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103名人员简章
教学研究 · 2015-05-18 00:00
返回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2012年,青岛大学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人民政府与青岛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青岛大学协议。...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2012年,青岛大学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人民政府与青岛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青岛大学协议。学校的整体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目前,学校的在校生达到42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8000人,本科生32000余人,留学生1300余人。学校设置了文、艺、史、哲、理、工、医、经、管、法、教育等11个学科门类,开设了100个本科专业。学校设置了240余个硕士学位点,涉及到40个一级学科;53个博士学位点,涉及到10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9个。
经过多年的建设,青岛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规模较大,集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大学。学校以优良的育人质量,较高的学术水平,赢得了社会的赞誉。青大人正肩负着社会的责任和历史的使命,怀揣着希望和梦想,阔步走向新的辉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0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lzy.qdu.edu.cn/bumen/xingzheng/renshichu/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汇总表。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报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在2015年7月31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6)《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具有博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的初级岗位人员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及学校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办公楼231室)
联系人:韩老师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114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青岛大学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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