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厦门)2017年博士后招收启
博士后 · 2017-11-17 00:00
返回“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关于贯彻“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智库”的讲话精神,由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组建的新型研究机构。...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关于贯彻“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智库”的讲话精神,由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组建的新型研究机构。2013年3月25日,在教育部和国台办领导的亲临见证下,“两岸协创中心”正式揭牌。并于2014年10月获得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中心旨在与海峡两岸产、学、研、用部门通力合作,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大理论创新”、“两岸经济一体化”、“两岸社会整合”、“两岸文教融合”、“两岸共同事务合作管理”等五大领域展开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协同创新研究和实践,共同破解理论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培养一批顶尖研究人才,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为了配合各平台研究项目更好地开展,中心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十三名。我们热诚欢迎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前来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一、招收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
2.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具有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教育、新闻传播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3.申请进站科研条件参照各博士后流动站条例;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二、招收计划
合作导师
| 合作导师职务
| 招收人数
| 岗位要求
| 合作导师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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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深
| 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 1
| 熟悉国家主权与治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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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
| 院长、教授、 博士生导师
| 2
| 具有一定的政治学或国际关系学研究基础,能够阅读英文资料和用英文进行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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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莉
| 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 1
| 具有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法理、经济法专业背景;有志于台湾问题研究;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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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羽
| 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 1
| 有志于两岸文化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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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生
| 副院长、教授
| 1
| 1.具有良好的政治学、社会学专业基础; 2.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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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云
| 教授
| 1
| 具有政治学、国际关系相关研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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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才
| 教授
| 2
| 具有一定政治学或国际关系学背景,有志于从事台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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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
| 教授
| 1
| 有志于两岸经济关系相关问题研究,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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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红
| 经济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 1
| 熟悉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有志于台湾经济、两岸经济关系或自由经贸区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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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非
| 教授、 博士生导师
| 1
| 有志于两岸经济合作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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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冲 孙亚夫
| 历史所所长、教授
| 1
| 1.具有中国史、世界史、专门史等专业背景; 2.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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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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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薪酬及其他待遇条件
1.享受厦门大学博士后待遇:
(1)薪酬不低于16万元/年(税前);
(2)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
(3)博士后子女按学校教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办理入园、入学;
(4)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给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头衔;
(5)学校选聘优秀博士后留校任教。
2.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另外提供薪酬4万元/年(税前),同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3.提供良好科研工作条件,根据课题需要,工作和研究地点分设厦门、北京和台北等地;
四、报名程序和联系方式
1.申请者可点击以下网址:
http://postdoctor.xmu.edu.cn/9d/7e/c7605a171390/page.htm
根据相关流程及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发至邮箱:tyyrs@xm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毕业院校+本人姓名+经济金融网。
2.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422号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92-2183192
电子邮箱:tyyrs@xmu.edu.cn
中心网站:http://2011csr.xmu.edu.cn/