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教学研究 · 2015-04-01 00:00
返回一、中南民族大学简介 中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下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创建于1951年,位于湖北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占地1554亩,校舍面积100万余平米,馆藏图书280余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
一、中南民族大学简介
中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下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创建于1951年,位于湖北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占地1554亩,校舍面积100万余平米,馆藏图书280余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训激励各族学生奋发图强、全面发展。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6000余人,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9个省(区)进入第一批招生,新生第一志愿录取率超过90%,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达到60%以上。建校60余年来,已累计培养了11万余名各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他们遍布祖国的四面八方,为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师中,有正副教授767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27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9人,省部级专家34人,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达到89%,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发展良好的师资队伍。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为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服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开设了10大学科门类的79个本科专业;拥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19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80个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10个专业领域)学位授权点。授权学科覆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全部12个学科门类,包括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工学、理学、医学、农学、艺术等。学校现有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9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品牌专业,23门国家、省级精品课程,11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7个省部级科研机构(实验室、基地、中心),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2.2亿元。
2008年学校成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1年至2013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88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05项,省部级项目346项,获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165项,出版著作173部,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近2000篇,获授权专利62项。
目前,学校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法国等数十个国家(地区)的几十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2008年学校与美国威斯康星州立大学联合创办了“孔子学院”。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发展,不断加快对外交流和开放办学的步伐,定期选派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从事科学研究,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不断提升。
2015年,学校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普通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辅导员)人员。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优秀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学校将在住房、津贴、科研平台等方面提供配套支持,敬请关注。
中南民族大学主页:http://www.scuec.edu.cn/
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www.scuec.edu.cn/zzrsb/
人才招聘系统:http://rszp.scuec.edu.cn/zpsys/index.jsp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协作和创新精神。
(二)应聘者第一学历原则上为第二批本科及以上招生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提交应聘简历,并选择应聘岗位,每人最多可选择2个岗位。“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参照《中南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中“人才引进对象”所涵盖的范围。
(二)简历筛选。教学单位招聘考核工作组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对简历材料进行筛选,择优推荐参加试讲人选。
(三)资格审核。
1、试讲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向应聘单位提供个人应聘材料。审核材料包括:“人才招聘系统”中生成的《中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五年科研成果代表作等原件及复印件。
2、教学单位对试讲人选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
(四)考核与政审。
1、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试讲考核,重点考察试讲人员的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应届毕业生、讲师及以下职称者须考察双语教学能力。
2、根据当年教师需求计划,经教学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初步确定意向性人选。
3、教学单位分党委对意向性人选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纳入拟聘用人选范围。
4、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考核与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学校审批。
(五)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
(六)拟聘用人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七)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民委审批。
(八)经国家民委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说明
(一)同等条件下,有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且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应用型专业及工科类专业具有相关专业的实践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必备条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擅自解除就业协议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正式聘用时签订合同,纳入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应聘者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若正式聘用后被查出,学校立即解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及处理,并由受聘者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邮编:430074
电话(传真):+86-027-67842183 E-mail:rsc@scuec.edu.cn
联系人:高老师 张老师 黄老师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5年高校教师岗位人员。
需求岗位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