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经济解释(十)
观点 · 2003-09-19 00:00
返回《经济解释》第五章第八节《需求的价格弹性》和第九节《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都是关于弹性的。这两节关于弹性的观点,可以说也是对教科书的一个极大的颠覆。那两节的内容表达的观点是认为弹性对于解释没有多大的用途:...
《经济解释》第五章第八节《需求的价格弹性》和第九节《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都是关于弹性的。这两节关于弹性的观点,可以说也是对教科书的一个极大的颠覆。那两节的内容表达的观点是认为弹性对于解释没有多大的用途:“今天,除价格弹性外,还有数之不尽的其他弹性系数的方程式,可以搞得非常复杂。不幸的是,对解释行为来说,弹性系数的用场不大,所以不重要。”
一、“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
要注意的是,张五常认为,经济学的唯一目的与唯一用途就在于解释现象或人的行为(即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其它如解决问题(“怎么办”的问题)和伦理道德(“好不好”的问题)则完全不在其考虑之列。一般的教科书上,则会把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所谓的“实证经济学”,一类是所谓的“规范经济学”(笔者按:这种分类实际上是由凯恩斯的父亲提出的)。
教科书所说的“实证”跟张五常所说的“解释现象”是同一回事。通常,教科书会解释,“实证经济学”研究的是“是什么”(to be)的问题,实际上这跟张五常所研究的“为什么”的问题是一样的。因此,“实证经济学”领域中的理论都是可以“实证”的(即可以用事实来验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这就是为什么这一领域被称为“实证经济学”的原因。
而“规范经济学”研究的是“应该是什么”(ought to be)的问题,这实际上就是张五常所说的伦理道德的“好不好”的问题。当然,严格来说,“规范经济学”在研究“应该是什么”的问题时,使用的并不是通常人们所使用的伦理道德的标准,而是以是否达到帕累托最优这个相对比较客观的标准来作为“好不好”的判断标准。
但正如《经济解释》第二卷第四章第三节《从鲁宾逊到柏拉图(帕累托)》中指出的那样,“要是所有真实世界的局限条件都考虑到,达不到柏拉图(帕累托)情况(无效率)也是不能想像的。”也就是说,只要把所有约束条件都考虑在内,帕累托最优永远能实现,因此实际上经济学不能用某种状况是否达到帕累托最优来作为“好不好”的判断标准。因为帕累托最优永远达到,如果达到帕累托最优就算是“好”,那么现实世界永远是“好”的,没有“不好”的时候了。
当然,张五常这样来理解帕累托最优,是与教科书的观点大相径庭的。后面在解读这一节时,将会详细地分析为什么张五常要这样来理解帕累托最优。这里只简单地说一句,那就是如果不是采用张五常的理解,而是采用教科书的理解的话,将与经济学最基本的“自私”假设发生严重的冲突。因此,张五常要采用如此与教科书不同的理解,完全是为了要贯彻第一章方法论中的理论内部不能存在自相矛盾这一基本的方法论原则。
如果张五常对于帕累托最优的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经济学就失去了用来判断“好不好”的标准,专门研究“好不好”或“应该怎么办”的问题的规范经济学这一领域就不复存在。这将意味着福利经济学完全可以扫地出门,因为福利经济学的整个研究领域都在规范经济学之内。
而张五常在《经济解释》第五章第八节《需求的价格弹性》中提出了弹性是个对解释现象无关重要的概念后,紧接着就在一个括号中补充了一句:“估计社会福利的转变,如果你相信有这回事的话,弹性系数是重要的。”也就是说,弹性对解释现象(即对“为什么”或“是什么”的问题)不重要,但对“好不好”或“应该怎么办”的问题是重要的。这解释了为什么弹性在教科书和大量的经济学学术论文的研究中仍然大行其道,因为在那些地方,福利经济学是一大重要领域。
二、弹性概念的困难
那么,为什么弹性的概念对于解释现象没有多大的用处呢?原因在于迄今为止还没有办法可靠地在推测现象之前就估计到弹性是多少。要注意的是,张五常已经多次地指出,解释已经发生了的现象与推测未来现象的发生是同一回事,虽然在时间上它们一者是事后推断,一者是事前推断。
但是,推测现象更能清楚地验证一个理论的正确性。因为在事后推断的解释中,人们很容易受“事后诸葛亮”的影响所支配,不是根据理论而选择相关的约束条件,而是根据所了解到的情况来选择相关的约束条件,或很容易滑入以事实解释事实(科学哲学上所谓的因果论)的谬误之中。但在事前推断的推测中,人们不可能离开理论的指导就能事先知道什么就是相关的约束条件,因此只能完全依赖理论来挑选可能对现象的发生起关键作用的约束条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能正确推测现象发生的话,那就很能说明理论的解释力了。
回头来看弹性的概念。借助于这个概念,可以知道价格变化对总消费额的影响方向。具体来说,就是弹性大于1时,价格与总消费额反向变化;弹性小于1时价格与总消费额同向变化;弹性等于1时,价格变化不会导致总消费额发生变化。但问题在于人们并不能事前地知道某种商品的弹性多少。
不妨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些所谓用弹性概念来解释现象的做法,实际上并没有解释任何现象。且说有这么一个现象:汽车的销售商减价促销,果然导致汽车的总销售额(即总消费额)大升。人们就去问经济学家,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他的回答是:因为汽车的需求弹性大于1,或汽车的需求具有弹性。但如果你再追问他,为什么汽车的需求具有弹性。他会回答你:因为他看到汽车的价格下降导致汽车的总销售额大升。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经济学家实际上并不是用弹性的概念来解释他所看到的现象(汽车价格下降,销售额大升),而只是通过弹性这个概念绕了个圈,又回到原来的现象去,根本就是在进行循环论证。
或者有人会说,如果根据以前的经验,大概地知道某商品的价格弹性是大于1、还是小于1、还是等于1,然后再用这个经验来推测以后这种商品价格变化时总消费额的变化,这就不算是循环论证了吧?这种做法只不过是用过去的发生的事情来解释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凭什么要认为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在未来还会发生?或者换句话说,凭什么来认定导致过去的现象发生的关键的约束条件,在未来还仍然是关键的约束条件,从而使类似的现象再次发生?所需要凭借的正是理论,正是理论提供了寻找、发现、筛选关键性的约束条件的依据。而有关的理论是否真的能筛选出关键的约束条件,那就要经过事实的验证。
正如张五常在《需求的价格弹性》一节中提到的例子所说明的那样,由于人们对于弹性的估算经常被事实所推翻,虽然始终不能确定到底是因为人们对弹性估算错误导致推断被事实推翻,还是因为弹性的概念有问题而被事实所推翻。从纯粹的逻辑上来看,弹性的概念应该是没问题的,问题很可能还是在于人们无法可靠地估算弹性,但这就在实际上废了弹性的解释力,不管它在逻辑上是多么完美。
三、把弹性概念与客观事实联系起来的两次努力
弹性这个概念如果要能用于解释现象,必须要找到一个客观的事实与它挂起钩来,即该客观事实的变化与弹性大小的变化有着可靠的规律性。这样,可以通过观察该客观事实的变化来对弹性的大小作出大致的判断。
例如,张五常在该节提到他为某出版商的刊物作了两次关于弹性的猜测。他进行推断的根据,是认为“价格弹性系数主要是由代替物品的多或少及其价格决定的”。这个推断的根据大致上是符合人们的经验的。事实上,弗里德曼的《价格理论》第二章《需求理论》中的《弹性概念》一节中也谈到:“需求弹性主要决定于替代品的可用性。”然而,这个替代品与弹性的关系终究是不够可靠,张五常的推断是被事实推翻了,试图将替代品与弹性挂钩的理论无法成立。
而且,正如弗里德曼在该节中指出的那样,“某一产品的定义越狭窄,可用的替代品就越多,则该产品的需求弹性就越大。”某种商品的替代品的多少可以通过改变其定义来使之发生变化,这就使替代品的界定变得含糊不清,难以在有关的定义的基础上构建起可以用于实证的理论。这显然跟第一章的科学方法论中关于模糊不清会导致理论失去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的说法是相关的。
另外一次试图把弹性与某个客观事实挂起钩来的努力,就是《经济解释》第五章第九节《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中提到的“需求第二定律”。这一定律是试图将弹性与时间挂起钩来,认为时间越短,弹性越小;时间越长,弹性越大。该节称“需求第二定律”是由斯蒂格勒和阿尔钦分别提出的。我曾经看过阿尔钦所著的一本经济学教科书的不完全的初稿,里面在讨论到需求定律时也提到了需求第二定律。斯蒂格勒的《价格理论》的第三章《消费者行为》中有一节《时间的影响》,实际上谈的就是需求第二定律,虽然里面并没有明确地提到弹性。弗里德曼的《价格理论》的第二章《需求理论》的《需求的概念》一节中在讨论“时间”这一因素对于需求曲线的作用时,实际上也提到了需求第二定律。
尽管这个关于弹性与时间的关系看起来也很符合人们的经验,但正如张五常在该节中指出的那样,这一关系也是不可靠的,也已经被事实所推翻。需求第二定律被推翻的原因,其一,是张五常在该节中已经指出过的那样,替代品的多少并不必然与时间的长短相联系;其二,则与前面所说的替代品与弹性并不能可靠地挂起钩来是同一回事。需求第二定律实际上还是应用了替代品与弹性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认为时间越短,替代品越少,时间越长,替代品的越多罢了。
这种把时间的长短与替代品的多少联系起来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弗里德曼所提到的通过改变商品定义就可以改变其替代品的多少的困难,从而使利用替代品与弹性的关系构建理论不会掉进理论丧失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的陷阱中。但它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替代品的多少与弹性的高低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的困难,那就更不必说张五常所指出的替代品的多少甚至不一定与时间的长短有必然的联系的困难了。因此,这个需求第二定律未能通过引入“时间”这个客观事实,使人们在估计弹性时获得可靠的规律的支持。
不过,虽然迄今为止试图把弹性与某些客观事物联系起来的努力都失败了,但从这些失败之中,我们可以进一步地体会到实证的困难到底在哪里。弹性这个概念中包含了需求量这个意图之物,因此它只是一个概念,不是一个事实。为了构建起以这个概念为基础的理论,必须把这个概念与某些客观事物联系起来。
如果不把这个概念与某些客观事物联系起来,则有关的理论不可能得到实证。就会出现前面所举的那个用弹性来解释汽车价格与销售额变化的现象的情况,表面上似乎是解释了现象,实际上根本没有解释任何现象,只是在玩循环论证的游戏(于是表面上看来,解释总是对了)。现在很多所谓的经济学理论,看起来是解释了现象,实际上都不符合实证的规格,根本没有解释任何现象。有关这一点,下一章将会作更为详尽的讨论。
而一旦概念与客观事实挂起钩来,实证就是实打实的事情,给事实推翻了就是推翻了,清楚明确,毫不含糊。而如果始终没有被推翻,那有关的理论就是好的理论。
从这一节的讨论可知,要得到这样一个好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须得过五关、斩六将。先要能把理论中的概念与客观事实挂起钩来,使之成为可以实证的理论,最后还要经得住无数事实的一再考验。需求第二定律就是过了第一关,却过不了第二关。而像需求定律那样两关皆过的好理论,真是何其少也。由此,我们就可以深深地体会到张五常为什么在《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一节的最后这样感叹道:“科学就是那样奇妙。约束行为的定律不需要多,很简单的可能威力无穷。需求定律的本身威不可挡,我们不需要第二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