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5年招聘财政金融系主任
教学研究 · 2015-06-23 00:00
返回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是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学院现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有24个本科专业,...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是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学院现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有24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能够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经济类、管理类等应用型专业为主的专业布局。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财政金融系主任、人文与艺术系(筹)主任。热忱欢迎海内外广大优秀专家学者前来应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政金融系主任、人文与艺术系(筹)主任
二、应聘条件
(一)财政金融系主任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高等教育情况,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强。
3.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有高校院系行政管理经历和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好,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强。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2010年以来主持过国家级课题,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认定的金融学科领域二类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科研论文(独著或排名第一),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5.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金融学博士学位。
6.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7.符合中组部2014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15年《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8.获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如湖南省十大优秀社科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及省教学名师、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评委、国家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及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考虑。
(二)人文与艺术系(筹)主任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高等教育情况,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强。
3.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有高校院系行政管理经历和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好,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强。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2010年以来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认定的人文或艺术学科领域二类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科研论文(独著或排名第一)。
5.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艺术类硕士及以上学位。
6.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7.符合中组部2014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15年《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8.获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如湖南省十大优秀社科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及省教学名师、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评委、国家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及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考虑。
三、聘期任务
1.全面负责本系行政工作,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其他高校、学术组织、研究机构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2.推进学科建设,提升本系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提高本系的社会影响力。
3.领导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本科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聘用方式及聘期
1.聘任方式:全职聘任。
2.人事关系:事业编制。
3.聘任:按照干部聘任程序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聘用待遇
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六、应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
报名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17时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www.hufe.edu.cn)点击“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注册、报名信息填写及附件材料上传。应聘者须在参加面试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系主任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身份证(护照)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行政职务的扫描件(面试时需带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论文、著作目录,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及被收录、引用情况。
4.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情况。
5.重要获奖情况证明及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二)学校审核材料,确定面试人选
(三)组织面试和考核
(四)学校确定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
七、联系方式
1.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学院人事处、组织部(邮编:410205)
2.咨询电话: 0731-88811066(学院人事处)0731-88811970(院组织部)
八、其他事项
学校为来校面试的系主任候选人安排食宿,解决其国际或国内旅费。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