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航油事件”看国企改革的产权问题

观点 · 2004-12-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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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者及社会必须看清楚中国的现实,不能天真地相信,只要加强监管、建立风险管理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中国的国有企业就可以避免类似中航油的窘况。 国有海外上市企业中航油(新加坡)在石油期权市场豪赌失败这一国企失败的新案例已经引起广泛的报道、...

政策制定者及社会必须看清楚中国的现实,不能天真地相信,只要加强监管、建立风险管理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中国的国有企业就可以避免类似中航油的窘况。

国有海外上市企业中航油(新加坡)在石油期权市场豪赌失败这一国企失败的新案例已经引起广泛的报道、分析及反思。我也深有感触,因为早在1997年,我在《产权与中国的经济改革》一书中曾预言:

“一旦中国的国有银行涉足现代金融衍生工具,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将更大。不管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都只不过是通过和约来重新分配风险,让金融资产的所有者自愿地选择自己喜欢的风险与回报组合。国有银行国有证券公司的经理如果获得了高回报,他们可以与国家分成。一旦亏损,只有国家才有财力来承担,而不像市场经济国家那样由有钱的个人或私人公司来承担。”

我当时担心的是国有银行和证券公司参与期货及其他高风险市场交易。可喜的是我们的金融监管机构一直对这类风险高度重视。但没想到一个并不是举足轻重的海外国企,却可以在已经建立了相对严密的风险管理制度下,印证了我八年前的预测。

根据《财经》杂志对事件的调查,从证监会、国资委、母公司到中航油(新加坡)本身在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各方面都有明确的“纸上”风险管理机制,但实际上却没有执行。为什么有法不依,有规不从?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中航油(新加坡)居然曾经在新加坡被评为公司治理水平及透明度高的优秀企业。许多媒体评论将中航油事件作为一个监管失灵、风险管理松懈及公司治理不良的案例,强调要从中吸取教训。这些都没错,但不是问题的关键。我认为,中国的决策层及社会应从中海油事件中再一次看清楚国有企业的本质及其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

首先,我认为在目前的国有企业体制下,类似中航油的事件今后还会不断发生。我不认为在现有的国有企业体制下,通过监管、风险管理及公司治理就可以杜绝类似的国企豪赌事件。其实,类似中航油的事件在市场经济里也会发生,如美国的安然公司、美国的长期资本投资基金、英国的霸菱银行、香港的百富勤证券公司等等。即使在中国内地公司,这也不是第一次,亚洲金融风暴时,广信事件及其破产重组也与中航油目前的处境相似。政策制定者及社会必须看清楚中国的现实,不能天真地相信,只要加强监管、建立风险管理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中国的国有企业就可以避免类似中航油的窘况。

我的这个判断是基于我对国有企业行为及国企改革的认识。1995年我们有15000多个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但到2002年,只剩下一半,即7000多个。但是,剩下的国企不仅规模大,而且占据重要的战略或垄断地位。这些国企形式上是股份制企业,有些甚至已经是上市公司,但实质上其企业体制还是承包制,因为国家仍然是大股东并有绝对控制权,国家激励企业经理人员的主要办法还是利润分成及行政控制。

承包制在中国根深蒂固,以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最为成功,原因是传统的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简单,几乎不可能导致大规模的亏损及负债,因而承包的内容可以局限于农民种地的产出,有激励效应但没有道德危机。当承包制被用于国有企业时,道德危机问题就出现了:企业管理者和职工可以与国家分享利润,但不可能分担亏损及负债,因为企业的亏损及负债可以远远超过工资及奖金,企业也就不顾亏损及负债的风险去追逐利润。承包制在国有企业实行的结果往往是利润或资产的流失及私有化,及亏损及债务的国有化、社会化,中航油只是又一个新的案例。

民营企业里私有产权的重要性并不只是提高效率,更重要的是承担亏损及债务责任。这就是为什么我在1997年出版的《产权与中国的经济改革》一书中再三强调国家应该让非国有股东占大头,自己成为少数被动股东,搭非国有股东监督经理人员的便车。我在书中甚至提出应该立法限制国有股在改制后的企业中持股不能超过30%,因为国家持股的目的主要应该是分散风险,让国有资产增值,而私人投资者可能更善于、更适合风险管理。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中航油有一些私人投资者作为大股东,他们绝不会容许中航油拿他们自己的股本去豪赌。他们更可能运用监管法规、风险管理制度及公司治理规则去阻止豪赌的发生。当然,市场经济里,也会有一些私人企业及投资者企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牟取暴利,并伤害其他的投资者及国家,但这些企图会受到市场其他主体及监管机构的制约。相比之下,国有企业豪赌行为更难受到市场及监管部门的制约,因为国企的运作更不透明,更侧重行政控制。

当国有企业豪赌失败时,其亏损与负债很可能由国家来承担。这与安然公司、长期资本投资基金、霸菱银行及百富勤证券公司出事后的处置情况截然不同。安然公司曾经被评为最具创意及公司治理良好的公司,并成为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成功企业案例。安然公司利用美国对能源衍生产品监管的漏洞,通过虚假投资合约制造假利润,抬高股价获取暴利。事件暴露后,安然公司股价暴跌后不仅自己破产,也将美国四大会计公司之一因造假账而拖垮,其损失主要由私人股东及相关人士承担。长期资本投资基金出事后,美联储曾经积极斡旋一些大银行,导致一个自救债务重组的结果而避免了可能的系统风险,但美国的政府及监管当局并没有承担任何债务。英国对霸菱的态度也十分明确,认为其破产对英国的金融体系没有系统风险,并决定见死不救。香港的政府及监管机构对百富勤的态度也是一样。这就是私人企业豪赌与国企豪赌所面临的不同现实。中国政府对广信事件的处理当时是一个里程碑,第一次让外国金融机构认识到中国会让自己的国企破产,并不承担破产企业的债务。我认为中国政府这一次也应该让中航油(新加坡)破产,并制定一个系统的风险控制策略来指导国企改制,以便作好准备应付下一个类似案例。

(作者为香港大学“中国与全球发展研究所”副主任,兼任中国经济学奖专家委员会委员及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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