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招聘启事
教学研究 · 2015-03-11 00:00
返回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在工商管理(创新创业、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在工商管理(创新创业、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工程学科内专业不限
职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常任轨)若干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 师德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 学历学位条件。申请教授、副教授职务者原则上均须获得博士学位。1963 年12 月31 日前出生的本校教师,可以适当放宽。
3. 任职经历。申请教授职务者,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 年及以上;申请副教授职务者,应担任讲师职务满2 年及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满2 年及以上且已出站。
4. 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按照学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 年龄及健康要求。校外人员应聘教授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 周岁;校外人员应聘副教授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6. 境外研修经历。申请教授职务者,原则上应具有连续半年以上的国(境)外研修经历。部分学科经院系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同意可免于国(境)外研修经历的要求。
7. 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的有关规定执行。
8. 校内教师申请教授、副教授职务者,应完成任现职期间聘任合同约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9. 业绩条件。申请教授职务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突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是本学科的优秀学术骨干。申请教授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5 项以上(含5 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4 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申请副教授职务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同行认可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是本学科有发展潜力的主要学术骨干。申请副教授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3 项以上(含3 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2 项是任现职以来且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二)应聘助理教授(常任轨)职位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 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博士学位;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者不做要求),能胜任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及其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
4. 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 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6. 学术水平:申请人应具有在管理学学科和经济学学科的国际学术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能力和潜力。除刚获得海外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外,申请人应在所在学科B级以上国际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或已初录用2篇学术论文。
四、应聘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个人学术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和三位同行学者的推荐函等应聘材料。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5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678
E-mail:bshr@mail.sysu.edu.cn
附件: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