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丹东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教学研究 · 2014-09-19 00:00
返回丹东——中国最大的边境城市,地处黄海之滨,鸭绿江畔,位于辽宁省东南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是一个以工业、商贸、物流、旅游为主的沿江沿海沿边城市。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丹东市行政学院、丹东市社会主义学院)...
丹东——中国最大的边境城市,地处黄海之滨,鸭绿江畔,位于辽宁省东南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是一个以工业、商贸、物流、旅游为主的沿江沿海沿边城市。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丹东市行政学院、丹东市社会主义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锦江山下,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承担着丹东地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民族党派的培训任务,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和管理于一体的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市委、市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
我校(院)教学、科研事业内设机构九个部门,编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8个。其中,教授岗位4个,副教授岗位14个。为完善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党校在我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履行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采取笔试、教学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笔试考生均进行教学试讲和面试。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一)经济学类:3名。1、国民经济学1名;2、金融学1名;3、公共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城市经济学或区域经济学1名。
(二)政治学类:4名。1、政治学理论1名;2、国际关系1名;3、中共党史(党建)1名;4、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1名。
(三)法学类:1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名。
三、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是2015年8月前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科研工作。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
2014年9月18日,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部分高校(北京、沈阳、大连、长春所在地的几所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9月18日至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请应聘者在丹东市人事人才网(lndd.hrss.gov.cn)或登录邮箱(dddxgkzp@163.com,密码dddx123456)下载《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上照片要求为电子版一寸蓝底近期彩色证件照),持《报名表》直接到丹东市委党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表》邮寄到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362号,邮编:118000)报名,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瞒报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核
(一)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5:1的,则减少相应专业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专业岗位的招聘。初审通过人员将在dddxgkzp@163.com邮箱公布,并以电话、信函通知本人。
(二)复审。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院级以上学籍处提供的在读证明),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七、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11月。在丹东市委党校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教学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时间为100分钟。要求考生在给定的材料范围内现场撰写一篇文章,字数不少于2000字。以考察相关知识和技能为主。分值100分。
2、教学试讲:时间为30分钟。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课并进行试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分值100分。
3、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察内容包括角色认知、政治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等。分值100分。
三项测试加权总分为100分。
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0%+教学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20%。
加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教学试讲、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鉴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组织体检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派专人到应聘者所在单位、院校及户籍所在地社区、派出所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lndd.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后,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到丹东市委党校人事处签订拟录用协议,由丹东市委党校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所招聘的教师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被聘用人员如已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在我校正式录用前,由本人按规定自行处理好相关事宜,逾期未解除原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被聘用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丹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党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纪律与监督: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工作,要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1、中共丹东市委党校人事处0415—2154307,
0415—2150288
2、QQ及邮箱:2543311485,2543311485@qq.com
dddxgkzp@163.com
附: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招聘教师登记表.doc1125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