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科技 国家不能大包大揽

观点 · 2006-0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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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科技发展大包大揽的必然结果,只会提高军事、国防等领域的科技水平,民用科技不可能有大的突破,个人创造力被压抑,没有人去追求社会与经济效果。在科技发展上,国家的作用就是搭建鼓励创新的制度机制和平台。 ...

国家对科技发展大包大揽的必然结果,只会提高军事、国防等领域的科技水平,民用科技不可能有大的突破,个人创造力被压抑,没有人去追求社会与经济效果。在科技发展上,国家的作用就是搭建鼓励创新的制度机制和平台。

我们从小熟悉的四大发明是宋朝以前的事,过去这1000多年中国有多少进一步的贡献?要衡量中国对世界文明的贡献大小和中国的科技地位,最简单的办法是从日常生活中去判断,想一想每天从早上起床到晚上入睡期间,所用、所看、所碰到的东西,是由谁发明创造出来的?有多少是我们中国人发明的?事实上,汽车、火车、电话、电脑、电梯、电炉、飞机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都是西方工业革命的结果。

西方科技为何发达

要研究中国的贡献为什么这么少,不如去看看西方的成就为什么这么大。工业革命开始于18世纪,但在15、16世纪,就有了伽利略等等这样出色的科学家,在更早的15世纪,西方航海家已经开始环游世界,也就是从这时开始,中国和西方的科技地位发生了逆转。这一切为何开始于15世纪,我认为有几个原因:第一,是否有学术自由、人们的思想是否受到约束、个人才能的发挥空间到底有多大,这些制度机制对科技的发展至关重要。

发端于14、15世纪的文艺复兴,逐渐把西欧城邦国家从专制独裁、王权、宗教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人们有了创造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文艺复兴不仅仅是文化艺术的复兴,也是思想的解放,为科技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空间。文艺复兴并没从本质上改变人的原始能力,关键是制度上对自由的保障为创新提供了必要的环境。

第二,西方的产权制度,让创造发明的个人和企业得到了好处。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之后建立的宪政制度限制了王权对私人财产的随意侵犯,同一时期在西方其它国家建立的司法独立、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对产权保护制度提供了关键性基础,之后美英等在私人财产、专利、知识产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有了私有企业和知识产权的可靠保护,人们愿意投入最大的精力从事科技创新,这种基于私有产权的激励力量是无可比拟的。

第三,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快速财富兑现机器,激发更多人投身于科学研究,催生出创新文化。英国后来被美国赶上和超过,美国在过去150多年中成为世界最主要的科技发明中心,一个重要原因是英国的激励环境不如美国好。

到19世纪末之前,英国证券市场交易的主要是债券,而从19世纪中期开始,美国的股票市场就掀起了铁路、电话、汽车等一次接一次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热潮,使它很快拥有世界上最发达、交易量最大的股票市场。这样一来,成功的创业者、创新者在他们还非常年轻的时候就能把已建成的企业股份以非常好的价格卖出,把他们企业的未来收入提前兑现。财富兑现周期的加快和提前,会吸引更多的追随者,鼓励人人都去创新、创业。

现行科研为何难有创新

中国自然科学奖曾经连续4届一等奖空缺,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也曾经连续6年空缺。这说明国内的科学研究缺少原始创新,缺少知识产权的重大发现。这中间的问题很多,归纳下来主要有这样一些原因:科技管理、科技研究的行政化问题。政府对科技的管理体制基本是用各种计划,从最上游的基础研究如973计划到高技术发展计划863,到下游的“星火计划”,政府对科技活动的操纵能力空前提高,但管理手段非常传统,计划色彩相当浓厚,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立项——申请——研究——报奖——评奖”这样一个过程。

科技管理的行政化问题,决定了人才的评价、选拔、流动都被一些行政人员把持,科研机构普通的行政人员,应该是给专业人员做辅助工作的,却常常能领导和指挥专家。各机构内部的财务人员,本来只是执行专业领导决策的,却审批甚至决定专业部门的一些具体项目经费。财务人员对科技经费的影响,就变成了对科技方向的影响。

我们知道,世界上没有任何重大发明是由行政官员计划出来的,计划和创新本身就是互相矛盾的两种事,能够计划出来的肯定就没有创新。

其次就是国有企业和国有单位的性质。目前还主要依赖国有单位、国有企业做科研创新,过去几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不会有出路。一方面,国有单位缺乏足够的激励。另一方面,即使国有单位创造了新技术,它们也不会去打开创新后的市场。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欠缺。一个人辛辛苦苦做出来一项发明创造,很轻易地就被人仿冒、伪造,这种行为还往往得不到惩罚,结果必然挫伤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

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仍然不可靠。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还没有成为政府和全社会的共识,拥有财富的人对未来的预期不明确,往往没有长远的打算和进行长期投入的愿望。

资本市场不发达。国内的股票市场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为国有企业解困的,所以在深交所、上交所上市的主要都是国有企业。民营公司要上市很难,批准的程序非常麻烦,得到批准的可能性也很小。这样的股票市场,对创新文化的激发作用几乎没有。

学校教育以应试为主,不鼓励甚至压抑学生的创造精神。虽然国内的中学生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中频频获奖,但那是在预做了大量高难度习题后的结果,他们的创新思维没有得到任何提高,根本无法形成创新精神。

发展科技不能以国家为主导

我们以前认为,要发展科技创新,一是要有科技人才,二是要有研究资金。我们现在有了千千万万个一流的科技人才,通过国家的投入也有了大量的资金,但却还没有突破性的科技创新,这到底怎么回事?

如果依靠公有制和国有企业来发展科技,充其量只会提高军事、国防等领域的科技水平,民用科技不可能有大的突破。历史上,从19世纪中期德国统一开始到二战前,德国靠国家投入资金大搞科研;二战前的日本也如此;前苏联也是采用以国有企业为基础的科技体制。

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拼命发展军事技术,忽视民用。

这种片面的发展,在德国直接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为日本侵入中国和其它亚洲国家奠定了基础,而前苏联的航天技术、核技术都曾经领先于世界,但现在看来,似乎没有多少造福人类的技术来自苏联的科技发展。

而在英美,在国防科技方面的投入的确靠国家,但国家不介入具体领域。像“曼哈顿”计划和“阿波罗”计划是由美国政府主导的,但它们的大部分实际工作是由私人企业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科技很容易市场化,转化为民用。美国人从登月计划中获得3000多项专利,并依靠空间计划获得的技术为美国经济增加2万亿美元的收益。

国家对科技发展大包大揽的必然结果,就是个人创造力被压抑,而且没有人去追求社会与经济效果。只有在私人无力解决的基础研究领域,国家才需要出手。在科技发展上,国家的作用就是搭建鼓励创新的制度机制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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