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教学研究 · 2015-01-28 00:00
返回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 拔尖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入选者,或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或被外省聘为同等次的省级学者)等。
(二)学科带头人
应同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2、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3、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人文社会科学至少发表我校规定的B类学术期刊论文2篇和C类学术期刊论文6篇以上;自然科学至少发表我校规定的A类学术期刊论文 2 篇和B类学术期刊论文 6 篇以上)
注:①海外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过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
②特殊学科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学术骨干
应同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
(2)近五年内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课题;或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
(3)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人文社会科学至少发表我校规定的B类学术期刊论文1篇和C类学术期刊论文4篇以上;自然科学至少发表我校规定的A类学术期刊论文1篇和B类学术期刊论文4篇以上)。
注:①海外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过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
②特殊学科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A类博士研究生
1、国内博士原则上应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211”高校或排名靠前的专业类院校优势学科,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国外博士原则上应毕业于国外知名大学;
2、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排名前三);
3、人文社科类博士应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或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含)以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理工科类博士应以第一作者在SCI、EI源刊上发表4篇,且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6篇(含)以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5、特殊学科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B类博士研究生
1、国内博士原则上应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211”高校或排名靠前的专业类院校优势学科,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国外博士原则上应毕业于国外知名大学;
2、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2篇(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或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4、特殊学科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特殊或紧缺专业的优秀硕士生
1、原则上要求是“985”或“211”院校毕业(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等专业除外),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四、引进计划和待遇详见附件1、2
五、引进方式
拔尖人才既可全职引进,也可柔性引进到我校工作。柔性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完成规定的学科专业建设任务及教学科研工作量,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首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7日—2014年5月10日(休息日除外);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随时接受报名,随时招聘,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吉首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编:416000)。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sdxrsc@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学院。如: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李四+外国语学院)。应聘者须在参加考试前携带原件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进行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校园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学历条件或教授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和面试。
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校园网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是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人才引进具体条件及待遇请见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
九、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老师(联系时请说明在经济金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0743—2198013 0743—2161205(传真)
电子邮箱:jsdxrsc@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16000
(编辑:谢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