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15年应届博士招聘启事

教学研究 · 2015-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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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初名国家科委标准化综合研究所)始建于1963年,是直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从事标准化研究的国家级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主要针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标准化问题进行研究。...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初名国家科委标准化综合研究所)始建于1963年,是直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从事标准化研究的国家级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主要针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标准化问题进行研究。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我院主页:http://www.cnis.gov.cn/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15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培养)。

二、招聘条件

1.作风正派,谦虚谨慎,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队精神、进取精神和组织纪律意识;

2.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和调查研究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英语水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标准化事业;

4.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一)节能标准化研究岗(工作部门:资源与环境分院)

1.招收要求

(1)技术经济、数量经济等相关专业应届博士毕业生(京内生源);

(2)能胜任和履行科研工作职责;

(3)具有节能环保相关技术或政策研究的项目经历;

(4)具备良好沟通与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强,有较强的责任感;

(5)本科为理工科专业,英语较好,有国外学习经验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2.岗位职责

(1)开展国内外标准化研究;

(2)承担节能低碳相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服务项目;

(3)政府建立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制度的支撑与实施。

(二)服务标准化研究岗(工作部门:服务标准化研究所)

1.招收要求

(1)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应届博士研究生(京外生源);

(2)具有一定研究经验,参与过国家基金、省部级等课题研究;

(3)英语水平较高,能够顺畅交流;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有公开发表的文章。

2.岗位职责

(1)开展服务业以及服务业标准化科研项目研究;

(2)开展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3)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4)面向部委、行业、地方、企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

(三)标准信息咨询岗位(工作部门:国家标准馆)

1.招收要求

(1)信息学、情报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

(2)英语水平六级及以上;

(3)有相关实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2.岗位职责

(1)标准信息咨询项目策划;

(2)领域标准情报分析与研究;

(3)标准专题信息咨询与服务。

(四)系统运维与开发岗(工作部门:国家标准馆)

1.招收要求

(1)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京外生源);

(2)有相关实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2.岗位职责

(1)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运行维护;

(2)标准知识管理与服务技术研发;

(3)标准知识挖掘技术研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以下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aopin@cnis.gov.cn:

1.个人简历和近期生活照;

2.身份证、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报告单、毕业证学位证(如已取得)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

3.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

(二)参加笔试人员及时间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宜将于5月上旬在我院“网站公告”栏予以公布。

(三)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

面试工作将于2015年5月中旬进行。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1:5—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我院“网站公告”栏予以公布。

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如已取得),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原件,现场进行审核。

(四)体检及录用

通过各项考评并且体检合格后,确定初步聘用人选,上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录用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是招聘事业编制职工,解决北京市户口;

2.入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中标院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4.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我院网站。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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