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攀:《金融伦理学》序
书刊 · 2011-08-15 00:00
返回多年前我就认识了王曙光博士,读过他的不少文章,还向他请教过问题。他研究发展金融和农村金融,学问做得很扎实,还经常到比较艰苦的地方开展调研,搜集第一手的材料,研究实实在在的问题。这样的学风,我非常欣赏,非常佩服。...
多年前我就认识了王曙光博士,读过他的不少文章,还向他请教过问题。他研究发展金融和农村金融,学问做得很扎实,还经常到比较艰苦的地方开展调研,搜集第一手的材料,研究实实在在的问题。这样的学风,我非常欣赏,非常佩服。今年春节刚过,曙光博士告诉我,他刚刚完成了一部《金融伦理学》的书稿,并嘱我作序。我虽然关注、研究金融法律问题已经二十多年,但对“金融伦理学”实在是门外汉。我相信这个领域具有极大的学术价值,也相信曙光的厚积薄发,拜读了书稿之后,果然感到获益匪浅。
《孙子兵法》上讲,“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其实,金融也一样,是关系到国家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大事。从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到2008年的华尔街次贷危机,我们就看得非常清楚:一个国家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金融能力的建设,确保金融安全,特别是要处理好金融体系中法律规制和伦理规制的关系。
我想举一些例子。比如,在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中,我们发现,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都面临一个问题:既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不能对金融危机做出有效预警,也不能有效弥补由金融危机引发巨大损失的疏漏,对于引发弥天大祸的金融寡头们束手无策,很难进行惩罚。这到底该怎么办?
金融危机当然有着复杂的根源,但监管失灵,肯定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已经深刻改变了,但各国政府的监管思路却没有改变。金融资本的规模早已超过实物经济,而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却成反比弱化。金融衍生品交易越来越活跃,交易模式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金融消费者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在实业经济中,保护消费者的例子很多,如产品召回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劳动者保护制度等等。特别在药品和食品领域,还采取用刑法规范来保护。而在金融服务业,消费者在受到损害时,很难追究生产者的责任,很难拿到补偿。
另外,在金融信息化过程中,非金融机构控制的、处于监管范围以外的“部门货币”也越来越多——“部门货币”是我杜撰的一个概念,指的是那些处于中央银行监管之外的、被不同部门“圈”起来的资金,很多部门其实都在发行“货币”,而且量很大。由于缺乏监管,“部门货币”已与金融机构的“货币”并存。“部门货币”可能会便利市场交易、适应金融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但同时也有负面影响,因为缺乏监管和对消费者的保护措施,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只能退回到“合同法”的诉讼程序中寻找解决方案,这比起实业经济领域来说,不仅严重落后,而且还严重地不负责任。
举这两个例子,说明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滞后于现实是常态,而且,我们也都明白,要让法律真正发挥到应有的作用,背后必须有强大的伦理道德基础。“法不外乎人情”,所以我有一个判断,金融法制体系的改进完善,可能首先还需要建立和完善金融伦理。说到底,金融的背后还是人,金融服务关系的本质还是人与人的关系,人的行为主要是靠伦理而不是靠法律来规范。
我们不妨再借用一个医学领域的例子。在医学伦理学日益发达的今天,一个新药从开始试验到最后进入临床,都要经过医学伦理学方面的审查。从动物试验到临床试验的各个环节,都要按照医学伦理学的具体要求来进行。如果某个试验环节违反医学伦理学的规范,这个新药就不能在临床使用。前不久,我又听说,在医学科学论文发表时,世界著名的医学专业期刊也要求论文内容中要有医学伦理学方面的综述,如动物试验符合医学伦理学规范要求,否则,缺乏这种综述不能列为全球该领域最优秀论文之列。缺乏伦理学综述意味着研究者还没有意识到医学理论学对医学发展的意义,或者意识到了,但试验取得科研数据的过程不符合伦理学的规范。因为医药与人生命与健康有关,也与自然界中其他生命群体有关,还与人的精神观念有关。因此医药研发及产业化过程中应该符合医学伦理学,否则,医药只有市场价值,而缺乏社会关怀的价值,更缺乏精神层面的价值。
医学是人命关天的事情,金融何尝不是呢?所以在金融领域,我们也必须重视金融伦理的问题。例如,金融机构在向广大消费者推销金融产品时,是否也应该符合金融伦理的规范要求?那些有悖金融伦理的产品有关机构和人员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进一步地,这些伦理规范由谁来认定,谁来解释,谁来执行?
王曙光博士写作这部《金融伦理学》,意义也就在此。在这部书中,曙光深入探讨了金融体系中的平等、公平、诚信等伦理原则及其实现方式,系统梳理了金融市场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和自律-他律关系,对金融市场的伦理冲突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与反思,我认为,这些都为金融伦理体系的建立做出了很好的探索。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非常快,在这个跨越发展的过程中,既需要法律体系的完善,也需要伦理规制和职业道德体系的构建,希望曙光的这本著作能够引起大家更深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