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与需求计划
教学研究 · 2017-06-12 00:00
返回江苏师范大学坐落于五省通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9所实施高校之一,“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之一,江苏省和徐州市重点建设的省属重点大学,也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江苏师范大学坐落于五省通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9所实施高校之一,“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之一,江苏省和徐州市重点建设的省属重点大学,也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江苏师范大学前身是1952年创办的苏南军区转业干部文化速成学校;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是当时苏北地区唯一的本科高校。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2011年11月,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
截至2016年6月,江苏师范大学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占地2047亩,校舍面积8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79万册;学校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学校共有全日制本科生2542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379人。学校是全国首批“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A类(院士量级)。
(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社科院学部委员。
(2)来校工作不少于1个聘期,一般为3-5年。
2.特聘教授B类(863、973首席专家量级)。
(1)除院士以外的863、973项目首席专家、国家委托的重大社会科学项目首席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外知名学者。
(2)来校工作不少于1个聘期,一般为3-5年。
3.特聘教授C类(长江学者量级)。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社科基金委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外学者。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来校工作不少于1个聘期,一般为3-5年。
4.特聘教授D类(江苏特聘教授量级)。
(1)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国家青年“”入选者、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江苏特聘教授,或者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外学者。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来校工作不少于1个聘期,一般为5年。
5.特聘教授E类(省杰青量级):
(1)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境外学者。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来校工作不少于1个聘期,一般为5年。
6.特聘教授F类:
(1)A—E类之外的其他境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2)国内人才一般是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多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系列学术论文;获具有相当水平的境外学者。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来校工作不少于1个聘期,一般为5年。
(二)教授
1.一般应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国家级以上科研奖励,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系列学术论文,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三)博士
1.A类博士
(1)国内优秀博士一般应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211”高校或排名前三的专业类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境外优秀博士应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
(2)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3)文科博士一般至少应在我校认定的特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理工科博士一般至少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
工科和艺术、体育类实践能力突出的博士,如理论成果不符合上述规定,但经学科专家组审议,认定其综合水平已达到相同或相近水平。
(4)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5)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2.B类博士
(1)原则上应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3)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四)硕士
1.一般应毕业于高水平专业院校。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3.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二、引进待遇
(一)特聘教授:待遇面议
(二)教授、博士
待遇 人员
| 过渡住房
| 安家费及 购房补贴 (万元)
| 科研费(万元)
| 配偶 安置
| 备注
| |
实验 学科
| 非实验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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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130㎡
| 20
| 20
| 10
| 酌情考虑
| 过渡房免收5年房租,科研费分两次划拨
|
A类博士及紧缺专业B类博士
| 过渡住房90㎡或租房补贴,服务满10年赠送100㎡左右住房
| 安家费20
| 20
| 10
| 酌情考虑
| 过渡房免收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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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博士
| 60㎡
| 10
| 8-10
| 4-6
| 过渡房免收2年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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