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经济学

观点 · 2006-09-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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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薛兆丰 2006年8月1日 星期二 我认为“最完美”的行善方式,是把要捐赠的物品、精力或存款,全部折成现金,如人民币或美元,再挖个坑,点把火,把它们烧成灰烬。为什么“最完美”?首先,...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薛兆丰

2006年8月1日 星期二

我认为“最完美”的行善方式,是把要捐赠的物品、精力或存款,全部折成现金,如人民币或美元,再挖个坑,点把火,把它们烧成灰烬。为什么“最完美”?首先,这么做可以不动声色。《圣经》教导说,做善事时不要在人前吹小号。其次,这么做包含的“歧视”程度最小。哪怕你烧的只是一张10元的票子,它都会平均地摊分到亿万人民手上。

道理是这样的:货币是物品或服务的象征物。一种货币的购买力,是以个人拥有货币的比例为准绳的。因此,对任何个人来说,货币越多,他能支配的资源就越多,因为他的“持币比例”较高的缘故。但是,对整个国家来说,“货币总量”是多是少都无所谓,即使把货币总量翻番,也一点不能提高这个国家的富裕程度。

你把一张10元的票子烧掉,就立即降低了一国的货币总量,增加了世界上每一个持有这种货币的人的“持币比例”,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购买力。这样做善事,只费一根火柴,只让上帝知道,就可以惠及不同性别、肤色、年龄和职业的人群。

有人说:不对,货币少了,中央银行还会多印一点出来。我回答:银行多印10元,确实又把每个人的购买力打回原形。政府拥有发钞权,不征税也能靠发钞来开源,即所谓的“通货膨胀税”。假如中央银行加印10元,就确实向公众“夺回”了10元,但我们还是不能倒过来说,烧钱的人当初并没有“捐”出10元。

不过,真有人这样行善吗?可能有,但我没见过。我们看到的行善,绝大部分都是捐助人要求大事张扬,且捐款必须用于专指项目的。这是人性,我不非议。我只是要指出,很多人以为“行善”行为的存在,是对经济学“自私”假设的否定,那是大错特错。

行善的人也是自私的,他要购买自己喜欢见到的结果——不留自己的名字他不捐,钱不花在自己指定的项目上他也不捐。我虽然穷,但也时不时出钱出力搞“读书有奖征文”或“经济有奖问答”活动。为什么?因为我喜欢见到更多朋友懂经济,喜欢见到浅薄而流行的观点被更多人抛弃,喜欢见到我的钱用在刀刃上。自私也!

怎样使用善款,以致使钱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产生捐款人乐见的效果,是一门深湛的学问,而且往往比如何赚钱来得困难。我由衷佩服盖茨(B. Gates),就是因为他不仅能赚,而且会花——他付出了越来越多的精力用于管理和使用善款,最终令巴菲特(W. Buffett)委托他管理自己的善款。

行善的困难在哪里?首先,你不知道行善的对象在哪里、他们最需要什么。你可能认为穷人最需要的是牛奶、面包、学费和药费,但如果你不给他们实物,而是把等价的钞票交到他们手上,他们可能会先去买包烟、买杯酒、或买双好看的球鞋。深刻的问题是:行善究竟是要最大程度让受益者幸福、还是要最大程度让捐助者幸福?

行善的第二个困难,在于不知道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哪里。为了消灭疾病,最有效的办法是购买疫苗免费派发、还是资助医疗队下乡、还是建设疫苗研发实验室、还是投资自来水输送工程呢?要提高中国的学术水平,最有效的办法是到校园里盖一幢楼、还是送一批书、还是多资助几个海归教授,还是直接给学生提供留学的资助?

行善的第三个困难,是非盈利机构的人员比盈利机构的人员更难管理。“非盈利”机构只是一种注册形式,而其职员并不是“非牟利”的。盈利机构里的人员,究竟是否称职,往往还比较容易考核,因为最终能以利润做指标;非盈利机构里的人员,因为机构的目标模糊,许多低效率的行为,反而容易掩饰。这就把围绕行善的讨论,带到关于“委托-代理”的制度经济学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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