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崛起的荷兰经验
观点 · 2005-12-19 00:00
返回大国的崛起必须汲取每一个国家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荷兰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思想解放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制度创新带来了绝对的竞争优势,而宽容的文化构筑了和谐社会的基石。世界第一个跨国股份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兴衰之道,...
大国的崛起必须汲取每一个国家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荷兰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思想解放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制度创新带来了绝对的竞争优势,而宽容的文化构筑了和谐社会的基石。世界第一个跨国股份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兴衰之道,也可以为走向世界的中国企业所参照。
欧洲经济学学会8月底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2005年年会,讨论中国的改革与东欧的不同,笔者有幸应邀参加。参加学术会议一般都是受益匪浅,可是,这次意想不到的收获来自于对阿姆斯特丹的考察以及对荷兰历史和社会的了解。骑着租来的自行车,留连于这曾是欧洲商业中心的古城,用心体验它的每一块线条隆起的肌体—与马路并行的运河,凡高博物馆,Concertgebow音乐厅,有序而繁华的红灯区,和同行经济学家们讨论欧洲社会制度,感慨万千。
思想解放的威力
荷兰所处的地理位置并不优越,历史上也是欧洲诸强中一个相对弱小的部落。但是从16世纪开始,荷兰经历了最辉煌的时代。当时,以抗争天主教传统的加尔文主义为主导的思想解放运动,席卷整个荷兰大地,也惊动了笃信天主教的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他通过天主教教会宣布绝大多数荷兰人都应判以死刑。这激怒了荷兰人民,他们奋起抗争,从而有了著名的80年战争(1568-1648)。这场战争最终以荷兰的七个抱团省份联合起来得到西班牙的承认而结束。由于这七个省份的联合,也产生了世界上第一个比较民主的、分权的现代化共和国体制,共同决定七省之间即荷兰国内的重大事务。这一制度创新把荷兰引入了一个让该国人至今引以为豪的黄金时代。
制度创新的力量: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兴亡
这一黄金时代的典型代表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其中以前者最为著名。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语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de,VOC)成立于1602年,1799年解散,以海外贸易为主业,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家发行股票的跨国公司,到1699年,它已是全球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5万名员工与1万名雇佣兵。
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成功,历史学家们当然有许多说法。从现代经济学、国际政治学和管理学的角度来分析,笔者认为不外乎有三大原因。
第一, 国家和政府给予的充分自主权和强力支持,是跨国公司成功的首要条件。
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荷兰的代表,具有海外贸易、投资、经营的垄断权,政府不仅不去干预它,相反,它还可以代表国家去宣战、打仗、开发和经营殖民地、修筑城堡、铸币、议和、签订条约。它占领的殖民地包括安汶岛(香料群岛中最重要的岛屿,1609年占领)、巴达维亚(雅加达,1619年)、福尔摩沙(中国台湾,1624年占领,1662年被郑成功赶跑)、锡兰(斯里兰卡,1638年)、马六甲(1641年)、毛里求斯和开普敦(1652年)、印度的柯钦(1663年)。这里姑且不论海外扩张和海外殖民地的不道德性,正由于东印度公司的成功运作,荷兰成为称霸欧洲乃至世界的第一强国。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衰亡,也恰恰映证了同一道理。荷兰人的成功自然引起了西方其他列强的奋起,从17世纪后半叶开始,完成了光荣革命这一政治变革的英国人以荷兰为首敌,发起了6-7次大小战争,最终打倒了是自己十分之一大的荷兰。英国东印度公司取代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集民族利益和商业利益于一体的大跨国公司。但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英国国内政治参与面的扩大,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垄断贸易在国内遭到越来越多的反对。1773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剥夺了公司对印度的行政管理权。1813年,公司对印度和中国贸易的垄断权被取消。1858年,英国议会又通过法案撤消东印度公司,除股本外,公司的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国家的强力支持是跨国公司成功的首要条件。
第二,现代公司制度的创新。
荷兰东印度公司创立的原始动力是为了避免海外贸易中的恶性竞争,也是为了规避风险和建立强大的军事力量,保护海上贸易。1602年成立时,公司的初始资本是642.46万荷兰盾,由阿姆斯特丹、泽兰、鹿特丹、代夫特、荷恩和恩克森六个省市的商会(不同城市的股东通过商会持有股份和行使投票权利)组成,其中阿姆斯特丹最多,占到57%,鹿特丹最少,为2.7%。各个商会又由单个股东组成。在最初的358名股东中,有很多敢于冒险的小企业家,包括39名德国人和不少于301名的比利时人,所以也可以认为,该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国公司和第一家发行股票的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堪称现代公司治理和组织制度的创立者。它有一个董事会,可是由于人员较多,所以公司的实际权力掌握在一个名为“十七先生”(Heeren XVII)的委员会手中。委员会人员的构成与股份构成相对应,任何一个商会都没有绝对控制权,但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权力还是控制在阿姆斯特丹商会手中。每个商会监督并装备自己城市被允许派出的商船,而各商会允许派出的商船是根据其股份总额分配的。这些制度安排可以协调不同股东的利益,保障了公司运行的稳定性和决策的科学性。
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了另一项制度创新,即发行股票,扩大资本额,分散风险。认购股份的热潮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共释出650万荷兰盾供人认购,当时的10盾约等于1英镑,而1660年代荷兰一位教师的年薪约280盾,光阿姆斯特丹一地就认购了一半的股份。这扩大了公司的实力,也分担了原始股东的风险。必须强调的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之所以能成功发行如此多的股份,根本原因是它合理的治理结构,保障了股民的利益。其鼎盛时期,股息高达40%。从1602到停发股息的1782年,平均每年股息高达18%。据估算,1602-1782年,东印度公司分配给股东的股息总额等于股本的36倍!
第三,紧紧抓住核心能力的公司战略。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海外贸易,用现代术语来说,它的核心能力是维持贸易的垄断性,包括协调荷兰内部的海外贸易以及排挤其他西方列强的海外贸易。由于香料是当时国际贸易中利润最高的领域,该公司通过一系列冒险行动,取得了在香料群岛的独占地位,完全控制了香料的生产。为了控制产量抬高价格,公司强令印度尼西亚人在安汶岛上扩大种植丁香的面积,而把安汶岛以外的所有丁香树一律砍倒,并对香料实行统购统销。垄断在100多年的时间里保证了荷兰东印度公司香料贸易的高利润。1632年,7艘香料船从印度回到荷兰,获得销售收入1000万盾,而其全部成本只有300万盾,有些年份香料的销售利润更达到1200%。
荷兰东印度公司同时参与了其他一些商品的东西方贸易,并占据重要份额。如在18世纪,输入欧洲的中国瓷器数量达到6000万件以上,而1729-1794年,仅荷兰东印度公司便运销瓷器达4300万件。
宽容带来和谐
阿姆斯特丹有世界一流的博物馆,藏有黄金时代的伦勃朗以及后来的凡·高的油画,也有音效最好的音乐厅Concertgebow及以此命名的交响乐队,但让她出名的不仅是这些高雅艺术成就,还有世界最著名的红灯区和对毒品的宽容态度。荷兰允许毒品(除了烈性毒品如吗啡、海洛因等)的交易和使用,却没有由此导致斗殴、枪械、抢劫等现象。荷兰人以此为荣,阿姆斯特丹的介绍提到它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回到北京,我专门研究了一下有关的统计数据(附表),发现荷兰的各种社会负面指标在欧美包括西欧非移民国家中都是很低的。在欧美六国中,论犯罪率,荷兰第三;谋杀率,荷兰最低,为美国的四分之一;艾滋病感染率,荷兰并列倒数第二(低于主张管制的法国);离婚率是倒数第三(高于信奉不许离婚的天主教的法国);青少年生育率最低,比其次的法国低一倍,是美国的1/9到1/10!当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会抗议说必须做多变量回归分析才能找出原因,但至少,荷兰宽容的文化没有导致社会明显的混乱。
许多人会质疑以上的判断,即,宽容的文化和政策带来和谐而不是混乱的社会。很巧, 在此次年会上,我碰到了耶鲁大学的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代表人物约翰·罗默教授,他正在研究北欧以及荷兰的社会形态。他认为,这些国家极为宽容,也相当自由,这带来了社会的和谐与公平,而不会导致动荡和犯罪。当然这样的社会安排,只有在种族结构相对比较单一的国家才容易推行。
中国是当今世界正在崛起的大国,大国的崛起必须汲取每一个国家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包括小国的历史故事,因为小国的故事往往最为精彩和浓烈,最令人深思。荷兰正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思想的解放带来巨大的威力,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制度创新带来了绝对的竞争优势;而宽容的文化构筑和谐社会。这一切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索。-(《新财富》2005年10月号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