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教学研究 · 2016-06-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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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的前身贵州财经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贵州省唯一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财经类大学。学校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拥有河滨、鹿冲关和花溪三个校区,...

贵州财经大学的前身贵州财经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贵州省唯一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财经类大学。学校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拥有河滨、鹿冲关和花溪三个校区,总面积5106.8亩。花溪主校区是一个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现代大学校园。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其中管理岗位35名,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50名,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3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进入“贵州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http://hr.gzife.edu.cn/urp-int)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填写和提交报考信息(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上传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之后等待资格初审。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9:00至 5月19日16:00。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和缴费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一般在接受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17日至5月2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学校人事处(花溪校区正德楼427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17日至5月2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学校人事处(花溪校区正德楼427室)可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同时凭缴费收据进行缴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由贵州财经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复审合格及缴费的人员名单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portal.gzife.edu.cn/renshichu/)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并缴费确认后,请于2015年5月24日9:00点至5月26日16:00进入“贵州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财经大学组织实施。

1、时间:见准考证上时间

2、地点:贵州财经大学新校区(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

管理岗位: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01):综合素质测试和计算机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02):综合素质测试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03):综合素质测试和审计、会计、财务管理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04):综合素质测试和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和工程造价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05):综合素质测试和医学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06):综合素质测试和护理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07):综合素质测试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综合素质测试和辅导员知识测试;

笔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5、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笔试成绩查询

1、笔试成绩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portal.gzife.edu.cn/renshichu/)公布。

2、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面试

面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财经大学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由贵州财经大学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见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

面试地点:贵州财经大学新校区(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后总成绩仍然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portal.gzife.edu.cn/renshichu/)上公示。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原则上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portal.gzife.edu.cn/renshichu/)上公示。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portal.gzife.edu.cn/renshichu/)公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对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校期间表现,对非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其毕业后的表现,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6年8月2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portal.gzife.edu.cn/renshichu/)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财经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8510351,0851-88510353;

监督电话:0851-8851036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财经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贵州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财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管理岗位

2.贵州财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

3.贵州财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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