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招聘启事
教学研究 · 2015-03-10 00:00
返回一、岗位及名额 专职优秀教学科研人才8名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 (1)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 (2)司法体制改革 (3)公共安全法治保障 (4)公共服务法治保障 (5)法治建设评估 三、学科背景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功底,...
一、岗位及名额
专职优秀教学科研人才8名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
(1)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
(2)司法体制改革
(3)公共安全法治保障
(4)公共服务法治保障
(5)法治建设评估
三、学科背景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功底,兼有一定的公共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专业背景或学习、研究经历。近年来从事法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教学科研工作,研究水平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四、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分辨能力,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了解国家有关高等教育、人文社科研究及智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外语要求: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5)身体健康。
五、学术能力要求
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内外公认的权威或核心期刊上以独撰形式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2)有丰富的政策研究与法律研究经验,主笔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的重大政策、问题调研报告;
(3)有丰富政策研究经验或在某一研究方向上做出突出成绩,在本领域有重要的学术影响。
六、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引进:
(1)国际组织、地区组织从事法律方面相关管理、研究工作;
(2)海外著名大学从事法学、管理学等领域教学、研究工作;
(3)国家“”长期项目入选者;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等国家重大攻关课题/重点项目负责人;
(7)本学科公认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或国外有较大的影响力;
(8)牵头承担省以上领导机关决策调研,提供优质咨询报告。
七、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录用待遇执行标准与条件》的相关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a.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优秀人才薪酬起点人民币15万元/年,支付科研启动金、安家费(根据个人教育背景、科研成果等情况综合确定);
b.符合上述条件的海外优秀人才薪酬起点人民币20万元/年,以及科研启动金、安家费(根据个人教育背景、科研成果等情况综合确定);
c.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和上述优先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其薪酬、职称、医疗、住房等相关待遇可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或面议并从优商定。
(2)职称待遇。
根据引进人才的个人情况,享受评定教师或社科研究系列职称待遇。
(3)医疗住房待遇。
享受学校同类人员相关待遇;提供公租周转房待遇。
(4)其他待遇。
所引进人才如需解决配偶工作问题,根据其配偶学习、工作经历情况学校协商研究、酌情安排。
八、岗位义务
(1)接受引进的约束条件,服从学校及中心的岗位考核管理规定;
(2)未经批准,不得兼任其他单位的教学、科研等职务活动。
九、需提供材料
(1)详细简历、预期开展的工作计划;
(2)2封专家或“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领导推荐信;
(3)近5年成果清单和3-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智库成果)复印件;
(4)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及任现职证明。
十、时间及程序
(1)时间:2015年2月10日—2015年6月30日;
(2)应聘者在2015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3)经初审及学校综合考核后确定人选,签订聘任协议书。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人事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联系方式:校组织人事部:027-88386907赵老师027-88386650林老师
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027-87107128姜老师、曾老师027-87647812郭老师
联系邮箱:校组织人事部:szb@znufe.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经济金融网+应聘人姓名应聘+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37209930@q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特1号
(编辑:谢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