工业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竞争性生产领域特别是加工制造业的国有企业不得不顺应市场的需求进行结构调整。在此类现存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造的同时,新建企业多半不再采取国有或者国营形式,就连内地乡镇政府拥有的企业,也纷纷于上个世纪90年代完成了产权和经营管理方式的改造。相形之下,西藏现代工业的发展和改革由于中央和内地省/市的援助而别具特点:
第一,在内地国有企业几乎不再增加的时候,西藏自治区由于援藏项目的实施,新建了一批国有工业企业。1990年,自治区共有国有工业企业181个;到1995年,这类企业的数目增加了38%;2000年,企业总数达到288个,比1995年的数目增加了15%。[11]新建国有工业企业增加的速度虽然显著降低,但数目增多的态势依然存在。例如,我们在山南地区调研时得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援建的配方饲料加工厂不久前建成投产。
第二,与内地不少工业行业曾由大中型国有企业主导不同,西藏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比重大但规模小,退休和在职人数总计5万人左右,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本相对于内地大中型企业要低一些。2000年,全自治区工业企业总计482个,其中国有企业约占60%,将近22%是集体企业,余者为其它所有权形式的企业。在企业总数中,中型企业只有4个,其它都属于小企业。2002年,平均每个国有企业(含非工业行业)拥有将近3700万元的总资产,扣除负债平均净资产为2100多万元。同年,工业企业中经过改组的企业大约占五分之一[12]。
第三,内地省/市国有企业无论经营状况如何,早已不能从财政借款,西藏的国有亏损企业向财政局借款却是家常便饭。一般来说,财政局不能不借,一是因为有地方行政领导的批条,二是用借款维持这些企业又时常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联系在一起。可是亏损企业借款往往是有去无还,结果导致地方财政赤字累累。更糟糕的是,亏损或者停产的国有企业为数还不少。原因主要在于,在竞争性生产领域中,政府投资办企业时常由于伴随着过多的行政干预而造成选项失败,以至于有些企业投产不久就因产品无销路而不得不停产。即使是产品有市场潜力的企业,出于缺少激励的大锅饭分配机制、政府关爱下的预算软约束和经营管理混乱等原因,也很快陷入亏损甚至停产的境地。所有这些亏损企业不仅使当地财政背上沉重包袱,而且还成为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来源。例如,江孜县农业银行截止2002年9月的不良资产总额为2751万元,其中国有亏损或停产企业的不良贷款为2328万元,占不良资产总额的85%(李实,2003)。
第四,在内地,国有企业领导专业化已渐成潮流;在西藏,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领导职务仍然由行政干部担任,而且干部调动频繁、经营管理不善恰恰是导致企业亏损的重大原因之一。本课题组在江孜收集到的企业经营信息足以说明这一点。江孜亏损企业的产品但凡有市场需求,政府往往能够将其转给个人特别是外来企业家承包。多数承包者不仅能在合同生效的第一年便使企业扭亏为盈,而且还能保证逐年增加交给政府的承包费。例如,自1996年始,江孜县政府利用国家财政资金投资兴建了水泥厂、塑料制品厂、矿泉水厂、特种饲料添加剂厂和饮料厂等企业,这里列举的5个企业不出三年便落入停产或不景气的境地。2002年,县政府将塑料制品厂交由一位浙江企业家承包经营,按照承包合同,浙江老板第一年上交承包费2万元,第二年5万元,第三年10万元。据介绍,现在该厂已变成一个经营有方,产品供不应求的企业,还为当地居民创造了50个就业岗位。此外,2003年9月,江孜水泥厂交由河南来的企业家承包,根据合同,承包人将向县政府每年支付70万元的承包费和70万元的银行欠息。据这位企业家估计,他每年至少可以盈利100万元(李实,2003)。
虽然西藏国有工业企业与内地的相比确有独特之处,但是它们并未因其所处的自然、经济和人文环境不同而避免国有企业的通病。如果说,上个世纪80年代地方政府办企业的主要动机一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二是为了创造就业机会,那么在当今企业外部环境日益市场化的条件下,政府用计划经济的办法建立和经营国有企业,非但难以实现这两大目标,反倒极有可能因为决策失误既浪费用在办企业上的资源,又不得不追加财政支出来承担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用,还须直接面对企业亏损或停产引发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震动。这一结论,不仅来自内地国有企业的历史经验,而且也为西藏国有企业的兴衰故事所证实。这些案例故事意味着,无论从社会效益还是从经济效率来看,目前在竞争性生产领域由政府投资兴办国有企业都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西藏地方政府对现存国有工业企业实施产权和管理方式的改造,虽然有可能包含着国有资源和工人权益的损失,但仍不失为解脱政府和企业双方困境的一种办法。
在改造现存国有企业的同时,政府决策层还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选择西藏工业未来的发展道路。对此,一个显而易见的基本处方是放松乃至取消对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限制。前述案例也说明,与其政府投资建立企业后出包给私人经营,倒不如直接向民间资本开放投资领域。其实,地方官员又何尝不明白其中的道理。自治区政府早在1993年就制定了29条规定,清除了民间资本进入工业领域的政策性障碍[13]。当前的难题主要在于,民间资本从何而来。我们在田野调查中最常听到的说法和在文献中最常看到的论述,无不强调青藏高原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成本高昂、市场容量狭小、经营管理人才和熟练工人欠缺等不利于吸引民间投资的因素(孙怀阳、程贤敏主编,1999)。由此还进而导出一个结论,即本地民间资本积累困难、外来民间资本稀缺,因而发展工业不得不凭借中央或其它省/市的援藏资金,由政府充当投资主体。如此一来,不免就把讨论引向循环论证。
事实上,突破这一循环思维的切入点已经存在于现有的经济实践之中,那就是在制定地方产业政策的时候,首先确认那些有可能使民间投资获得正常回报的行业并给予其优先地位。为此既不必拘泥于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模式,也不必以内地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深化路径为参照系。既然外地和本地的民间资本已经活跃在西藏的建筑、运输和商贸领域,那么我们没有理由预设,民间资本会放弃其它能够使之赢利的行业。换句话说,民间资本不去涉足的竞争性生产领域,极有可能是目前不适于在当地发展的行业。回顾自治区政府确认的高原和民族特色产业,明显具有超越青藏高原地域的市场潜力;一些立足于本地资源又有本地市场需求的行业,例如水泥建材业,也已经有民间资本介入经营。可以肯定,只要是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民间资本都有可能克服环境和人力资源能力方面的劣势,从较低的行业层次和经营管理水平起步,逐渐形成发展的势头。
其次,若要扩展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仅仅清除原有的政策性障碍还是不够的,立法机构和政府还必须为刺激长期性的民间投资创造更有利的制度条件。也就是说,建立一种保障投资者长期收益的制度,使他们能够稳定地获得不以个人生活地点的变动为转移的资本收入。这一点,对于不打算定居青藏高原的外来投资者尤为重要。西藏的民间企业家和投资商还处在学习起步阶段,其资本积累和经营能力都还不足以应对投资和管理现代工业企业的市场风险。这一发展阶段中的弱势,有可能凭借外来民间资本的流入来弥补。然而我们在田野调查中注意到,外来投资者虽然有可能承包经营已有的工业企业,却极少投资建厂,而更多地是把资金投向短期即能回收、乃至资本容易变现的领域,例如,前面提到的商贸、运输和建筑行业。这种短期行为究竟是出自于制度条件,还是由高原环境造成的呢?就资本的性质而言,原因主要在前者。青藏高原空气稀薄,这确实是阻碍外来人员在此定居的一个原因,但它并不必然构成阻碍外来投资的屏障。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本身就表明,资本的流动不受地域气候的限制,而是流向能够带来稳定收益的地方。笔者在拉孜县城小商品市场遇到一位甘肃来的回族商人,他和亲戚在此经营杂货店已经9年,两人每年都轮流回乡处理家务,因而也互相为对方打工:甲回乡前把整个店铺出售给乙,资本额大约10万元;乙返乡前再和甲一起盘点货物,把商店转手给甲。轮番转手仅在他俩之间私下进行,店铺的营业执照不变。这种个人携款自由流动的方式虽然有些极端,却足以反映外来投资者对资本和收益安全性的高度重视。相对于流通运输企业,即使是小型工业企业在开办之时也需要规模较大的初始投资。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投资者一旦将资金投向这类企业,资金和人身流动都要受到实质性的限制。因此,保障资本收益安全,是当地工业吸引外来民间资本的一个关键。
再次,为了动员民间积累,还需要借助股权融资和银行融资等投资工具扩展投融资渠道。西藏本地人口中,多数农牧民家庭经济剩余微小、积累能力薄弱,但公务人员中的高工资群体积累能力相对较强。不少住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城镇的公务人员,利用社会关系和个人储蓄修建了使用面积在300-5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出租给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居住,从中获得一份稳定的收益。这与直接投资办工厂或者开矿山相比,投资量和风险都要小得多。进一步讲,这一群体为现有的工作岗位、专业知识技能和工资结余所限,还不可能独立创办或者经营企业。若要刺激他们进行生产性投资,必须提供其它收益可靠的投资渠道,因而需要金融机构引入多种投资工具。对于正在西藏创业的企业家来说,则需要金融机构对本地和外来企业家的融资需求一视同仁。可是在这方面,外来人口尚未得到与本地原住居民同等的待遇,外来工商企业家仍然不得不依靠亲朋好友之间的现金拆借,来解决各自的融资困难。这其中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当地金融机构缺少有效监管外来人员信用状况的手段。这对西藏的民间资本积累和产业深化无疑意味着一种效率损失,因为外来企业家在现有人口中恰恰属于积累能力最强、进取精神最旺盛和市场经验最丰富的群体。
可见,刺激民间长期投资的制度条件,还包含着金融业发展这一前提。然而当今西藏的金融服务,距离提供多元投资工具、方便资本流动和促进收益安全的水平,还有漫长的路程要走。这无疑要求迫切追求经济增长的地方政府具备足够的耐心,因为经济发展原本就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种有如涓涓细流滴水穿石的过程。那么在这相对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援藏资源将用于何处?从培育具有内在增长潜力的产业这一角度来考虑,它的重点投资领域有如下几个:
-----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这属于公共物质资本的积累;
-----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保护,这属于生态资本或曰自然资本[14]的积累;
-----初等教育、基本健康服务、技能培训,这属于人力资本的积累;
-----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性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市场组织和社会安全网。
其实,西藏各级地方政府已经在这些领域中运用援藏资源多年,但是对于保持西藏经济的持久繁荣这一目标而言,还需要在未来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有意识地为民间资本的积累和产业深化创造物质和制度条件。有句藏族谚语说得好:“个人寿命再长,与人类历史长河相比也不过是猫打了一个哈欠”。这其中包含的民间智慧,对于以上有关经济发展长期性的论述,是一个绝妙的支持[15]。
3.小结
政府、企业和个人相辅相成的投资行为,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可谓一种理想的状态。经济的持久繁荣,不仅依赖于政府对物质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的长期投资,而且取决于其为民间资本的积累创造有利的制度条件。西藏商贸行业市场取向的改革,为民间资本的进入开辟了广阔的活动空间。日益活跃的区内贸易和边境贸易,既带来了就业机会的增加,又促进了当地农牧产品的出口,还为西部省份的中低档轻工业制品找到了一条销路。在中印外交关系日益改善的背景下,西藏最大边境口岸亚东如果重新开放,有可能为我国西南边疆增加一个对外贸易的重要窗口。相形之下,地方政府对竞争性工业生产企业的投资,却往往造成资源浪费、导致财政重负和不良金融资产。这表明,在西藏当地物质和制度基础设施条件依然欠缺的情况下,借助于市场导向的民间投资来培育具有内在增长潜力的产业,还有漫长的路程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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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Investment and Industrial Deepening during the Economic and Trade Reforms in Tibet
Zhu Ling
Abstract
In a marketized economic environment, the investment that the government made in infrastructure and social services can effectively improve condition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However, the investment that the government did for establishing and running enterprises in the competitive economic and trade sectors frequently led to resource waste, bad loans and heavy fiscal burdens. It is observed that the private investment powerfully activated the internal trade and the border trade in Tibet. Such a case indicates that it is feasible for the government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ectors with growth potentials by creating necessary physical and institutional conditions for private investment and capital formation. This not only allows the government to avoid investment failure in production and trade, but also can help to maintain economic prosperity in Tibet.
Key words:Tibet Private investment Trad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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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者参与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藏族聚居区社会经济发展研究由常务副院长王洛林教授主持。本项研究报告写作过程中笔者曾与李实多次讨论,同时受益于课题组研讨会、其他成员撰写的案例故事和提供的文献资料。课题组于2003年7 -8月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城区、工布江达、拉孜、江孜、亚东、乃东和当雄县从事田野调查,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自治区各级政府、村委会和受访农牧民的大力支持,课题组在京进行的调研准备工作得到本院院长陈奎元同志的帮助,特在此致以诚挚的谢意。本文的缺陷皆由笔者自负。
[2] 参见:阿旺次仁、郭克范、参木拉,1999,西藏城镇劳动就业问题研究报告,载于西藏研究,第2期,第4-12页。
[3] 信息来源:徐明阳,2003,与中国社科院课题组座谈时的讲话,8月7日,拉萨。
[4] 资料来源:日喀则地区行署外贸局,2002,日喀则地区对外贸易和经济工作报告,第10-11页。
[5] 资料来源:西藏社会科学院编著,2003,西藏经济蓝皮书,第173页,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萨
[6] 资料来源:西藏自治区外经贸厅,2003,西藏外经贸总体发展情况、发展设想和规划,第3-4页,拉萨。
[7] 资料来源:日喀则地区口岸办公室,2001,亚东口岸基本情况,第1页。
[8] 资料来源:肖怀远、卓扎多基 主编,1993,西藏边贸市场建设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出版,第46-59页。
[9] 资料来源:西藏自治区外经贸厅,2003,西藏边境贸易历史及现状,第1-2页,拉萨。
[10] 数据来源:亚东县经贸局2002年工作汇报。
[11] 数据来源:西藏信息中心,2001,西藏统计年鉴,表10-1,www.tibetinfor.com.cn
[12] 根据西藏社会科学院2003年编著的“西藏经济蓝皮书”第87页公布的数据计算。
[13] 参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93,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11月27日),载于:肖怀远 卓扎多基 主编,1993,西藏边贸市场建设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西藏人民出版社,第243-248页。
[14]“自然资产 — 包括可再生的以及不可再生的资产。这些资产能够发挥资源的效用,即作为生产的投入品或直接加以使用,如森林、渔业资源、矿藏及自然能量(例如气流和水流)。它们还具有降解的功能,……能够吸纳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污染与废物。”参见:世界银行,2003,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可持续发展,(中译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8页。
[15] 这条谚语得自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白涛与笔者的谈话,2003年7月26日,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