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创新发展研究院招聘启事
教学研究 · 2015-12-02 00:00
返回湖南科技大学坐落于伟人故里湖南湘潭,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1个研究生院、19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有91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
湖南科技大学坐落于伟人故里湖南湘潭,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1个研究生院、19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有91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工程硕士、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近年来,我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国际化战略,全力汇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起了以高端人才为引领、以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与培养为支撑的科大特色人才体系。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项目管理和会计专业硕士点,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教学条件优良。
湖南创新发展研究院是由湖南省科技厅于2013年11月授牌,依托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成立的学校直属科学研究与战略咨询机构,是省内目前唯一一家以创新发展战略为研究使命的官方学术型研究和战略咨询机构,下设宏观经济与战略管理创新、工业经济与企业管理创新、农业经济与资源管理创新、服务经济与商业模式创新、技术经济与科技创新管理、能源经济与环境治理创新、法治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等7个研究室与1个战略咨询中心。
现任院长由我省著名经济学家,战略咨询专家,原湖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田银华教授担任,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向国成院长兼任副院长。目前研究院处于规模发展阶段,急需引进从事创新领域研究的经济管理类优秀博士或者博士后。
二、2015-2016年人才引进计划
为了适应新型高校学术型智库建设要求,更好地开展创新与创业相关理论研究和战略咨询工作,建设成省内一流的学术型创新发展研究和战略咨询机构,现面向国内公开招聘以下研究人员10名左右。
1、创新与创业理论研究人员2名;
2、产业组织与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人员2名;
3、技术经济与科技创新研究人员2名;
4、公司治理与管理创新研究人员2名;
5、能源经济与环境治理创新2名。
应聘者具有经济学或者管理学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在相关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CSSCI或CSCD论文3篇及以上。
三、人才引进待遇
1、享受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规定的当年人才引进的政策性待遇(请有意招聘者自行查看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2015年人才引进待遇附录有关说明)。
2、湖南创新发展研究院为专职科研人员提供单独的办公室,科研条件优越,具有独立的数据资料库。
3、科研人员以科学研究为主,到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相关系部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年终津贴分配享受同等级别的教师待遇。
4、未尽事宜,招聘面试时可以详细咨询。
四、其他说明
1、有意应聘者发简历至 hncxfzyjy@hnust.edu.cn邮箱。
2、具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企业工作经历,同时是211或者985高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知名科研院所的博士毕业生优先考虑。
3、应聘时请带好相关证件和科研成果原件。
4、联系人 曾老师:0731-58290068
李老师:15898511630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湖南创新发展研究院
2015年11月6日
201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引进条件及相关政策
一、引进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成人教育、民办院校等),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必须具有关联性。省外“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学校急需的优秀人才或紧俏专业博士可适当放宽。
(3)在规定年限内毕业且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在SCI、EI、SSCI、A&HCI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含)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核心版)上、CSCD核心库期刊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3(含)篇以上。(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为博士本人论文)。学术发展潜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待遇
(1)购房补贴款15-28万元,综合考虑学术经历和成果,给予不同的购房补贴款:基本购房补贴款15万元,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已在学校或双博士除外)的增加购房补贴款5万元(分年度支付,在校工作期间不再安排配偶工作);省外“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科研院所毕业的优秀博士生增加购房补贴款2万元;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增加购房补贴款1万元;特别优秀博士(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毕业且在读博期间,海外学习经历一年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AT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4(含)篇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一项及以上的博士)或师资队伍紧缺专业的博士还可适当增加购房补贴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为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
(3)配偶安置政策:配偶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经校务会批准可聘任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安排工作。
(4)引进双博士待遇:若夫妻双方所学学科专业均为学校急需的学科专业,均享受全额购房补贴款(不再享受配偶未安排工作的补贴);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所学学科专业为学校急需的学科专业,其配偶(不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一方)享受的购房补贴款为全额购房补贴款的一半;夫妻双方均享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