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启事

教学研究 · 2015-03-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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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

为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应聘的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汇总表》,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三)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报名条件的相关要求。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学院提出应聘申请,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邮箱,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相关待遇

学校为招聘的博士毕业生提供为期1年的单间周转房租住,给予每人购房补贴10万元,并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理科4万元、文科2万元。同时,对于世界前百名高校或专业前百名学科的海外优秀博士毕业生,购房补贴提高至20—30万元;对于文科全国学科专业排名前三位的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购房补贴提高至15万元;并为以上两类人员每人提供科研启动费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未尽事宜参照《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近期将通过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师范大学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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