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面向海外公开招聘“”专家
教学研究 · 2015-02-10 00:00
返回复旦大学创建于1905年,是一所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的全国综合性重点大学。2000年,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已发展成为一所文理医三足鼎立,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复旦大学创建于1905年,是一所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的全国综合性重点大学。2000年,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已发展成为一所文理医三足鼎立,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009年6月,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复旦大学成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与世界一流大学相匹配的高水平教学科研队伍,我校现面向海外公开招聘“”专家。
“”与“复旦大学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简介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决定用5到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即实施“”。
2009年,复旦大学获批成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力争通过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把复旦大学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创新基地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催生基地。三年来,“”专家的回归已成为学校建设世界高水平大学强有力的支撑。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全职在岗工作。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外着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申请短期项目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工作合同。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短期项目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详见长期项目人选申报条件第1条);(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外专”项目
外专面向非华裔外国专家,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目前重点引进长期项目专家,即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外专”申报人选的年龄被适当放宽,最高延至65岁。具体要求如下:(1)申报人选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2)在国外着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待遇条件
(1)根据中央财政规定,给予计划入选者一次性补助(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为100万元人民币/人,创新人才短期/“”计划项目为50万元人民币/人);(2)学校根据设岗学科的现有条件和实际需要,为入选者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提供研究经费等多项支持;(3)享受国家和上海市对于计划入选者的其他优惠政策、待遇。
应聘及申请材料
填写申报书,并提供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列举的其他代表性着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7)如申报材料中引用了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庆华、张丕业
联系电话:021-55664593 021-65642953(联系时请说明在经济金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电子邮箱:qhge@fudan.edu.cn;pyzhang@fudan.edu.cn
地址:复旦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邮编:200433
(编辑:谢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