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大:国际商学院诚聘教授和副教授

教学研究 · 2014-10-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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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校设有17个院系,62个本科专业;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校设有17个院系,62个本科专业;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4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7个;有国家基础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各类研究中心(所)48个。

国际商学院成立于2002年4月,现已发展成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7个本科专业,融经济学、管理学和商法学科为一体的学院。学院有专职教师56名,其中教授11名,副教授19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3名。为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商学院2006年教师补充计划的安排,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学科教授和课程副教授。

一、待招聘人才的学科岗位

经济学学科设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岗位1名。

政治经济学专业设学科教授1名

国民经济学专业设学科教授1名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设学科教授1名

社会保障专业设学科教授1名

金融学专业设学科教授1名

产业经济学专业设学科教授1名

国际金融学专业设课程副教授1名

金融工程专业设课程副教授1名

保险学专业设课程副教授1名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设课程副教授1名

人才测评专业设课程副教授1名

市场营销专业设课程副教授1名

公司财务专业设课程副教授1名

国际贸易专业设课程副教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原则上50岁以下。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在高水平大学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聘期三年,聘期内保证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9个月以上。

(二)、讲座教授招聘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博士学位,一般不得超过60岁,个别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学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聘期三年,聘期内保证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三)、学科教授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岁以下。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在高水平大学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四)、课程副教授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40岁以下。

2、应聘者应担任副教授或相应职务。

3、胜任本课程和相关课程的讲授任务。

4、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善于培养青年人才。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1、特聘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以及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讲座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月1.5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每人每月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为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并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5万元人民币;为讲座教授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科研配套经费,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30—40万元人民币;

4、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配备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秘书,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

5、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研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成就者,可按国家规定获得产权收益;

6、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适合岗位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

7、学科教授、课程副教授的待遇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参见www.snnu.edu.cn--人事处--政策文件--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申请人填写《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或《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下载网址:www.cksp.edu.cn),或《陕西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申请表》(下载网址:www.snnu.edu.cn--人事处--资料下载--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于2006年6月30日前发至我院办公室(E-mail: ibsmail@snnu.edu.cn)。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请装订成册):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电话、E-Mail)。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学校成立由校内专家组成的初审小组和由校内外知名专家(校外专家和院士均不少于一半)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学校根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和教育部下达的申报限额择优确定人选,并上报教育部审批。

3、学科教授和课程副教授,由商学院成立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后,学院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候选人,上报学校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何 林

联系电话:+86-29-85303779

传 真:+86-29-85303790

E—Mail:helin008@vip.sina.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7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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