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 “百人计划”人才招聘启事
教学研究 · 2017-06-09 00:00
返回国际金融学院(国际商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学校强化和发展经济管理学科的创新举措。学院遵循国际化办学理念,以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商学院为奋斗目标,倡导博雅教育(Liberal Arts Education)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
国际金融学院(国际商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学校强化和发展经济管理学科的创新举措。学院遵循国际化办学理念,以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商学院为奋斗目标,倡导博雅教育(Liberal Arts Education)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学院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为学科基础,以金融学、会计学和工商管理专业为重点,着力培养具有宽广国际视野和深厚人文情怀的优秀学子。学院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重视“科研育人”工作,荣获“中山大学2016年度科研业绩突出贡献单位奖”。人才培养效果显著,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多年位居全校前三,硕士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四年100%。
为适应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推进实现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战略目标,我院2017年拟引进“百人计划”人才一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才类别
中山大学“百人计划”引进人才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别:领军人才。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需求,学术造诣深厚,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在海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
第二类别:中青年杰出人才。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需求,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高学术造诣,发展潜力较大。
第三类别:青年学术骨干。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需求,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较好发展潜力,所从事研究应为学校拟重点建设或新增建设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
二、申请条件
(一)师德条件
引进人才应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科研诚信,严谨治学,秉承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师德审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外籍引入人才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二)学历学位条件
引进人才均需获得博士学位。
(三)任职经历
领军人才:应任海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务;或国内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教授或相当职务。
中青年杰出人才:应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研究背景。
青年学术骨干:应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科研积累。
(四)年龄及健康要求
身心健康;引进人才原则上领军人才不超过 50周岁、中青年杰出人才不超过43周岁、青年学术骨干不超过38周岁。
(五)业绩条件
“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业绩条件应符合学校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办法中规定的相应职务聘任条件。此外,各类别引进人才还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领军人才: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达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 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条件,或在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与此相当,或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卓越学术成就。
中青年杰出人才: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海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达到“青年”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条件或相当学术水平。
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
三、支持方式
(一)岗位
学校为领军人才提供教授(研究员)岗位,为中青年杰出人才提供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岗位,为青年学术骨干提供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二)聘期
领军人才、中青年杰出人才首次聘任期限为5年,青年学术骨干首次聘任期限3年,首聘期考核后经本人、用人单位、学校协商可续聘。
(三)薪酬及相关待遇
备注:
1.上述薪酬、安家补贴等所有支持方式均为人民币税前额度。
2.对于新引进人才到岗后前三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业绩津贴在核算周期内按照所在单位相应岗位级别的平均值核定。
(四)其他相关支持
住房:引进人才到岗后,可根据学校公有住房租赁有关规定租住校内周转房。
医疗:享受学校教职工现行医疗待遇;如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新政策执行。
子女教育:学校为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四、个人提供的应聘材料
(一)中山大学“百人计划”引进人才申请表(含三份国内外知名同行专家推荐信)。
(二)附件证明材料。含目录、学历学位、任职情况等有关证书复印件、不超过10篇的代表性论著(全文)、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请A4纸双面打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261
E-mail:lili38@mail.sysu.edu.cn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行政楼国际金融学院903室
邮编:51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